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更好地体现其服务学生社团、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宗旨,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在中国共产党西南大学委员会领导下的一个学生组织,在工作上具体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西南大学委员会的指导。第三条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宗旨是“凝聚社团力量,繁荣校园文化”。第四条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基本任务是:1、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群众性、参与性强的特点,使其成为学生丰富校园生活,培养兴趣爱好,参与学校活动,扩大求知领域,锻炼交际能力,丰富内心世界的重要途径;2、依托学生社团这一载体,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把第二课堂建设成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3、联合、协调、管理和服务学校各类各级学生社团,以活动为舞台,促进其整体水平的提高。第五条本会全称为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第六条本会设立秘书处,并聘请校团委主管学生社团工作的老师担任其秘书长,指导日常工作。2第二章会员第七条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实行会员制,凡经过批准进行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成为该会会员,就享受有关权利,履行应尽义务。第八条西南大学的学生社团,是经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批,报学校团委批准成立的,由西南大学在籍本、专科生、研究生等按照自愿的原则组成,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以成员共同兴趣爱好为最终目的,按照其组织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第九条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2、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以该组织成员的共同兴趣爱好为最终目的,按照其组织章程,在西南大学各校区,以相对独立的组织形象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3、获得学校有关部门和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帮助、支持。4、对于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施监督5、通过其它有效方式参与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管理工作。6、其它规定的权利。第十条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2、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严格按照组织章程有序开展活动。3、服从本会的领导,积极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任务。4、在享受有关权利的时候,不得侵害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权益。3第十一条西南大学学生社团的具体管理细则依据《西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另行制定。第三章组织和职权第十二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十三条西南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是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最高权利机构。西南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得到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西南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参加才能召开。西南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西南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和批准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报告;2、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3、修改本会章程;4、选举产生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5、讨论、决定应当由西南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西南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的代表原则上由各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但事先必须经组委会审查。西南大学在籍学生经预约登记后均可取得旁听资格,预约工作必须在大会召开的5个工作日之前(不含5日)4完成。第十四条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是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在西南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民主机构。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西南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由理事长、理事组成。西南大学各学生社团有权推荐人选为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共青团西南大学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亦有权推荐人选为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由学生社团代表大会进行投票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凡经由社团推荐选举产生的理事,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在其原社团任职者,则自动退出理事会。理事会则依照选举时候选人得票数目的多少依次进行理事会理事的递补工作。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任期内每月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参加才能召开。理事会全体会议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列席会议。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西南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重大事项;2、召集西南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53、选举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4、选举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理事长;5、代表各社团的利益,对内协调各社团之间的关系,加强相互间的交流合作,对外广泛联系各兄弟院校社团,与社会各界相联络,为各社团争取支持;6、其他应由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行使的权利。第十五条西南大学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理事长负责主持理事会的各项日常事务。理事长由共青团西南大学委员会提名,经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担任理事长者不能担任其它任何社团领导职务。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理事长行使如下职权:1、负责主持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会议。2、负责主持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的各项日常工作。3、其它应由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理事长行使的权利。第十六条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是西南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的最高行政机构。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根据共青团西南大学委员会的提名,选举产生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1、西南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和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闭6会期间,执行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决定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重大事项;2、负责各社团的团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统筹经费;3、批准任冕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4、负责主持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项日常工作。5、其他应由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行使的权利。第十七条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设为:办公室、宣传部、活动部、外联部、财务部等。上述机构在西南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闭会期间对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负责,处理具体学生社团事务,为学生社团服务。第十八条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实施“干部回避制度”,其主要工作干部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管理工作,经共青团西南大学委员会批准的情形例外。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关于《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的修正案必须由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联名提出或由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书面提出,经共青团西南大学委员会讨论通过,方可提交由西南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表决。修正提案必须在西南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召开的7个工作日(不含7日)提交大会组委会。修正案表决案必须由1/2及以上的人数通过方可生效。7第二十条本章程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于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附则: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南大学社团的运作和监督,加强学生社团的自律管理,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西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团联合会)是受校团委委托,直接领导、协调、引导、监督各学生社团,承接学校社团文化建设的职能部门。第三条社团联合会设理事长、主席、副主席、部长等职务,处理社联日常事务。学生社团联合会则对于拥有西南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择优录取。第四条全体成员应代表学生社团的利益和意志,在享有本条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应当全面充分地履行本条例规定的义务。第二章权利和义务8第五条社团联合会应履行以下职权:1)制定和修改《西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并报请西南大学校团委批准和通过。2)讨论审批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撤消,并报请西南大学校团委批准和通过。3)讨论决定学生社团的评估、奖励、惩罚制度。4)决定有关学生社团的其他重要事务、重大决议。5)组织、管理、协调、引导、监督各社团的工作6)召开社团负责人大会7)检查社团财务8)对各社团进行公平评估,评选出一年一度的十佳优秀社团。9)社团联合会干事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权对本部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第六条社团联合会应履行以下义务:1)促进社团间横向联系,引导社团活动合作化、专业化、常规化。2)定期对社团工作和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3)积极妥善完成社团管理协调引导等工作,解决部分社团的实际困难。4)接受各学生社团和广大同学的监督,及时答复社团会员的咨询和要求。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社团联合会章程,完成学校下达9的各项任务,维护学校、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荣誉。第三章工作分工第七条社团联合会实行逐层负责汇报制:干事→副部长→部长→主席→理事长,责任落实到个人,任务分配到位。1)理事长主要负责统筹社联事务,反馈社团意见,掌握社联发展方向,决议社联重大事务。2)主席负责统筹处理社联日常事务,协调整个社团联合会运转。3)部长主要是处理部内的日常事务,使其正常有序运转。4)副部长协助部长处理部内日常事务,协调各社团及社团干事间的工作。5)干事负责所分管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向社团联合会反馈相关信息。第八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分为办公室、宣传部、活动部,财务部、外联部,在主席的统筹规划、部长的具体指导下各自开展工作。1)财务部负责社团联合会资金、社团扶持资金的管理及社团帐务的监督。2)办公室负责社团联合会及社团资料的收集及管理,社团联合会干事及社团负责人通讯录的制定,社团联合会会议记录。3)宣传部负责社团联合会的形象宣传及活动的宣传(海报、传单、展板等)。104)活动部负责活动的策划准备及开展。5)外联部协调和监督各社团赞助情况,对外进行联络与沟通。第九条:工作过程中,各部应遵守《西南大学社团联合会工作制度》中与各自工作有关的明确规章制度,规范化开展工作,以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第十条:各部相互独立,互不隶属,一般情况下,各部单独完成一次任务,如有需要,可相互协调支援,如遇重大活动,则由社团联合会主体成员共同完成。第十一条:社团联合会设理事长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到三名,各部部长各一名。第四章例会制度第十二条:社团联合会例会分为常规例会和临时例会。1)常规例会:定于每周日晚九点半,由主席召集,社团联合会全体干事共同参加,它主要针对上周各部的工作情况作阶段性汇报、总结、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分配任务,全体干事干部对部门的发展改革进行思考与探讨,各部之间进行工作方法及工作心得交流,人员的调11动等等。2)临时会议:若有紧急事务可以召开特别会议,视情况决定参加的人员名单。第十三条:社团联合会成员必须准时出席例会,因故不能参加必须提前半天请假并得到副主席以上的干部批准,社团联合会将保留干事的假条,以规范内部运转。第十四条:例会的要求1)报告上一阶段工作情况2)总结经验及教训3)对下一阶段工作重点,进行通报和前期的布置第十五条:部长以上干事至少应提前10分钟到会,会后再单独召开会议,商讨部内事务。第十六条:例会的出勤情况将作为考核干事干部的标准之一。第五章财务制度第十七条:设立财务部,对社团联合会收入开支及社团经费进行管理,负责登记帐目,社团扶持基金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基金的和管理账目的不能为同一人。第十八条:财务定期交由主席进行检查。第十九条:社团联合会的账目一学期至少向全部成员公布2~3次。12第六章档案制度第二十条:活动档案包括宣传单、计划书、活动照片、活动总结等一律一式三份,以备存档及上交。第二十一条:联合会内档案由专人管理,设办公室,管理社团联合会及社团的资料。第二十二条:每次活动结束后须做总结留档,以便以后汲取经验教训。第二十三条:社团联合会将为每位干事建立档案。第七章干事培训制度第二十四条:利用例会,干事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