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政治制度考试范围补充内容绪论1、政治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1)限制政治权力的滥用;(2)能够很好地解决社会问题;(3)有助于公民德性的形成。2、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研究对象、研究任务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权的阶级性质及与之相适应的国家权力纵横向结构形式和运行机制的建立与健全、改革与发展的规律的科学。任务:维护和捍卫社会主义中国根本的、基本的各项政治制度,是中国当代社会政治发展的客观要求;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采取积极慎重的方针,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需要。第1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1)这一制度能全面、直接反映国家的本质,从根本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2)这一制度决定国家的其他制度和政治生活各方面。(3)这一制度使国家机关得以组织、运转,国家权力得以正确、有效行使,从而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2、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1)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途径(2)是政府权力合法性源泉(3)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有效组织形式(4)是联系群众﹑反映民意的重要渠道(5)是保证国家稳定的重要机制第2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1、行政区划现状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行政区划是:(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2、中国地方人大的三重属性(1)国家的代理人:国家的权力机关代表国家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志的执行(2)地方的代理人:地方的民意机关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2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宪法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3)政党的代理人:地方党委领导下的工作机关地方人大要接受地方同级党委的领导,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来开展自己的工作。作为受地方党委领导下的一个工作机关,地方人大还必须按照党章所规定的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运作。根据党章的规定,党委派驻人大的党组是由同级党委任命而不是选举产生。3、地方各级人大职权(1)地方立法权(2)监督权(3)任免权(4)决定权(5)确保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决议的遵守与执行4、人大代表的权利(1)提案权(2)提名权(3)建议、批评权(4)询问权(5)质询权(6)视察权(7)发言、表决免责权(8)人身特别保护权(9)物质帮助权5、坚持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坚持与完善党对人大的领导坚持与完善党对人大的领导,这是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所在。具体要求:(1)中国共产党组织加强对人大实施政治领导。(2)党组织不包办人大的工作。(3)党组织带头遵守和尊重人大所制定的法律和决议。(二)强化人大的立法与监督职能在立法工作中要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既要加快立法步伐,又要提高立法质量;二是通过总结与研究,进一步划清中央与地方、人大与行政之间的立法权限;三是继续完善立法程序。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职能主要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三)密切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各级人大代表应自觉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经常联系本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所在地区的人民群众,注意倾听和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向人民群众宣传人大制度的理论知识,公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全的活动情况。(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在组成人员方面(1)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适当减少代表名额,这有利于人大会议的召集,有利于深入细致地审议议案。(2)提高代表素质,包括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能力素质和身体素质。(3)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在年龄、专业等方面有一个较为合理的结构。3第3章选举制度1、选举的定义选举是指某一社会群体中的全体或部分成员,按照既定的方式和程序,根据自己的一直,选择若干人担任某项公职的行为2、选举的要素主体:从事选举活动的人客体:被推荐者和被选择者目的:选举活动期望达到的目标程序:选举活动中预先设定的一些列方法、步骤3、选举制度概念的要素(1)从其核心和内涵来看,选举制度是有关国家政权的管理形式和国家政治活动的制度。(2)选举制度是包含有关选举的各项原则程序和制度的总称,它包含实施选举过程中涉及的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3)选举制度是以法律规范的形式产生和组成国家政权机关,以法定的方式产生和组成治理国家的代表机关及公职人员。4、我国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1)盲目追求参选率,滥用委托投票权利(2)选举权未被选民真正行使(3)间接选举不能充分代表民意(4)候选人的提名和介绍方式不合理(5)差额选举并没有真正得到贯彻实施(6)选举过程缺乏诉讼程序的救济5、完善选举制度的对策分析(1)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2)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3)减少代表名额,提高代表素质(4)完善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办法(5)强化选民与代表的利益关系(6)完善选举诉讼制度第4章国家行政制度(上)1、国家行政制度的涵义国家行政制度,是国家为了有效执行宪法和法律,实现国家的行政职能,而依法规定的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体制、权限、活动等方面的一系列规范。2、行政组织的涵义国家行政组织是国家行政活动的主体,是国家为了管理社会事务而设置的负责行政领导、行政执行、行政组织和行政监督等的国家机关。3、中国的首长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是一致的首先,首长负责制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行政政制度上的体现形式。其次,它是以民主制为前提的个人负责制。国家行政机关的首长都是法定的民主程序选举或决定任职,对国家权力机关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4行政首长履行行政职能的权限仅在于对宪法和法律的执行。再次,首长负责制在制度上结合了合议制的特点。4、完善行政监督体制(一)中国现行行政监督体制的问题(1)多元化的监督力量缺乏有力度的整合,监督的合力较弱;(2)行政监督法制化程度低,监督弹性大;(3)行政监督偏重于事后的追惩性监督,忽视了事前预防性监督及事中的过程性监督;(4)在现行的双重领导体制下,专职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地位和必要的独立性;(5)在各种行政监督中,权力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二)完善行政监督体制的对策分析(1)改革行政监督的双重领导体制,建立起行政监督的垂直领导体制(2)重视和加强行政监督立法,实行行政监督的法制化(3)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的素质(4)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强化社会及新闻媒体的外部监督第5章国家行政制度(下)1、国务院的性质、地位、职权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职权:行政立法权、行政指令权、行政提案权、行政领导权、行政监督权、管理权、戒严权、人事权、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2、行政立法的优缺点优点:在相关领域有丰富的指示和技术,能胜任立法工作;议事程序比较灵活简便缺点:行政机关有可能越权立法或滥用自己的立法权力3、推行国家行政体制改革(一)目前我国行政体制的弊端经济健康增长的需要与政府生产力落后的矛盾政治体制改革之后与行政改革全面展开的矛盾(二)行政体制改革的途径以更新行政观念为先导以转变行政职能为基础以重构行政组织为重点以调试行政关系为核心以优化行政人员为关键以加强行政法治为保障以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第6章国家公务员制度1、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意义(1)有利于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2)有利于加强政府机关的廉政建设(3)有利于提高枕骨机关的行政效率52、职位分类职位是指特定职务、职权以及相应责任的集合体,并由符合一定标准的人担任。职位分类,是指依据规范化的标准,按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对国家行政机关的常任职位进行分类划等,形成规范化文件,作为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3、竞争激励竞争机制:国家机关将其所需补充的职位空缺和任职资格向社会公开,凡符合资格的资源任职者在相同的条件下通过同等竞争,择优录用。竞争机制的基本原则:公开、平等、客观、择优竞争机制的主要内容:录用竞争、任用竞争激励机制: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原则激励机制的主要功能:优化公务员队伍;提高公务员素质;提高行政效能。4、继续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1)健全法规体系,强调行政伦理公务员行为、权益需要法律规范和保障强化行政伦理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的重要方面(2)实现理念创新,变革行为模式管理理念和行为模式创新(3)重视制度完善,增强机制活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保障体系的完善(4)加强自身积善,提高整体素质重视公务员的素质和专业化建设培育廉洁、精干、高效的公务员队伍第7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中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1)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2)各民族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原则(3)民族区域自治原则(4)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5)少数民族人口政策(6)积极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教育事业的政策(7)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8)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9)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政策(10)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特点:(1)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2)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3)通过自治机关行使自主权实现优点:有利于(1)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2)国家统一和安全(3)发展各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4)加快发展民族经济文化,促进共同繁荣3、民族自治地方的设置原则6(1)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2)有关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必须由国家机关和有关方面共同协商(3)保持自治地方区域界线的相对稳定4、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坚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结合(2)实施国家提出的若干措施实行规范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加大对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财政支持;优先在民族自治地区安排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理顺资源产品价格,增强民族自治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扶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加强沿海地区与民族自治地区的经济联合和技术合作。(3)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邓小平同志的民族工作理论;在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前提下,重申和确立一些具体制度,重点是进一步激活和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发展经济方面的功能;加强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族自治机关的建设,切实落实自主权。第8章特别行政区制度1、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权组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构成了政权组织。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特别行政区,负责重大的政治和行政责任。对中央人民政府、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拥有立法权、监督权、弹劾权、其他职权司法机关:法院2、行政长官与立法会的关系相互制约、相互配合行政长官对立法会负责,立法会有权弹劾行政长官第9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1、政党制度的涵义政党制度是指政党执掌政权或参与政治的方式以及各政党之间的关系。2、政党的共同特征(1)以获得或参与政权的行使作为目标(2)有一整套施政的纲领和章程(3)其成员可分为领袖、骨干力量、党员队伍(4)代表特定的阶级、阶层、集团的利益和意愿(5)有组织章程和依此产生的组织系统和结构3、政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1)实现了权力的相对分散和对权力不同程度的监督(2)有利于推行选举制和任期制7(3)相应地扩大了民主(4)同民主代议制发生联系而发生作用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政治基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想照、荣辱与共根本活动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5、中央书记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