教育系统去宗教“极端化”深化“三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去宗教“极端化”,深化“三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党委11号文件的宣传和贯彻落实,以维护稳定为前提,以长治久安为先决条件,不断巩固我县教育系统总体稳定、总体可控、总体向好的稳定局面,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决定在我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以“去极端化”为目标的宣传教育活动和深化“三非”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遏制和打击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来,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来阿克苏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关于打击、整治非法宗教活动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教育局关于以现代文化为引领,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实施意见》为指导,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反分裂、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动员群众、依靠群众打好主动仗。二、工作任务贯彻自治区《关于严禁、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精神,进一步加强“三非”清查力度,坚决遏制“三非”活动在教育领域蔓延势头。加强自治区党委11号文件的宣传和贯彻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强有力地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禁止教职员工及家属蒙面、着蒙面罩袍、留大胡须行为。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上来。三、组织领导教育系统成立去宗教“极端化”,深化“三非”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书记,各乡(镇)场教育办主任、书记,中学校长、书记,民办学校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政教室负责。四、方法步骤(一)深入贯彻落实11号文件精神要把11号文件作为整治“三非”活动、做好“去极端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要以11号文件为指导,坚持专项行动开展到哪里,就要将11号文件精神宣传、贯彻到哪里。要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让各族师生切实掌握、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搞好宣传教育及舆情引导,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载体,“面对面”宣讲阐释11号文件精神,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切实在全社会营造坚决遏制宗教狂热、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良好氛围。(二)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去宗教极端化根据教育系统《关于以现代文化为引领,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实施意见》和开展“去宗教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培养使用好专业队伍,组织教师宣讲队在教育系统开展巡回宣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员工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1、开展“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宣讲活动。宣传《党章》、县情现状、惠民政策、巨大成就和发展前景,以及党委和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系列措施,讲明当前的维稳形势、重要意义和措施办法,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学校领导干部,讲清应尽的责任义务,为什么入党、为什么要当干部、为什么要干事业;讲清县委政府关心关爱基层的系列举措;讲清什么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违反政治纪律、危害社会稳定,造谣、传谣、散布影响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言论,包庇犯罪分子等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始终以严明的政治纪律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按照工作常态、平常心态、方法动态的要求,坚持底线思维、逆向思维,切实解决宗教管理中存在的“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问题,坚决打击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2、开展“去极端化、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主题宣讲活动。宣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以及新疆宗教演变史,讲明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极端宗教活动的区分界限,以及宗教极端的现实危害,讲清楚“为什么”、“怎么看”、“怎么办”等基本问题,强化“四个认同”思想,帮助各族师生进一步认清境内外“三股势力”相互勾结、煽动民族分裂和制造暴力恐怖活动的险恶用心,提升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积极检举揭露暴力恐怖活动。3、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反分裂促和谐”教育。宣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反分裂国家法》等法律法规,讲清国家保障正常宗教活动的宪法精神,“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宗教事务管理原则,引导各族师生增强法治观念,正确理解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讲清“一反两讲”的重要意义和目的,使各族师生明白什么是中华民族、什么是民族团结,没有对民族分裂主义的坚决斗争,就没有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好局面;对广大青少年和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法律法规、传统文化、道德礼仪等正面宣传教育,积极引导青少年自我励志成才,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夯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基础,激发青少年的爱国之心和报国之志。(三)深化治理“三非”活动本次教育系统整治“三非”活动专项行动从6月24日开始,至9月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1)排查梳理(6月24日至7月10日)。1、加强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开展师生暑假集中学习、落实领导班子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师生假期“周五返校”制度、教师家访制度、建立信息员队伍、形势教育宣讲制度等多种制度。加强学校教职工、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抵制利用电脑、手机进行各类渗透活动的能力;不编、不信、不传各类谣言等有害信息,若有异常表现,务必及时报告、删除,有效防止有害信息和宗教思想向广大师生渗透。2、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主要整治学校及周边小商店、小卖部、地摊、流动商贩等出售盗版教材、教参、教学挂图、练习册、工具书、非法音像教材、光盘等包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宗教色彩等污染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败坏社会风气的文化垃圾,坚决把淫秽色情书刊、音像制品、卡片及不健康网站赶出校园,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对发现非法经营的游戏厅、电玩城、网吧、娱乐场所、小卖部等情况,学校要及时向公安、综治、文体、工商、民宗、卫生等部门报告,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净化学生成长环境。3、深入开展网上“扫黄打非”。加强对学校网站、远程教育设备、联网电脑的监管,层层落实责任制,坚决关闭、屏蔽载有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等内容及散布不良政治谣言的网站网页,严防别有用心之人下载和传播非法信息,净化网络文化环境。4、进一步加大加强暑假期间清理排查工作。敏感节点、斋月及暑假期间,通过家访和师生周五返校,要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师生电脑、手机、多媒体卡,mp3等电子媒介储存有害信息等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清查的力度;对存储或观看或转发的师生要深挖细查,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重罚;对教职工、学生不良口袋书,非法短信、非法音像制品、有害视频等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印刷品、宣传品,学校要认真排查登记及时上报情况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清查要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一所学校不少,一个教师不漏、一个学生不漏。仔细摸清师生思想动态;特别是重点对象家庭的子女家访率要达100%,严防斋月、暑假期间以探亲访友为名参加地下学经活动和参加宗教活动。凡是发现有异常思想动态、手机中存有害信息、传播政治谣言的要立即整改,并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5、建立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四清四知四掌握”工作机制;建立学生、教师预警机制,落实互帮互助学习小组和稳定工作信息员制度,及时将舆情信息反馈到学校领导班子、教育局。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政府部门互相联动的反分裂、防渗透的防范体系。2)公开揭批(7月11日至8月30日)1、对师生政治坚强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揭批。各学校要组织每一位领导和教职工查摆自身在政治坚强、思想认识等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哪些行为和思想认识与上级要求不相符;有没有在“去极端化”,“三非”整治斗争中认识模糊、态度暧昧、姑息纵容的现象等,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2、对师生仪容仪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揭批。进一步加强师生无神论教育、民族宗教政策教育,规范师生穿戴礼仪,严密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切实做到“六个禁止”,即禁止宗教活动进校园、禁止宗教行为进校园、禁止宗教言论进校园、禁止宗教服饰进校园、禁止宗教思想进校园、禁止宗教信仰进校园。对师生是否参与宗教活动和“法轮功”等邪教活动进行揭批,并及时上报揭批总结。3)总结提高阶段(8月31日至9月5日)。各学校完成专项行动任务后,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消极、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要通过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依法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工作机制。五、工作要求(一)认真安排部署。各学校要按照统一部署,将进一步加强“去极端化”,“三非”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要高标准、严要求,绝不能等同于平常一般的学习教育安排,绝不能停留在简单的开个会上,绝不能使整治行动流于形式。要尽快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层层抓好落实。(二)广泛宣传,发动师生。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师生政治学习活动,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用足、用好党的方针政策,揭批“三非”和“宗教极端化”危害,使“三非”和“宗教极端化”在校园彻底失去滋生土壤。(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情况。各校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及工作成效报送教育局政教室。并于7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上报教育局政教室。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过程中,将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及工作成效,形成信息简报,及时报送教育局政教室(每月不得少于一篇),紧急重要情况随时上报。专项整治行动结束要在9月5日前上报整体总结。教育局将定期通报各学校活动开展和信息报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