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量管理六项制度计量标准使用维护制度1、计量标准器需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计量标准器实行专人负责、保养、维护、保管制度,确保其技术状态完好;3、计量标准器必须按期送检,保证送检率、合格率达100%,无有效合格证的标准器禁止使用;4、计量标准器须持有相应项目检定员证书人员方可操作:5、计量标准器故障,更新及报废由检定员及时提出问题,由单位逐级向中级主管部门审报办理;6、检定过程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检定规程,确保标准器安全、可靠运用。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计量法》及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并负责本专业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2、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服从生产指挥,一切实验操作必须按检定规程进行,对不符合实验操作条件的项目、任务有权声明谢绝。3、仪器、仪表按专业项目分管到人,实行专人管理。4、实验室管理人员由计量检定人员担任,负责计量标准器及技术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计量检定员和核验员分别负责工作计量器具的检2定、核验,同时要对标准器和工作器具进行妥善保管、维护以及保证检定证书和原始记录的正确、完整。5、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持有该项目的检定员证件方可上岗工作。6、实验室工作人员对计划内检定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对计划外和临时性任务应根据急件优先的原则,给予适当处理。7、实验室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周期检定制度1、全段各类计量器具,一律实行周期检定,检定周期表由计量室制定,并组织执行。2、标准计量器由计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安排送上级计量部门实行周检,其周检率和合格率要求达到100%,超过检定周期或经检定不合格的标准器,一律不准使用,否则,追究使用者责任。3、计量标准器及其配套设备实行定点周期检定;由上级计量主管部门负责检定。4、计量标准器具的报废、更新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5、无合格印证或超周期的计量标准器具,一律不准使用。因使用无合格证或超周期的计量器具而造成生产质量,人身安全等事故,均由使用部门负责。36、计量室组织传递。必须执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的规定进行,确保量值传递准确、可靠。检定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1、检定员在检定过程中,要认真执行检定规程,如实填写检定数据,做到记录齐全,数据完整,字迹工整、清晰,保证技术资料齐全;2、检定数据处理要按有关规则修约,不得任意取合,以确保检定结果的一致性;3、验员要对检定员的操作程序,检定数据进行认真监督、复核,有异议及时提出,必要时重新检定;4、实行检定合格证、检定证书专人保管制度,禁止不合格或不检定出具合格证及证书;5、对于由工作不认真造成损失者,对检定员和核验员进行相应处罚。主管人员也应承担相应管理责任。事故报告制度1、凡实验室内的计量标准器、配套设备以及辅助设备,在工作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事故,均应按本规定程序执行。2、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熟悉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的电气性能、使用方法、工作原理和技术状况。43、在日常作业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实验,不得简化操作步骤;对工作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敏感,能够及时发现、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4、对出现事故的仪器设备,要妥善保护好现场,不得人为变动;同时要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然后逐级上报有关领导。5、计量室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当事人一同对事故原因进行查找、分析,界定事故责任,并按段《计量器具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计量标准器损坏时,按规定送路局计量所检修,造成计量标准器报废时,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分局、路局计量管理部门,并办理更新手续。6、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作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不得私自拆修计量标准器具。7、在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必须离开时,按《实验室管理制度》规定作好防护措施;作业完毕,关闭仪器,切断电源,防止人身、火灾和其它事故的发生。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计量管理人员负责技术档案和资料的收集、保管和借阅工2、技术资料和档案包括: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检定规程和检测办法,仪器仪表的说明书、设备履历表、重复性、稳定性考核记录等:53、凡属于保密的技术资料,应标明,若需查阅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4、对委托检测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未经用户许可,不得查阅。计量管理六项制度计量标准使用维护制度1、计量标准器需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计量标准器实行专人负责、保养、维护、保管制度,确保其技术状态完好;3、计量标准器必须按期送检,保证送检率、合格率达100%,无有效合格证的标准器禁止使用;4、计量标准器须持有相应项目检定员证书人员方可操作:5、计量标准器故障,更新及报废由检定员及时提出问题,由单位逐级向中级主管部门审报办理;6、检定过程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检定规程,确保标准器安全、可靠运用。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计量法》及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并负责本专业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62、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服从生产指挥,一切实验操作必须按检定规程进行,对不符合实验操作条件的项目、任务有权声明谢绝。3、仪器、仪表按专业项目分管到人,实行专人管理。4、实验室管理人员由计量检定人员担任,负责计量标准器及技术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计量检定员和核验员分别负责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核验,同时要对标准器和工作器具进行妥善保管、维护以及保证检定证书和原始记录的正确、完整。5、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持有该项目的检定员证件方可上岗工作。6、实验室工作人员对计划内检定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对计划外和临时性任务应根据急件优先的原则,给予适当处理。7、实验室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周期检定制度1、全段各类计量器具,一律实行周期检定,检定周期表由计量室制定,并组织执行。2、标准计量器由计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安排送上级计量部门实行周检,其周检率和合格率要求达到100%,超过检定周期或经检定不合格的标准器,一律不准使用,否则,追究使用者责任。3、计量标准器及其配套设备实行定点周期检定;由上级计量主管部门负责检定。74、计量标准器具的报废、更新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5、无合格印证或超周期的计量标准器具,一律不准使用。因使用无合格证或超周期的计量器具而造成生产质量,人身安全等事故,均由使用部门负责。6、计量室组织传递。必须执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的规定进行,确保量值传递准确、可靠。检定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1、检定员在检定过程中,要认真执行检定规程,如实填写检定数据,做到记录齐全,数据完整,字迹工整、清晰,保证技术资料齐全;2、检定数据处理要按有关规则修约,不得任意取合,以确保检定结果的一致性;3、验员要对检定员的操作程序,检定数据进行认真监督、复核,有异议及时提出,必要时重新检定;4、实行检定合格证、检定证书专人保管制度,禁止不合格或不检定出具合格证及证书;5、对于由工作不认真造成损失者,对检定员和核验员进行相应处罚。主管人员也应承担相应管理责任。事故报告制度81、凡实验室内的计量标准器、配套设备以及辅助设备,在工作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事故,均应按本规定程序执行。2、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熟悉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的电气性能、使用方法、工作原理和技术状况。3、在日常作业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实验,不得简化操作步骤;对工作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敏感,能够及时发现、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4、对出现事故的仪器设备,要妥善保护好现场,不得人为变动;同时要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然后逐级上报有关领导。5、计量室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当事人一同对事故原因进行查找、分析,界定事故责任,并按段《计量器具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计量标准器损坏时,按规定送路局计量所检修,造成计量标准器报废时,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分局、路局计量管理部门,并办理更新手续。6、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作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不得私自拆修计量标准器具。7、在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必须离开时,按《实验室管理制度》规定作好防护措施;作业完毕,关闭仪器,切断电源,防止人身、火灾和其它事故的发生。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计量管理人员负责技术档案和资料的收集、保管和借阅工92、技术资料和档案包括: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检定规程和检测办法,仪器仪表的说明书、设备履历表、重复性、稳定性考核记录等:3、凡属于保密的技术资料,应标明,若需查阅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4、对委托检测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未经用户许可,不得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