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一)、施工准备阶段1.项目部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建立完善施工安全责任制。2.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上述工作。3.项目部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责任。4.项目部在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业前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施工作业卡交底。5.项目部编制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核通过后,报建设指挥部;建指组织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现场踏勘、预审通过,形成书面审查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在提报路局建设处。路局建设处牵头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召开评审会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施工工艺及流程、施工组织安排、安全防护措施、不同施工阶段施工类别、物理隔离防护设施、应急预案等内容;在评审会议上,应明确判定邻近营业线项目各工序施工类别,并形成施工类别判定意见表,经参会人员共同签认后做为施工方案审查会议纪要附件下发执行,方案有效期为一年。6.对营业线Ⅰ、Ⅱ级施工制定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安全关键卡控表》和《施工应急预案》等,并严格按审核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7.项目部按照各铁路局建设工程有关邻近营业线施工物理隔离防护办法,编制切实可行的物理隔离防护设置(拆除)方案,纳入施工方案,按照营业线施工审查程序,一并报铁路局审批后实施。8.方案路局审核通过后,项目部携带批复的施工方案与铁路有关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办理开工手续,否则不得开工。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前向设备管理和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9.项目部要按照邻近营业线施工管理规定,将次月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经相关站段会签后,及时准确提报铁路局。所有邻近营业线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月施工计划或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坚决杜绝无计划的提前上道施工。10.营业线施工,项目部必须提前72小时将施工日计划申请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建设项目施工日计划申请应先报建指调度科预审,再报主管业务处室),主管业务处室审核盖章后,于施工前2日9时前向调度所施工调度室提报施工日计划申请。同时,也必须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铁路设备管理单位施工配合通知单)向设备管理和监理单位提出施工计划。施工计划应注明施工时间、施工项目、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需要配合项目和对配合人员要求等。11.开始施工前,施工负责人组织施工、配合及监理单位人员召开当日施工任务布置会,明确施工内容、地点和大型机械使用(作业)项目,明确每位施工作业人员各自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及卡控要求,并进行班前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有关通知、现场配合签到、三方联签、邻近营业线大机施工联签单、现场盯控等制度。12.邻近营业线每个工点在开工前一周,由建指组织参加的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负责人和施工现场负责人、设备管理单位车间负责人在现场召开邻近营业线安全风险交底会议,学习路局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有关文件和安全承诺书内容,进行安全案例警示教育,明确邻近营业线施工项目的安全风险因素和安全防控措施。13.必须对所有进场的施工机械、机具、材料和防护通讯设备状态进行检查确认,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开始施工前,必须确认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人员到达指定位置。14.对拟担任邻近营业线施工的大机操作、拉料车驾驶员,项目部要对其进行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并考试。凭《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机动车驾驶证》)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成绩,报监理单位审核、留存,项目部统一建立台账,发放大机操作上岗证(上岗证要有照片、年龄、姓名、操作机械名称、有效期等要素)后,方可上岗作业。15.对进场大型施工机械,项目部必须建立进场大机设备台帐,全部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并建立“设备标识牌”。标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年检时间、使用状态、进场时间、工地编号等要素。每台大机均应建立《机械施工日志》,记录当日大机操作人、作业时间、地点、施工内容、工作量、大机状态等事项。16.必须沿线路行走至工地时,施工负责人必须确认驻站联络人员到位后,方可组织施工人员在现场防护人员的引导下,列队沿路肩行走,途中应随时注意人员、工具、材料不得侵入铁路限界。通过桥梁、隧道来车时,必须进入就近一侧的避车台或避车洞内避车,严禁横穿铁路。17.营业线施工盯控要求:I级施工项目经理(指挥长)参加并负责现场盯控;Ⅱ级施工项目经理(指挥长)或项目副经理(副指挥长)参加并负责现场盯控;III级施工由施工单位项目副经理(副指挥长)参加并负责现场盯控。(有多处施工时,经指挥部同意后可委托其他人员参加)。18.邻近营业线施工盯控要求:A类及B类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由施工由施工单位项目副经理(副指挥长)参加并负责现场盯控;B类不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由施工单位的安质、工程部部长或主管人员到场监控。19.每次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施工负责人应携带安全监控检查表,对照检查和勾销。施工结束后分别交项目部安质部站保存备查(监控检查表格在本章后附)。20、邻近营业线施工高风险工点现场需准备的台账: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安全协议、相关技术安全交底、邻近营业线施工配合部门签到表、涉及大机作业工点大机联签单和“三会”记录、涉及工点的当月各级书面检查通知单及整改报告复印件、工点检查登记本(检查单位、检查人员、检查问题、有关要求、整改情况、问题整改回复人);中度风险工点现场需要放置的管理台账目录由建指确定。邻近营业线施工高度风险项目:(1)邻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可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2)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3)站改工程。(二)、施工作业阶段1.严格按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范围和批准的监督计划及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必须在设备管理和监理单位的监控人员到位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措施》、《施工方案示意图》、《营业线施工作业流程图》、《安全关键卡控表》和“一处一案”组织施工,并落实设备管理、监理单位监控人员的安全要求。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超计划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严禁损坏或影响营业线设备的正常使用,确保施工期间行车及人身安全。2.设置物理隔离和安全绳防护设施。固定施工作业地点必须按照铁路局有关文件规定或批准的方案设置各类物理隔离防护设施,隔离防护设施应埋设牢固,满足安全和防盗要求;警示标识应设置醒目,起到警示作用;建立物理隔离日常巡查记录,及时对损坏处进行修补。大型机械及车辆作业活动范围内(含便道两侧),必须对既有运营设备(桥梁墩、台,接触网杆、塔,信号机柱,电力杆及其下锚拉线等)进行有效的防撞、隔离警示和捆绑防护,禁止刮碰损坏行车设备。人工移动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绳,安全绳设在道床坡脚以外(桥梁上设在步行板内边缘处),距地面高度0.8米,中间绳高度不足时,应增加支撑使之满足高度要求,严禁人员、材料、小型机具侵入安全绳内。3.加强铁路栅栏管理。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栅栏(封闭网)时,项目部必须报请设备管理单位同意,并制定临时防护方案。栅栏(封闭网)拆除的同时,应按批准的防护方案设置临时防护设施,并派人看守,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栅栏(封闭网),杜绝闲杂人员从临时防护设施处所(地段)进入营业线。4.做好施工现场防护。现场防护员应通知驻站联络员,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到达某区间、某里程,并加强瞭望,与驻站联络员随时保持3-5分钟联系一次,联系内容应记录到《防护员通话记录表》内。有列车通过时应提前通知施工人员有序避车。施工防护人员上岗应穿戴符合铁路局要求的防护服(帽),佩戴上岗证、臂章(袖标)和防护包,根据作业时间、地点需要,配备无线对讲机、喇叭(号角或哨子)、钢轨短路线、防护信号旗(灯)等备品。根据不同的施工作业内容,上岗前要对防护信号设备进行检查,确保防护备品齐全、有效。5.加强对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人在列车通过前,停止施工作业,检查确认无人员、料具侵入限界。来车时两线间、枕木头、碴肩处严禁存放任何路料、机具,施工料具必须放至道床以外,不得上道床边坡,严禁侵限。列车接近时,所有邻近营业线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机械、车辆(含在便道上运行的机械、车辆)必须停止作业(运行)。6.强化大型机械施工的安全管理。高大施工机械及临时构筑物未采取可控防倾倒措施的,禁止作业。使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吊车、拉运路料自卸车等大型机械在线路旁施工,必须认真制定“一机一案”。必须由项目部(分部)副经理负责,现场进行大机作业交底,对每台大机的作业项目、活动范围、行走路线、掉头位置、大机伸臂活动的水平垂直限界、息工停放位置、作业、防护注意事项逐一明确。大型机械操作人员(驾驶员必须持有施工现场负责人、设备管理单位现场监控人员、现场监理三方联签单方可施工。7.落实施工机械作业标准化。在检查确认既有物理隔离设施齐全可靠基础上,还应采取拉彩绳、撒白线等办法,对所有邻近营业线施工工点严格划分卸料区、作业区,对车辆和大机行驶及作业范围限制“红线”。并采取加装限高、限位装置等措施,对每台大机的活动界线进行限定,严禁靠近营业线作业或卸料,防止大机作业或倾翻造成侵入铁路限界事故的发生。外来车辆必须远离营业线,未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教育考核的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施工作业区。8.加强施工便道管理。在通往并线路基的施工便道口设置大机审核员,负责在工地便道入口对进场大机逐台逐趟进行审核,杜绝未经检查验收的大机,或项目部未下发上岗证的操作人员驾驶大机进入工地。当日施工结束后,特别是夜间禁止施工的邻近营业线工点,要将施工机械停放至安全区域,并在通往并线路基的施工道路上设置路障和警示标志,进行封闭,禁止车辆驶入并线路基。9.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作业时要选派责任心强的职工,对大机进行专职移动盯控防护,确保每台大机都始终处于全程监控状态。作到“五个一”,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项目部大机管理人员必须按照“1+5”模式进行配备,即1名现场负责人和5名防护人员(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大机操作员、大机防护员、大机审核员)。邻近营业线使用大机施工,现场施工负责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大机监控防护员和设备管理单位监控人员、现场监理全部到位后方能组织施工。10.防止挖断地下管、线、光电缆。项目部应积极与设备管理和设计单位联系沟通,核查既有设备情况,请设备管理单位提供地下管线、光电缆等隐蔽设置的准确位置,会同设计、设备管理单位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并履行签认手续。在签订安全协议时,明确各方安全责任。项目部在每个分部设置一个专业挖探队伍,负责分部内所有管线、沟槽挖探工作;分部只负责挖探工作,由施分部域的现场负责人带领并负责管线的安全;施工前,对已确认地下管、线、光电缆要布设警戒线,向施工现场带班、作业人员做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并人工开挖探沟(人工开挖的探沟应为井字型,探沟的深度、宽度要大于施工范围标定的宽度和深度),探沟采用“井”字形开挖。严禁使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在敷设地下管、线、光电缆2米范围内的区域挖土、清表等施工作业;严禁设备管理单位配合监护人员和施工现场监理未到场监护进行施工作业。11.切实加强季节性施工安全工作。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认真执行和落实防洪、防高温和冬季防寒措施。对汛期、高温和寒冷天气可能发生的问题必须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