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下半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30分钟,作答90分钟。3.仔细阅读给定材料,然后根据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给定材料材料1:2011年9月21日上午,广东汕尾陆丰东海镇乌坎村400多名村民因土地、财务、选举问题对村干部不满,到陆丰市政府非正常上访。当日,访民打砸村委会、派出所,9月22日,部分村民阻挠、打砸进村维持秩序的民警和警车,6辆警车被砸坏,汕尾派出所工作组到陆丰督导,陆丰市、东海镇组成工作组进村做工作、回应诉求、维持秩序,9月23日,乌坎村内回复了正常秩序,11月中旬,在工作组正在调查、解决诉求过程中,少数村民在互联网上贴出“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计划组织村民于11月21日游行上访,并请中外记者报道》的帖子,致使事件出现反复。11月21日上午,又有400名左右的乌坎村民聚集到陆丰市政府门口非正常上访,打出“打倒贪官”“还我耕地”等标语。至11时26分,上访村民自行离去。当天下午及第二天,在组织者策划下,发生几次数百人在内聚集活动新闻原稿是至11时26分,上访村民自行离去。当天下午及第二天,在组织者策划下,发生几次数百人在村内聚集活动11月24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至11月26日,村里的白布标语、大幅宣传画已自行拆除,事态得到平息。12月9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陆丰市处置“9.21”事件作情况通报,称公安部门已经抓获“9.21”事件中打砸为首分子,并将继续追捕事件其余犯罪在逃人员,加紧推进取缔非法组织的工作。12月13日,广东省针对“9.21事件犯罪嫌疑人羁押被打死”的谣言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犯罪嫌疑人为羁押期间猝死,并强调将积极做好相关的后续工作。2011年12月20日,由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带队的省工作组进驻陆丰,调查处置乌坎村事件,倾听民众诉求。随着“9.21”事件新闻发布会的召开,党政部门正式从正面积极应对该事件;紧接着对在押人员死亡问题进行了及时、透明的辟谣,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公信力。省工作组充分肯定了“群众的主要诉求是合理的”,正是省工作组“民意为重、群众为先、以人为本、阳光透明,法律为上”的真诚表态,让当地村民一度激烈的情绪趋于平和,使乌坎事件的处置迎来了转机,实现了信息有曲解、过度解读到公开透明的转变,法治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得到彻底恢复。朱明国指出,现在有些干部缺乏基层工作经验,不了解群众疾苦,对群众生活之艰难缺乏切肤之痛,这些局限容易使干部个人理念代替群众感知,以发展的艰难作为解决民生困难的托辞,以要发展的理由对老百姓说这说那,根本是没道理的;另外,过高的利益诉求掩盖群众工作的不力。以舆论的炒作回避对工作过失坦诚的检讨;出现很多漏洞,很多问题就能盖住,一旦爆发,后果更严重;要让群众自己去商量,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材料2:2012年7月2日,因担心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钼铜金属资源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引发环境污染问题,陆续有市民到什邡市委、市政府门口聚集,反对钼铜项目建设。少数市民情绪激动,强行冲破警戒线,进入市委机关,砸毁一楼大厅部分橱窗玻璃、3个宣传栏,4个宣传展板。当局派出警察和武警官兵维稳,并引发了警民冲突,警方向聚集的群众发射震撼弹和催泪弹,导致人员受伤。7月3日,什邡公安局发出措辞严厉的通告,其勒令“凡煽动、策划、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或打砸抢的人员,三天内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7月4日凌晨,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告,称为平息事件,公安机关依法对27名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予以强制带离。事后,什邡市政府表示将不再建设钼铜项目。有学者指出,什邡事件不仅显示了民众对于自身生存环境问题强烈参与意识与公共精神,体现了现代公民权利意识的增长,同时也暴露了地方政府在面对此类事件中的思维方式的尚存积弊。材料3:江苏南通启东市一日资造纸厂正在建设一项废水排海工程,由于担心工程会造成环境污染并危害人体健康,当地市民强烈反对,并于2012年7月28日爆发了大规模群体事件。超过1000名武警于上午19时许抵达现场,但只是维持现场秩序,并未采取以往群体性事件中发生的强制驱散等强制措施。在民众示威过程中,出现了民众掀翻汽车,捣毁市政府办公电脑等暴力行为。但警方保持了相当的克制。当天上午,南通市官方发布公告称永远取消有关制纸排海工程项目。当天下午,事件已基本平息。在网民对该事件的态度中,意见领袖的看法值得关注,大部分意见领袖呼吁当地政府及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市民保持理智,以防事件过度升级。期间还有传言称本次冲突造成三人死亡,但官方很快通过微博发布辟谣。7月29日,当地公安机关发布公告称,拘留一散布“警察踩死人”谣言的女性。有分析指出,启东事件源于公民对政府决策的不满,但最终取得令人欣慰的结果,它不仅令人欣慰在启东市民以理性的方式赢得了保护生存环境的诉求,也欣慰在当地政府以理性的姿态顺应民意知错即改,更欣慰旁观此次事件的人们以理性的思维评判。材料4:在不少地方,本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却走样成“公开的群众不关心,群众关心的不公开”。对公民个人申请的信息公开,掌权者多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落下“政府半推半就,群众半信半疑”的结果。信息公开的走样,加之诉求渠道的不畅,使得一些政府与百姓之间的信任危机日益加重,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信息失灵,矛盾积累,一旦处理不当,即会酿成大事件。什邡事件、启东事件等几乎都是如此,这些经历波折才被平息的群体性事件,带来的不仅是经济上的巨大损失、当事者内心的巨大伤痛,更重要的是公众对当地政府的信任问题。材料5:有学者指出,什邡、启东两地政府曾称项目将会增加就业,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而最后终止项目的依据并非项目本身的环境危害因素,而是“稳定”因素。由政府行政干预产生的项目终止,外界对于该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终止过程中的程序合法性会提出质疑。两个事件会为将来类似的项目冲突提供一个解决的先例,即用群体性事件倒逼政府以行政手段干预,而不是采用法律手段解决。材料6:2012年8月5日,昆明长水国际机场遭遇雷雨,共10余次航班被延误,造成大量旅客滞留。当晚凌晨部分航班开始恢复。但是由西双版纳飞往昆明的PN6518航班和23点55分从昆明飞往重庆的PN6106航班的旅客都要求自己的航班先走,且相互争持不让。后来,滞留机场的PN6106航班的部分旅客就到登机口阻拦其他航班旅客正常登机。随后事态进一步升级,上午8点20分左右,30多名滞留机场的旅客冲开机场人员的阻拦,跑上了机场停机坪,部分旅客还坐在了飞机滑行的跑道上。有人说:“既然我们走不了,也不让其他飞机走。”因为航班延误,而做出过激维权行为,昆明机场上演的乘客“拦截”飞机闹剧并不是孤例。今年4月,广州、上海也在三天内相继发生乘客冲上停机坪,“拦截”飞机的过激维权事件,惹人深思。连环上演的“拦飞机”事件,让人们领教了“多米诺骨牌效应”的可怕力量。更令人痛心的是,在事件中规则意识的缺席。乘客过激维权,航空公司花钱息事宁人,应有的规则却被丢弃一边。无论是航空公司还是乘客,都没有试图通过合法渠道维护权益,而是选择了他们自己的方式,反映出双方规则意识的薄弱。材料7:广东佛山市总工会调查报告显示,企图通过群体性事件维权的人高达45.43%,认为:“事情闹大了就会解决”的人有16.34%.因此同乡会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在非公企业中,工会干部维权不到位,甚至不敢维权,是工会维权职能难以发挥的瓶颈。材料8:从上世纪60年代起,浙江省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就形成了一套被称为“枫桥经验”的解决群众矛盾的原则——“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有学者认为,这套经验至今还在发挥作用,核心就是基层政府建立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化解群众矛盾。材料9:深圳市桃源街道辖区总人口25万人,其中流动人口就占了17万人,企业1871家,大学城,市政快速路等几个重大市政项目建设同时在该辖区展开,面对外来人口多,企业纠纷多。市政项目拆迁所涉及的利益主体构成复杂的严峻状况,桃源街道党政部门在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处所成立了各类诉求协调组织100多个。形成了完全覆盖辖区,层次分明、职责明晰的群众利益诉求协调处理工作格局,摸索出“一合(即司法所与信访办合署办公)、两进(即推动协调工作进社区、进企业)。三调(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级协调机制),四结合(即把人民信访予人民调解相结合、把诉求调查与协助处理相结合、把信访救济与司法救济相结合、把法制教育与法律约束相结合)”的群众诉求协调工作模式,并形成一条“发现问题—迅速反馈—协调处理”的反应机制,使绝大部分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在基层就得以妥善解决,基本上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社区和工业区,大纠纷不出街道”。以2007年、2008年利益诉求最集中的两年为例:材料10:c0300dae-adbe-419b-ac4f-c70cd52c83ef_0.png[/img]材料11:针对年末劳动争议等群体性案件多发状况,某市法律援助中心实施“3+1”(三项措施、一个预案)法律援助模式,积极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一是实行快速受理,开通“绿色通道”,对群体性来访者优先接待、耐心解答,引导其选择合理的维权途径,防止当事人因无法诉求而使事态演化成群体性事件。二是实行非诉援助,对事实清楚、法律依据明确、证据充分的工伤、群体性欠薪事件,通过以调解为主的非诉讼方式进行援助,以减轻或消除诉讼给受援人带来的时间上、人力上的成本耗费,保障受援人维权及时有效。三是实行联合援助,由律师、工作人员、志愿者组成联合工作组,并与工会、劳动、法律等部门沟通联系,构建多部门、全方位援助体系,采用最有利于受援人维权的援助行动;四是制定应急预案,与工会、劳动、法院、公安等单位联合制订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实施布置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与相互间的工作衔接机制。部门之间的有效对接和联动,为科学处置群体性事件提供了保障。材料12:这些年来,在医患关系中,患者及其家属只要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轻则停尸、挂横幅、设灵堂,扰乱医院工作秩序;重则聚集围堵、打砸医院、伤害医务人员;更有甚者还出现了专门组织替闹牟利,使医闹有了职业化倾向,针对这一现象。2012年5月4日卫生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公安机关,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卫室,对门诊,比病房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以维护正常诊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安全。此前,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称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追究刑责。近几个月来,医闹时间数量略有下降,但是有网友担忧针对医闹设警务室始终是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材料13: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分层化和利益格局的多元化的发展变化,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由单位人向社区人,社会人转变,人们因职业、行业、居住小区、户籍、年龄收入的不同而拥有多样化的利益需诉求,不同人群的利益诉求表达出现了不平衡性。材料14: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其中:“表达权”为首次提出。胡锦涛总书记在“7.23讲话”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体制改革摆在改革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坚定不移加以推进,取得了重大进展,成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更为广泛、更加充分的人民民主,保证人民依法治国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应有的权利和自由。材料15:信访是群众表达诉求的传统形式之一。经过多部门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各地区“畅通、有序、务实、高校”的信访工作新秩序正在逐步形成,除了传统的信访工作方式外,一些新的方式也得到发展诸如听证会、官员上网、官方微博、公民参与立法等形式不断得到拓展。但当前“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现象依然突出,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一些群众上访,有的确实是政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