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委托服务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检验、病理、中药服务等项目,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以应对诊治,急救工作工作,保持和促进我院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满足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对我院暂不能进行的项目进行对外委托。我院对对外委托服务项目,特别是医学检验、病理、中药服务项目的质量与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工作:1.建立各科室质量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全科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指导。2.每月不定期抽查各科室工作质量,内容包括检验报告单书写质量,室内室间质量控制开展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试剂和仪器使用情况等。3.定期组织各科室开展工作会议,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汇总当月室内、质控检验结果并加以评价。4.对在对外委托服务项目的质量控制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予以表扬,对出现质量差错的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5.经常到临床科室听取其对各相关科室各方面包括对外委托服务项目的的要求和建议,及时改进和加强各科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临床诊疗工作的需要。6.根据核心制度及医院要求,制定和完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措施,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全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的规定并组织实施,做好自己科室医疗质量的日常自查、自纠工作。7.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各科室医疗人员的医疗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并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