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一、明确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二、明确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及人员、例会、教育培训、考核要求等要点。三、灭火人员,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发生火灾时,能够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起火灾。四、义务消防队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一、明确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门、方法、火灾隐患认定报告程序和情况记录等。二、防火巡查和检查时间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三、单位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五、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岗位应每天一次,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六、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一、明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二、人员密集场所严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三、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加强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通风措施,使其低于爆炸极限。(2)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种的一切因素。(3)采取配合防爆型装置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4)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应隔离贮存。(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生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6)不准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施工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7)搬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震动、撞击、压、倾倒和摩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一、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实施奖惩和处罚。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惩: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理果断、扑救事故突出者;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给予罚款: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2、在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3、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警者;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惩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自连接电线者;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4、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一、明确消防设施和责任人。二、确定消防设施器材等级、检查及维护保养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消防栓应有明显标识。(2)室内消防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4)商品、货柜等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消防安全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人员密集场所应重点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责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一、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培训,制度符合场所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二、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三、营业期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严禁锁闭阻塞。四、场所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严禁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五、营业期间严禁燃放烟花、动用明火。六、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爆物品。七、不得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的软包、地毯、沙发、窗帘等进行装修,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高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九、营业期间消费人员不得超过核定人数。十、加强防火检查,营业期间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二、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三、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山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组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四、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五、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设施;(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糟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PVC保护,导线不应裸露。(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4)不应用铜钱、铝线代替保险丝。(5)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线路应符合有关要求。六、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的,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电或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设施。七、用火、动火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应办理手续,清楚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3)公共娱乐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4)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专人看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号令规定,社会单位应当健全下列十二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二、防火巡查和检查制度。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八、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两个梯队建设)。十、用火用电用气设备采购制度。十一、燃气及电气设备的检查管理制度。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一、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二、(1)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2)燃气和电气的线路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后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4)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备。(5)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6)营业结束时,应切断所有非必要气源和电源。三、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四、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2)对危险区域内检查、维护及保养设备时应使用防爆工具。(3)检测中发现的问题期限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4)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消除。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根据、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修改方案。三、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时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五、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设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消防机构。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体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八、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一、明确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二、确定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三、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包括下列组织:(1)指挥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2)灭火行动组:报告火警,传达指挥员命令。(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传达指挥员命令。(4)疏散疏导组:维护火灾秩序,引导人员疏散。(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发现火情、首先报警,讲明起火单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2)通讯联络组立即迎接消防车辆。(3)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关闭相关风门,切断电源、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4)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5)疏散引导组尽快有秩序疏散人员。(6)安全防护救护组配合一户人员抢救受伤人员。(7)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事故调查。五、当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下列程序开展工作:(1)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2)当班人员执行员中的相应职责。(3)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4)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5)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六、定期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宣传和完善,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七、消防演练应符合下列要求:(1)人员密集场所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其他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2)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3)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总结。消防安全承诺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我单位郑重向社会承诺如下: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内部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二、落实消防投入专项资金,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完善消防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生产、营业、教学、工作时间,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三、组织内部防火检查,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及时整改。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填写巡查记录;对易发生火灾事故和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损失的部位进行重点监控;四、将消防安全培训列入日程安排,定期组织与员工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保证每名员工熟知“四个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