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项目的施工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实现科学、文明、规范、安全的管理目标,全面提高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建设管理水平,依据交通部、省交通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参与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建设的施工单位及相关监理单位。考核实行400分制:分为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保施工四项(其中文明施工和环保施工为一项),每项满分100分。第三条筹建处每年6月底、11月底各进行一次全线的综合评比,分别考核前期的工作业绩,对于冬季施工的项目并入下年度6月底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第四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当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环境破坏事故等重大问题时,其相应质量考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项以零分计。第五条本办法中的内容不予单独计量和支付。第六条考核内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随时调整。第二章考核第七条工程进度考核1、项目开工前,各合同段施工单位根据批复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以月为时间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报驻地办审核、总监办审批,业主备案。审批后的施工计划作为进度考核的依据,并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当计划确需调整时必须提前按相关程序报批。2、每月22日前,施工单位将上月工程进展情况、计划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监理人员、项目工程师,复核后报合同科备案,同时按要求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上传。3、对于上月未完成的投资合计计入下月投资计划。凡上月未100%完成总计划的,下月总投资计划考核标准调整为原报计划与上月未完成计划的合计数。4、工程进度考核满分100分;按工程实际完成计划情况对工程进度进行评分,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完成投资的百分比值即为该合同段工程进度得分,超额完成计划的得分为满分。至考核期仍未达到上述合计数90%的,视为总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未达到优良标准。第八条工程质量考核1、建设期工程质量考核主要分为:外观质量及施工工艺占总分20%;内业资料占总分20%;实测质量占总分40%;平时检查和省检占总分20%;每项考核均为100分,乘以相应权重相加即为质量考核得分。2、外观质量及施工工艺和内业资料考核项目按附表一、附表二执行,实测实量按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规定项目和频率执行。第九条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分为安全生产制度与资料、现场安全管理两项考核,每项按百分制考核,在安全生产考核总分中所占权重分别为30%、70%。以下为考核分数分配情况,检查人员在考核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但不能超过该项规定分值。1、安全生产制度与资料考核1)施工单位通过国家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并在现场持续有效运行。(10分)2)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同时必须与业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与施工合同同时生效,并对合同认真履行。(5分)3)施工现场(工地)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共计32分)a.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项目安全生产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6分)b.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救援方案。(6分)c.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制度,并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应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各工段、预制厂、拌和场、大桥、特大桥、隧道等都应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的配备不得少于合同文件要求。(6分)d.项目部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必须到位,同时要求每周组织一次劳动纪律和安全意识教育。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施工人员,不得上岗作业。(6分)e.各生产部门除日常检查和定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有详细的安全生产日志。(8分)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上墙,并设立安全教育专栏。(8分)5)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车辆、机械停放应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并设专人看管。(8分)6)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料保存完整,并有专门的资料室或柜,由专人负责。(5分)7)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制定预案。成立防汛小组,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6分)8)各施工单位应做好防治食物中毒、有毒化学用品污染的预防工作。(4分)9)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认真执行。(8分)10)施工单位应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报告体系,并建立相应档案,不得漏报、瞒报安全事故。(8分)11)对于分包单位的管理同样到位、有效。(6分)2、现场安全管理考核1)各项目部生活场所禁止私自乱拉电线、乱接电器线路,确保用电安全,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确保性能有效。(5分)2)生活区、办公区、库房、食堂等应设专人负责防火、防汛、防触电、防中毒等安全保卫工作。(5分)3)所有施工便道弯道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牌,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员巡视,重点部位应盯岗。对于违章应及时纠正并记录。现场安全员应定期汇总上报资料。(5分)4)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8分)5)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8分)6)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种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4分)7)施工现场入口、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桥涵施工现场、过村镇的施工路段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醒目、标准的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4分)8)施工现场必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放高空打击和防坠落等防护工作。(21分)a.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6分)b.供电线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妨碍作业和交通。(6分)c.火工产品、高压气瓶等易爆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指导、管理。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5分)d.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使用安全带。高空作业、爆破等危险作业岗位应配备所必需的劳保用品,并及时更新。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能够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对于有要求的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严禁酒后和疲惫状态下作业。(4分)9)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路基、路面、交通工程等交叉施工时,要各自管理好自己的现场;路面施工应设专人管制交通;大型工程机械进场施工时,需派专人指挥,非施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5分)10)强夯施工时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可能产生有害的影响时,首先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有效措施,方可进行施工作业。(4分)11)拌和站场区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口号。安全生产责任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应在明显部位公布。拌和场危险部位要设立明显的危险标志警示牌。(4分)12)拌和站所有进入场地的施工机械、车辆需有专人指挥。大型起重设备工作时除有专人指挥,还需设立明显的警示牌,同时避免扬尘。(4分)13)材料储备场地的存储罐、油罐以及各种规格的分类材料,应有专人看管,并制定严格的防火、防盗措施。水泥、石灰、矿粉、钢筋等物品要设立防潮设施,钢筋等物品存放时,要远离出入口,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以防发生盗窃。(10分)14)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特殊情况下,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洪措施。(5分)15)施工单位的弃土场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进行及时处理,防止弃土滑坡、冲淤农田、堵塞河道。对于有害、污染环境的施工废物应按有关规定处理。(8分)第十条文明施工、环保施工考核1、考核分为办公场地与料厂、施工人员设备、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及其他五个分项进行。2、办公场地与料厂满分10分,施工人员设备满分10分,施工现场满分40分,环境保护满分30分,其他方面满分10分;具体检查项目及评分按附表三执行。第三章奖惩第十一条考核评定1、考核于每年6月底、11月底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具体由筹建处、总监办负责组织安排。2、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保施工每项得分为90分及以上的,该项考核为优良。3、考核对综合成绩、单项成绩非别进行奖罚。第十二条奖惩规定1、对综合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前5名奖励,奖励20-40万元;对综合成绩后3名(不考虑分值)进行处罚,罚款20-30万元。2、对单项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单位奖励10万元,可以累加;对单项评分在75分及以下的单位进行罚款10万元,可以累加。综合成绩受到奖励或处罚的单位不参加单项成绩的奖罚。3、对总监办视实际出勤率、人员素质、管理情况和工作业绩奖励10-30万元,对驻地办按《监理工作考核办法》执行。4、对于在评比中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名次或有关检查人员营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于取得名次的收回其奖金并罚款30万元,对于未取得名次的罚款30万元。5、奖惩结果将在网站公布,并以正式文件形式通报全线并通知其法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保定市张涿高速公路筹建处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附表一外观及工艺检查扣分标准序号部位检查内容扣分标准一路基土石方1、路基表面不平整,路拱不合适,不能良好排水,存在翻浆现象。2、边线不直顺,曲线不圆滑。3、上边坡存在松石,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随意乱选,外形不整齐,不美观。4、碾压不到边。5、碾压含水量过大或过小。6、加宽路段衔接工艺不规范。7、临时排水系统设置不全或不能起到应有作用。第1、3、4、5、6、7项每项每处减2分。第2项每累计100m减2分。二软基处理1、使用易风化或尺寸小于30cm的石料挤淤;砂垫层宽度宽出路基边脚不足1m或不满足设计宽度。2、砂垫层表面坑洼不平。3、土工布皱折不平顺。4、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间距不均匀。5、碎石桩、粉喷桩间距不均匀。每项减1分。三路面(底)基层1、土块超规范要求,块灰消解不充分,未消解的生石灰没有剔除。2、无机混合料施工级配控制不严格,拌合不均匀,存有粗细颗粒离析现象。3、路拌深度达不到层底,存有夹层现象。4、表面不平整、不密实、起皮、重皮现象较重,上结构层施工时下结构层顶清扫不净或未洒水湿润。5、施工接茬不平整、不密实、不平顺。养生不及时,养护时间短,要求覆盖养生的不能认真执行。6、碾压含水量控制不准确。7、碾压工艺不符合要求。8、运输车辆无覆盖措施,粒料离析。9、边缘松散,或不够宽度。第1、2、3项每项减3分,第4、5、6、7、8、9、10项每项减1分四沥青路面1、施工级配控制不够准确,存有粗细料离析现象。2、拌合后的混合料不均匀一致,有花白料或结块现象。3、表面不平整、不密实、有松散。4、表面有明显碾压轮迹。5、按茬处不平整、不平顺、不密实。6、路面与路缘石及其他构造物衔接不顺,存有积水。7、路面有泥土、砂浆等施工污染现象。8、有纵向裂纹。9、拌合、摊铺、碾压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10、混合料运输不符合规定。11、碾压工艺不符合要求。12、基层表面浮浆,未做处理,清扫不彻底。13、透封层、粘层施工工艺不符合要求。第1、2、3、12项每处减2分;第4、5、6项每10延米或每处减1分。第7项每处减0.5。第8项10m以内每处减0.5分;10-20m每处减1分;20m以上每处减5分。第9、10、11、13项每项减2分。五水泥砼路面1、纵、横缝不直顺。2、表面的拉毛、刷毛、压纹、刻痕不均匀一致。3、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