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工程学院营养与健康协会章程2011年10月9日制营养与健康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的全称营养与健康协会,隶属于山西师范大学工程学院,第二条营养健康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山西师范大学工程学院营养科技工作者主办,依靠本院食品专业为基础,自主研发健康营养食品以及营养常识。大学生营养健康事业推动者和营养健康事业热心参与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全校性、非学术性、非营利性的学生团体;第三条本会宗旨:组织和团结全校关注营养与健康的师生,本着以普及宣传营养及健康知识来引导学生关注生活,关注健康,从而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自我保健意识;在严格遵循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围绕全校工作大局的前提下组织活动,努力为学校学生服务,努力搭建学校关心学生营养与健康的桥梁和纽带,为促进我校学生营养健康事业的发展和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作出贡献。第四条本会自觉接受院团委的监督管理。第二章活动范围第五条本会的活动范围:(一)举办各种营养与健康方面的知识讲座及内部成员交流活动;(二)积极开展科普实践工作,普及营养知识、提高大学生的营养知识水平,引导大学生合理选择食物和营养品,促进身体健康;进行大学生膳食营养状况调查,监测营养状况;(三)组织参与学校对食堂有关营养方针政策的研讨,积极反映学生对食堂饭菜食品安全和营养的意见与呼声,发挥咨询和监督作用;(四)组织开展旨在提高大学生营养健康水平的活动(诸如推行“营养健康周”),以及积极组织符合我会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五)积极组织会员进行系列社会实践活动,努力加强同校内各社团及校外团体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六)大力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努力树立社团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本社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第三章会员第六条本会会员分为专业会员及普通会员。第七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承认并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有志为大学生健康事业服务(四)专业会员:是由食品、营养等相关知识背景和经验的老师与学生组成;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出入会申请(可提交书面申请书),(二)登记、填写会员资料表,并预备好两张一寸照片。(三)由本会授权组织相关人员统一发放会员证。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活动享有优先权;(三)获得本会服务及取得有关刊物、资料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可优先获得协会咨询服务;(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积极参加本会相关活动,交流信息,提供相关资料。第十一条会员退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会理事会成员,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连续两次或累计达三次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经本会提示或通告仍无效者,视为自动退会;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需提前告知向相关部门负责人,否则视为无故旷会。第十二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将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理事会产生、罢免第十三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不断完善本会章程;(二)选举、罢免理事会成员;(三)监督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商讨并决议协会的工作方针、活动计划;(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五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每届任期一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半年。第十六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五)决定设立所需的组织机构;(六)决定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七)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筹措协会活动经费;(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七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八条理事会至少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成员主要包括:会长、副会长、外联部长、策划部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财务部长;研发部长第五章各部门及会长的工作职能第十九条为了规范本社团职能部门的建设,加强社团各部门的联系,使各部门的工作能够有序的进行,特将各部门的工作职能详细列出:一、策划部:1、根据学期工作策划拟订详细的活动计划;2、做好每次活动的活动策划;3、根据宣传部反馈的会员意见和建议,修改工作或活动策划;二、组织部:1、负责每次活动所需的活动申请、场地申请、活动现场布置等;2、协调策划部对活动进行具体组织实施;三、宣传部:1、每次学术讲座活动,负责根据活动内容,做好活动的宣传策划;2、通过设计制作展板、海报、网站等途径,加大营养健康知识的传播力度;3、做好协会形象和活动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协会宗旨,扩大协会在学校的影响力;四、外联部:1、负责协会的对外联系、公共关系活动等;2、根据策划,有针对性的拉取商家的活动赞助,争取社会力量对协会的支持;3、负责社团之间的联谊活动策划;五、财务部:1、负责协会财务的管理,并记录协会的收支情况;2、做好活动的资金预算,做好所需物资的最低价钱调查,减少支出;3、根据资金预算,向组织申请资金和物资;六、研发部1、组织研发新产品;2、寻找制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3、组织学习新的成果;七、会长职责:(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二)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三)提名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并交交理事会决定。八、副会长职责:(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三).协助会长主持活动,处理其他日常事务;备注:1、部长工作:需充分认识各部门工作职能并详细制定出部门工作计划,同时需紧密团结部员,月底例会之前需要准备好上月个人工作总结、部门工作总结、相关活动的材料等,并制定出下月工作计划;2、部员:由加入本协会的会员组成,原则上依据个人意愿和特长选择加入的部门,部员应听从部长的安排,认真协助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并积极为团队献计献策;同时行使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附:1.协会每月举行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工作,讨论问题,并制定下月的工作计划:2.各部由该部部长统筹安排开展工作,各部部长不能在同时在两个社团担当要职,同时,在一个学期如有两科或两科以上专业成绩挂科的,协会将劝其退出部长一职;第六章经费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条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的赞助或捐赠;(三)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有关业务部门补助;(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一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所有经费将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第二十二条本会换届之前将接受社团登记管理部门组织的财务审计。本协会经费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七章离职程序第二十三条理事会成员因特殊情况需离职的,必须在至少半个月前向会长提交离职的书面申请,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定出新人选,在完成交接任务后,方可离职。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二十四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工程学院营养与健康协会制20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