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薪资构成、标准和发放时间为了加强本公司营销系统销售人员薪资的管理,增强销售员工的凝聚力、核心力,使公司朝着健康、有序、快速的轨道上发展,经由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公司营销人员薪资发放标准。营销人员薪资构成和标准:(表一)(单位:元)内容职别基本薪资绩效考核薪资综合补贴(含通讯费、交通费等)年薪提成深圳地区项目经理试用9003002万3%转正10001000400其他地区项目经理试用900100转正10001000200销售处主任185018505005万(2万+3万)备注一:1、项目经理指具体项目运作人;2、销售处主任对办事处行使行政事务管理;3、试用期项目经理不参加绩效考核,试用期为3个月,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个人提出转正申请,销售处主任结合已转正项目经理对试用期项目经理的评价、动态评估『试用项目经理动态评估表(见附表1)』,在3个月后做出评定并报主管领导审核作最终评定,合格则转正,不合格则予以辞退。4、未转正的试用项目经理不享有年薪;5、在完成销售指标下享有销售提成并享有年薪,年薪按本年度(截止本年12月31日)计算;6、销售处主任年薪构成:完成个人年度指标年薪(2万)和完成销售处年度指标年薪(3万)。7、3%的提成构成:销售提成2%和货款回收提成1%(详情请见《销售提成管理办法》)。备注二:薪资升降规定:1、对于完成年销售指标的项目经理,公司将在完成年销售指标的次年增加基本薪资300元;对于未完成年销售指标的项目经理,公司将在未完成年销售指标的次年减少基本薪资100元;2、对于完成年销售指标的销售处主任,公司将在完成年销售指标的次年增加基本薪资600元;对于未完成年销售指标的销售处主任,公司将在未完成年销售指标的次年减少基本薪资300元;备注三:薪资发放时间:在每月28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发放营销人员上月基本薪资、绩效薪资和综合补贴。第二章产品销售管理规定本章内容详见《公司经营方针》单行本。第三章销售提成管理办法一.公司提成分为签单提成和收款提成,签单(含预付款回收)营销人员(项目经理、销售处主任)享受签单提成,具体收款(收回除预付款和质保金外的全部款项)人员享受收款提成。1.项目经理和销售处主任可单独运作项目单独提取项目签单提成,也可相互配合运作同一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提取项目签单提成。几个营销人员共同运作同一项目时,须提前在公司规定的提成范围内商定提成分配比例并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备案,以备公司在提成发放时据此发放相应提成。2.合同签字人作为此合同项目经理的个人结算并为考核指标和年薪发放依据。3.项目经理高价提成分配(客户可变费用除外):项目经理高价提成部分按个人70%、公司30%的提成比例进行分配4.提成比例:a、未完成年度销售指标则无提成;b、完成年度销售指标按2%计提;c、超额完成年度销售指标的50%:按2%计提。d、若项目经理在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度销售指标,则奖励10000元。5.提成发放时间完成指标之日起,十天内由财务部计算出提成金额并支付总额的50%,其余部分年终(末)支付。二.收款提成规定1.收款提成由实际收款人提取,收款人的优先顺序为:项目经理、本销售处其他项目经理、本销售处主任、销售领导、公司(公司法律顾问介入);2.每级收款人接受收款工作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做出判断能否收款,如不能收回则在书面逐层移交收款工作。收款人确定收款后:a、一日之内确定放弃收回货款不扣除薪资;b、一日之后确定放弃收回货款则扣除收款时间内的薪资(日薪资按每月22天计算);3.收款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收款人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4.收款提成的标准:a.进度款收款提成标准:本次实收款的1%;b.结算款(除质保金外的最后一次收款)收款提成标准:本次实收款的1%+预付款的1%;c.质保金收款提成标准:本次实收款的1%;5.收款提成的发放时间:每次实收款到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三、领取上述款项(提成)时扣除相关的费用后按《个人所得税规定》扣缴剩余部分的个人所得税。第五章责任风险金交纳规定项目经理、销售处主任和销售副总的责任风险金在年底结算中一次性扣除(项目经理达到5000元不再累积,销售处主任达到2万元不再累积,销售副总达到3万元不再累积)。第六章费用管理规定一.各销售处费用借款及拨付严格按照《资金计划管理规定》、《销售费用预测与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与控制》和《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执行二.公司在各区域内管人员处每月拨付一定额度备用金以确保销售处正常工作的开展,内管人员每月定时交付电话费、打字复印费、物管费、水电费(个人承担部分向个人收取)等办公费用。并按规定填写报销单据及时充帐。三.业务费用的发生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与控制》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立项前公司不承担差旅费外的任何费用,立项报报告批准发生的费用须按批准的时间、用途和金额在发生前填写业务费用借款单从内管处错支,并在发生后回到销售处的两个工作日内填写费用报销单(附费用发生效果评估)向内管销账。四.各销售处报销票据金额达到2500元时,内管员须及时向公司寄回报销单据,公司收到报销单据核报后按实际报销金额补充备用金。第七章业务费用报销规定为了对销售费用进行有效管理,强化公司对销售费用的控制,便于实行单项合同成本效益核算及个人成本帐核算,现实行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公司《资金计划管理规定》、《销售费用预测与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与控制》和《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二.一切费用的发生必须取得真实发票,杜绝“白条”的出现。并作详细书面说明;经销售处主任同意后,报公司销售副总批准。三.附件的粘贴必须规范:不同类别费用的附件分开粘贴,一次业务活动产生的若干张同类别费用的发票前后相连。四.费用报销的规范填写:对于短期内连续发生的不同类别的费用,如办公用品费、差旅费等,可填一张“费用报销单”(公司统一用的“费用报销单”),但必须分类别,金额列于“用途”和“金额”栏中。第八章营销系统车辆管理规定一.公司给营销系统配备车辆,具体使用、调度权归销售副总,公司不动用营销系统车辆。二.业务部门车辆管理除执行公司有关车辆规定外,对于车辆的维护、保养等接受公司车队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以确保保持良好的车况。三、业务部门车辆的正常维护:1、每7500公里做一次保养,内容为:机油(三格)、灯光(灯泡)、检查刹车皮;每15000公里做一次保养,内容为:底盘、方向、传动系统、刹车、机油(三格)、灯光(灯泡)。2、10万公里进行一次大修。此两项费用可由公司承担,业务部门不承担其费用。3、辆每年的固定费用为养路费、保险、车船使用税、年审等由公司车队统一负责交纳。四、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不当造成损伤需进行修理的,其费用由营销系统负责,公司不予承担。五、车辆使用时产生的油费、过路费、过桥费由用车人负责承担,公司不予报销和承担费用。1、驾驶人员因酒后驾车或其它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而导致罚款及其他后果的,由其本人负责处理,公司不予承担。2、辆实行专人专车使用,严禁将车辆交与新手驾驶或练车。3、每部车辆有详细的维护记录,内容包括日期、维护内容、更换零件、费用等明细,并经车队审核签字确认。第九章营销人员工作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销售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以尽忠职守、服从领导、纪律严明、作风严谨的积极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慎独”的操守,为公司全面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更上台阶,特制定本员工守则管理条例。一.营销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对所担负的工作保证时效,今天事今天完成,决不拖延、不积压。二.营销人员每日工作8小时制,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每周五天半工作制,周六上午8∶00~11∶00为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时间,11∶00~12∶00为部门清洁卫生时间。三.销售部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实行早上8∶00前打卡,下午6∶00后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打卡,如有代打卡情况发生,双方均以一天旷工处罚。四.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员工请假应按公司总经办人事规定办理,先填写请假单,经销售处主任及上级主管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办审核备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总经办备案,以上请假逾期一律以旷工处罚。五.营销人员无故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全额薪资,无故旷工二天扣发六天全额薪资,无故旷工每月累计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不予计算薪资,对自动离职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六.营销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销售副总一旦发现,对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并对所在销售处主任罚款100元。七.营销人员在任职期内不得损坏公司利益,不得从事本公司规定以外的行为发生,如有上述行为者则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诉讼法律。八.营销人员保证其所辖区域内的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九.营销人员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无恶性破坏市场的行为发生,不做任何有损公司声誉的行为。如有此行为者一律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所交风险金公司不再退还。十.上班时间严禁串岗、与人闲聊(电话闲聊)、看报(或小说)。十一.营销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扰乱公司秩序。十二.未经公司总经办同意,不得在集体宿舍带朋友留宿、同居甚至嫖娼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对其做出处理;十三.营销人员应注意仪表、仪容、道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班后假日服从安排值日。十四.营销人员应服从公司各级领导的监督、考核和管理,并对主管领导交待事宜做出如实汇报并予以落实。十五.营销人员必须认真完成每周、每月的工作总结,同时对下一周及下一月的工作制订计划。十六.本守则未尽事宜,参照“营销系统销售管理制度”统一执行。十七.营销人员享有以下法定假日:每年可享受以下有薪假日:1.元旦2.春节3.劳动节4.国庆节员工若不能在法定假日当日休息,或没有安排调休时,公司将给予员工3倍有薪补偿,具体放假日期以政府公告通知为准。十八.公司员工事假不得超过全年14天。员工如须请假1天以下(含1天)由部门经理批准,报总经办备案;管理人员请假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报总经办备案,无充分理由员工不得无故缺勤或请假,事假期间不发薪金,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须总经理批准、总经办备案。十九.病假员工病假需有区(或县)以上医院诊断书,按公司请假流程办理,在公司服务满半年以上,按以下标准执行:病假在3天内(含3天)薪资照发。1.病假在3-10天(含10天)发基本薪资50%,逾期不再发放任何薪资、福利等。2.病假应在24小时内补齐手续,其他情况若手续不全者一律以事假论处。3.工作期间,如摔伤、车祸等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论处,公司不再承担医疗费用,薪资可按上述1、2项执行。二十.婚假员工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凡符合晚婚规定并将有关证书材料交总经办,按规定办理者另可享受10天晚婚假。二十一.产假:本人分娩30日,配偶分娩1日。分娩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在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者,可享受30天有薪假,服务满6个月以上不满1年者,薪资减半,服务未满半年者,不给薪资,妊娠3个月以上流产或死产可享受一星期有薪假。二十二.丧假:员工遇有直系亲属不幸去世,公司给予3日有薪丧假,路费自理。第十章驻外销售处管理规定第一节日常行为管理一、考勤管理1.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到12:00下午14:00到18:00星期六:上午9:00到12:002.迟到迟到一次,时间不到半小时扣发1%薪资,超过半小时不足两小时扣发半天薪资,时间超过两小时做矿工一天处理。3.早退早退一次,时间不足两小时扣发半天薪资,时间超过两小时做矿工处理。4.矿工矿工一天扣发三天薪资,每月矿工累计达到三天做自动离职处理。5.事假员工因私事需本人处理,得请事假,并需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实现请准,事假扣除当天薪资,事假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两天。6.病假员工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得请病假。二天(含二天)以上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凡伪造涂改病休证明者,一经发现,一律按旷工处理,病假薪资参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7.其他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