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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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区在乌鲁木齐市的位置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的部分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面积:规划总用地19.6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规划区东临城市快速通道河滩路,南起新医路,西临太原路,北至河北路。用地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规划布局篇规划原则1、优化土地使用。根据地区功能定位,不适宜保留的工业和仓储用地进行用途变更,由此提供的开发用地主要用于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公共绿地。2、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根据住宅组团用地的规划布局和居住人口的基本属性及其变化趋势,利用旧区改造中工业和仓储用地提供的开发用地,从数量、规模和布局三个方面,完善各类社区公共服务设施。3、增加公共绿地。利用旧区改造中工业和仓储用地提供的开发用地,增加公共绿地,在类型、规模和布局三个方面满足居住生活的需求。4、补充交通设施。结合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建设,增设公共停车场库;结合旧区改造,增设公交枢纽。5、提升景观环境。基于城市景观元素的公众感知调查结果,结合旧区改造进程,强化地区景观元素的城市设计控制。6、提供就业岗位。为了应对工业和仓储用地的用途变更导致地区就业岗位减少,应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建设,布置商业服务设施,适当增加就业岗位。规划范围此次规划范围包含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的部分用地。规划区东临城市快速通道河滩路,南起新医路,西临太原路,北至河北路,用地面积为19.65平方公里。规划定位以商贸、商务、行政办公功能为主导,以总部经济为亮点,集居住、教育、科研、文体、生态等功能为一体的,环境优美、设施现代、紧凑高效的城市中心地区。用地规模与规划结构用地与人口规模本次规划范围总面积为1965.41,城市建设总用地1963.45公顷,容纳人口为32.7万人。规划结构采用“以点带轴、以轴带面”的空间发展模式。规划形成“一个核心、四条轴线、七个组团”的规划结构。一个核心:由钻石城、美居物流园、鲤鱼山公园组成的集总部经济、商务办公,商贸物流、城市绿肺为主要功能的核心组团。四条轴线:发展主轴:北京路发展主轴:依托钻石城中央商务区和北京路两侧的新疆医科大学、中科院新疆分院、新市区行政中心等行政单位、科研院校形成的以教育科研、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发展主轴。河南路发展主轴:依托国际汽车城、铁路局商圈,结合轨交换乘枢纽新增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加强与规划区东部的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之间的联系,形成以商贸为主的综合发展主轴。发展次轴:长春路发展轴:依托鲤鱼山公园、火炬创新创业园、美居物流园,及即将形成的北部市级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形成集总部经济、商务商贸、生态为一体的发展轴线。苏州路发展轴:联接各大功能节点,以交通为主要功能的发展轴线。生活居住篇居住用地布局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965.57公顷,包含二类居住用地和商住用地,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9.18%,其中75.87公顷的用地是为中小学用地。规划形成7个居住区,规划区的总居住人口为32.7万人左右。各居住区人口容量分布如下:(1)南纬路居住区:居住人口4.60万人。(2)二宫路居住区:居住人口4.80万人。(3)长春路居住区:居住人口4.60万人。(4)钻石城居住区:居住人口4.70万人。(5)河南路居住区:居住人口3.35万人。(6)北京路居住区:居住人口4.35万人。(7)银川路居住区:居住人口6.30万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公用设施配套建设为城市强制性规划控制范畴,在城市开发建设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取消或改变项目布点,缩减用地范围。规划公共设施用地351.9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7.93%。中小学、医院、体育、文化、消防站等公用设施需按规划进行定点、定位、定量控制,不得擅自改变。重点建设基层居民服务中心,建设居住区、小区各级文化娱乐、体育、教育和医疗卫生设施。行政办公用地规划基本保留原有行政办公用地。沿北京路形成主要行政办公功能带。结合各个居住片区中心,主要配置街道办事处等居住区级行政管理办公用地。规划行政办公用地面积57.9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2.95%。商业金融业用地规划在长春路北端,河南北路至江苏西路之间打造长春路商务区,开发建设城市客厅地区,建设高端服务业集聚地,以商务办公、商业休闲为主,增加高品质大型公共设施和绿化开放空间,形成全新的城市生活中心。规划在河南西路与北京南路交叉口,依托现状铁路局商圈做大、做强、做精。建设步行街,形成以步行街为核心的商业街区,改善步行商业环境,引导多类型商业的发展,提升商圈的特色和吸引力。做大做强赛博特汽车城;拓展美居物流园,以现有美居物流园为核心,向鲤鱼山路沿线拓展,形成城市家居生活购物中心。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155.8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7.94%。道路交通篇对外交通规划规划区过境交通由南北向的城市快速路-河滩路、东西向城市干道苏州路、新医路承担。轨道交通规划沿北京路规划轨道交通1号线、沿长春路和鲤鱼山路规划轨道交通4号线、沿河南东路规划轨道交通3号线。道路等级规划规划形成四横四纵的主干网,由南北向北京路、天津路、长春路、鲤鱼山路;东西向河北路、河南路、苏州路和新医路构成。道路网密度本次规划道路网密度为7.12km/km2。其中快速路网密度0.47km/km2、主干道路网密度1.66km/km2、次干道路网密度为1.79km/km2、支路路网密度为3.2km/km2。园林市政篇绿地景观规划规划绿地158.9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8.08%,其中公共绿地140.38公顷,防护绿地18.35公顷。以鲤鱼山、蜘蛛山、儿童公园、植物园作为区域内绿化景观的核心区域,以北京路、河南路等道路绿化带作为主体绿化框架,整治鲤鱼山绿化资源,生态价值、文化价值与旅游价值并重。协调与周边用地功能、建筑形态,形成人们乐游乐驻的景观区域。形成以公园、街道广场绿化、滨水绿化以及居住区绿化与其它专用绿地结合的绿地网络系统。规划保留和更新鲤鱼山公园、新疆体育中心、苏州路蜘蛛山节点绿化、银川路八家户公园、铁路局公园、长春路街头公园。工程设施规划与控制给水工程城市用水量预测规划区日综合用水量19.36万m3/d。水源规划规划区城市生活用水主要来自第五水厂、第六水厂、第七水厂、第八水厂。给水管网规划规划城区的供水管网系统连接成网状,提高供水的可靠性。城区的给水管网系统应满足城市的用水量、水质、水压及城市消防、安全给水的要求。排水工程污水量预测预测规划区污水量16.46万m3/d。排水体制规划区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规划区的生活污水送至河西、河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管网规划区主干管沿南北方向布置,集水方向由南向北。主干管布置在城区南北向的主要道路上,支管走向按不同方位分别接入主干管。雨水排放雨水管线结合道路竖向布局,顺应地形随坡就势,保证雨水管以最短路线、较小管径就近排入附近水体。雨水管渠沿规划道路铺设,雨水尽可能采用自流方式排放,避免设置雨水泵站。雨水管建设与城市防洪规划应紧密结合。再生水工程再生水用水量预测规划再生水用水量为2.88万m3/d。城市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水质大道再生水回用标准,优先保证道路广场和绿地浇洒用水,剩余用水量用作河道补给水以及周边农田灌溉。再生水管网规划再生水规划管道主要集中在城区主要干道和再生水需求量较大的街区干道,为将来再生水管道的建设预留管位。供电工程规划综合用电负荷467.08MW。110kv变电站总容量约为592.89兆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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