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全套管理制度及流程大全管理制度及流程表格一、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规程文件编码规定1目的确保每一个质量文件都有唯一的编码,便于文件的识别、追溯和控制。2范围适用于质量文件(包括质量记录)的编码。3职责3.1质量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码的规定。3.2各职能部门及项目公司负责对其责任范围内产生的有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进行编号。4编码规定4.1集团公司质量手册的编码由集团公司代号、文件类别代号组成,即GT/QM。4.2集团公司程序文件的编码由集团公司代号、程序文件通用代号以及顺序号三部分组成。表达形式如下图:4.3工作规程的编码由集团公司代号、工作规程通用代号、对应的程序文件顺序号和此文件在相关规程中的顺序号四部分组成。对应的程序文件顺序号与该规程顺序号之间用实心圆点间隔。表达形式如下图:4.4质量记录编码由集团公司代号、质量记录通用代号、对应程序文件顺序号和该记录在相关记录中的顺序号组成。对应程序文件顺序号与该记录顺序号之间用短破折号间隔。表达形式如下图:4.5外来文件统一由相应管理部门进行收发文处理。4.5.1外来文件须加盖收文章,编码由集团公司简称、收文日期、四位数年号和三位数顺序号组成,表达形式如下图4.6集团公司制定和发布与质量有关的行政公文,其编号由集团公司名称缩写、文种简称、四位数年号和顺序号组成。表达形成如下:4.7工程技术类文件和资料的编号执行《工程技术类文件资料管理规程》。5其他5.1各部门、项目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各类文件编码基础上加适当的前缀和后缀。如有其它类型文件需要编号,可自行规定编码方法,但均须报质量管理部备案。5.2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工作规程的版本号用英文字母A、B、C……表示,文件换版时依次更改。5.3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工作规程文件每页均有“修改状态”栏,其后的修改编号由版本号、斜线(/)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开始,每修改一次递加“1”,直至更换版本后,再从“0”开始。6相关/支持性文件6.1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6.2质量记录控制程序6.3工程技术类文件资料管理规定二、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规程人才招聘管理工作规程1目的规范人才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质量,为公司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2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公司人才招聘的管理和控制工作。3职责3.1集团公司各在杭项目公司或用人职能部门负责填报本单位(部门)的《人员需求审批表》。3.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在杭项目公司和各职能部门人才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筛选、归档和保存。3.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各用人单位(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共同负责应聘人员的初审、笔试和面试。3.4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3.4.1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项目公司经理及以上人员(包括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的录用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3.4.2公司各部门副经理及以下人员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3.4.3各项目公司部门副经理及以下人员的聘用由各项目公司自行审批。3.5各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考察、评价本单位(部门)试用期员工的工作情况。4工作程序4.1各单位(部门)有人员需求时,须填报《人员需求审批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在公司内部不能调配的情况下,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外招聘。4.2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员根据招聘依据,负责统计用工人数、分析用工类型,并制订相应的招聘方案,报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定后及时办理招聘信息的审批和发布手续。4.3人力资源部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人力资源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4.4招聘计划获准后,人力资源部通过职业介绍中心、媒体、互联网、员工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4.4.1招聘信息发布后,由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类应聘资料。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4.4.2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次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资料初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学历、职称、年龄等是否达到应聘岗位的基本要求。4.4.3笔试组织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负责,笔试人员的联系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员统一负责。笔试时应聘人员应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4.4.4笔试试题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专业部门共同拟定,人力资源部负责试卷的印制和保管工作,并不定期对各专业试题进行更新。4.4.5批卷工作由试卷拟订人负责,原则上应在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4.4.6批卷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将笔试结果汇总并向集团公司分管系统领导汇报,并根据分管系统领导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安排面试。对于笔试不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4.4.7面试一般情况下须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人事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作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必要时可组织多重面试。4.4.8根据面试结果,人力资源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不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4.4.9人力资源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及证书审核等工作,主要是核查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原件,对于重要、特殊岗位人员还应调查其在原工作单位的表现等。4.5人力资源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面试结果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进行录用审批。4.6根据集团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的审批意见,人力资源部应在审批意见下达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面试结果反馈给应聘人员,并与应聘人员协商到位时间。4.7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4.7.1报到时应向新员工发放《员工手册》、工作牌等,同时向相关单位(部门)填报《新员工入职通知书》,由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安排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工作交接及宿舍安排等事项。4.7.2各用人单位须为每位新员工指定新员工辅导员,帮助新员工尽快进入工作状态。4.7.3录用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领导的审批意见,直接与新员工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聘用合同》一式二份,一份人力资源部留档,一份新员工本人留存。4.8新员工在上岗前,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及本单位(部门)组织的新员工教育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各用人部门进一步进行岗位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指定新员工辅导员对其进行专门辅导,具体按《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执行。4.9各项目公司在核定编制内招聘人员,原则上应自行组织,部门副经理及以下人员可按照本公司录用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确定录用人选。其中,部门副经理人选在正式聘任前应征求公司人力资源部意见,必要时人力资源部应参与考察确认。5相关/支持性文件5.1人力资源控制程序5.2职位说明书6质量记录6.1人员需求审批表(GT/QR·06-01)6.2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GT/QR·06-06)6.3应聘人员汇总表(GT/QR·06-07)6.4面试人员评价表(GT/QR·06-08)三、员工转正管理工作规程1目的规范公司员工转正手续的办理工作。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项目公司员工转正的管理和控制工作。3职责3.1集团公司、项目公司用人部门负责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聘任期间的日常工作考核,并根据试用期员工的工作状态向公司提议转正。3.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集团公司各部门试用期员工转正的相关手续。3.3员工转正审批的权限为:3.3.1集团公司部门副经理及以上职级试用期员工的转正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审批;3.3.2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副经理以下职级(不含部门副经理)试用期员工的转正由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3.3.3各项目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下职级(不含部门副经理)试用期员工的转正由项目公司自行审批,部门副经理及以上职级试用期员工的转正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审批。4工作程序4.1集团公司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聘任期间的日常工作考核,向人力资源部口头提议试用期员工转正。4.1.1若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聘任期间有特殊贡献的,用人部门负责人可向人力资源部书面提议提前转正。4.1.2若在试用期聘任期间发现不符合工作要求,用人部门负责人应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书面提议提前解除试用期聘用合同或延长试用期限。4.2人力资源部接到用人部门负责人提交的试用期员工转正的提议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新员工提交试用期间的工作总结,并向用人部门负责人发放《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4.3《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的逐级审批手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4.3.1集团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下职级(不含部门副经理)的试用期员工由总经理负责审批。4.3.2集团公司及项目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职级(包括部门副经理)的试用期员工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审批。4.4集团公司试用期员工经审批转正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4.4.1《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签署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合同鉴证手续。《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由鉴证部门保存一份,人力资源部保存一份,一份存入员工的人事档案。4.4.2人力资源部应为集团公司员工建立公司内部档案,并同时给予办理人事档案托管、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4.5原单位退休退养再聘、借用人员等人事关系未转移至公司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员工聘用合同(内部)》。4.6各项目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下职级(不含部门副经理)试用期员工的转正手续由项目公司自行审批;部门副经理及以上职级试用期员工的转正,由项目公司填写《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经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意见栏目”中签署意见后提交给集团人力资源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逐级办理审批手续。4.7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更新员工花名册等员工信息。5相关/支持性文件5.1人力资源控制程序6质量记录6.1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GT/QR·06-09)四、员工内部调动管理工作规程1目的通过正常的内部调动,充分挖掘员工潜能,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为公司培养综合型人才。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及集团公司和各项目公司之间员工内部调动的管理和控制工作。3职责3.1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员工内部调动的相关手续。3.2总经理负责审批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下职级(不含部门副经理)员工的内部调动。3.3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审批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职级(包括部门副经理)员工的内部调动。4工作程序4.1员工本人要求调动的4.1.1根据公司空缺岗位的工作要求和自身特长,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要求岗位调动。4.1.2人力资源部接到书面申请报告后,根据需要和可能,并征求原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拟调入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意见。如基本可行,则填写《员工内部调动审批表》,然后呈总经理或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4.1.2.1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下职级(不含部门副经理)员工的内部调动由总经理负责审批。4.1.2.2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职级(包括部门副经理)员工的内部调动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审批。4.1.3若审批同意调动,员工须办理好交接手续并填写好《工作交接清单》,然后凭《工作交接清单》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4.1.4若审批不同意调动,人力资源部应负责做好员工的解释、沟通工作。4.2通过竞聘上岗调动的4.2.1根据竞聘上岗规则及办法,员工通过竞聘上岗调动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相关调动手续。4.2.2根据竞聘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