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甲方:江门市裕隆基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依照《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自动离职而终止劳动合同并同时解除劳动合同等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并承诺双方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对此协商一致,双方确认劳动关系于2017年10月6日依法解除。二、甲方按照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应规定,同意乙方提出的辞职申请;三、在甲乙双方相互确认的情况下,同意执行公司《关于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裕隆基发文(2017)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四、乙方主动放弃向甲方再次要求其他工资、佣金及经济补偿等其他所有相关的权利,自愿放弃其他一切申诉请求;五、因乙方在甲方担任置业顾问工作岗位,涉及技术及相关商业机密,乙方有责任做好离职交接工作及保密工作;如因乙方的交接工作失误或泄密而导致甲方受到任何形式的损失,甲方将保留追究乙方相应责任的权利。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就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即行终止,双方再无任何纠葛。六、本协议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七、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议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生效,双方共同遵守。甲方:江门市裕隆基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码:2017年10月6日2017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