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张权政第一章概述返回第一节安全生产基本概念第一章概述安全的定义一、safety(保护)security(保卫)二、说文解字中的解释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定义1:安全是指客观事物的危险程度能够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定义2:安全是指没有引起死亡、伤害、职业病或财产、设备的损坏或损失或环境危害的条件。定义3:安全是指不因人、机、媒介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损失、人员伤害、任务受影响或造成时间的损失。第一章概述安全问题的重要性1、安全是永恒的主题2、安全与人道主义3、安全与经济损失4、安全与社会影响5、安全与国家声誉6、安全与企业信誉7、安全与企业管理8、安全与可持续发展9、安全与公平竞争10、安全与人权第一章概述SA8000第一章概述SA8000•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提供消防、卫生和生活设施•保证职工宿舍的安全卫生安全与企业管理•事故是企业管理不佳的表现形式第一章概述危险发生事故的必要条件。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第一章概述危险度危险度:R=F(F,C)R-危险度,F-事故可能性,C-事故严重性第一章概述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第一章概述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第一章概述事故隐患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第一章概述本质安全不是从外部采取附加的安全装置和设备,而是依靠自身的安全设计,进行本质方面的改善,即使发生故障或误操作,设备和系统仍能保证安全。三个特点:失误-安全功能;故障-安全功能;上述两种安全功能应该是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固有的,即在它们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入其中,而不是事后补偿的。第一章概述安全生产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第一章概述解决安全问题的三种手段事故预防应急措施风险转移有机结合安全管理第一章概述管理与理管•管-----控制,行为的规范•理-----规律,自然之律第一章概述安全管理定义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方面的活动。第一章概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1、85%的事故与管理因素有关。2、安全管理与经济效益。3、对于大多数事故,安全管理是最经济有效的手段。4、同类企业事故率的差别主要取决于管理水平。第一章概述自然本能期法制监督期自然管理期团队文化期企业安全管理第一章概述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1、社会舆论2、人的价值3、人员素质4、法律的完善5、总体管理水平第一章概述五要素文化责任法制投入科技第一章概述管理承诺•要成功地管理安全,就不能仅仅停留在一个活动,一本书或一套程序上。安全必须是一个公司的理念,是一种毋庸置疑的态度。第一章概述第二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第一章概述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第一章概述宪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第一章概述法律基本法和单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章概述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章概述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章概述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则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章概述劳动法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一章概述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十三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一章概述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章概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一章概述技术标准按法律效力分类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按对象特征分类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三类第一章概述第三节安全生产的意义和指导方针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1、以人为本2、生产服从安全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4、一票否决权预防为主1、要尽力采用先进的设备、技术等手段2、要始终抓住安全教育这一环3、将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4、采取系统安全措施和现代安全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的立足点,必须始终放在预防事故和治理隐患上。第四节安全生产的任务安全生产的任务(一)完善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四)制定实施各种安全措施。(五)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六)开展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第五节职工安全生产权益与义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也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安全生产保障权利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3、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3、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第二章事故的基础知识返回事故的定义定义1:事故是可能涉及伤害的、非预谋性的事件。定义2:事故是造成伤亡、职业病、设备或财产的损坏或损失或环境危害的一个或一系列事件。定义3:事故是违背人的意志而发生的意外事件。定义4:事故是人(个人或集体)在为实现某种意图而进行的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反人的意志的、迫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的事件。1、是意外事件。2、不是有预谋的。3、是违背人的意志的。4、是突然发生的。5、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损失的。6、使系统或人的有目的的行动停止或暂时停止。事故的特点事故的基本特性(1)普遍性(2)随机性(3)必然性(4)因果相关性(5)突变性(6)潜伏性(7)危害性(8)可预防性Injury1NearMiss2Incident3Incidents未遂事故定义:是指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但由于其偶然因素,实际上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海因里希法则1:29:300二次事故定义指由外部事件或事故引发的事故。二次事故与应急处理非工作事故工伤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2004.1定义: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原因。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事故的人为的错误(占事故发生的94.5%)②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占事故发生的83.5%)事故的直接原因定义:使事故的直接原因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①技术、设计上有缺陷或不合理②身体的原因③精神的原因④教育训练不够⑤劳动组织不合理事故的间接原因事故的基础原因学校教育社会和历史事故致因理论事故致因理论的产生及发展事故致因理论研究的意义事故致因理论的局限性海因里希因果连锁论事故的发生是一连串事件按一定顺序,互为因果依次发生的结果。人员伤亡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结果)(原因)人的缺点不良环境诱发或先天遗传因素(远因)(基因)①遗传及社会环境(M)②人的缺点(P)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H)④事故(D)⑤伤害(A)PA2HA3DA4MA1AA5海因里希模型海因里希因果连锁论能量转移论基本论点:不希望或异常的能量转移是伤亡事故的致因。即人受伤害的原因只能是某种能量向人体的转移,而事故则是一种能量的不正常或不期望的释放。能量形式:动能、势能、热能、电能、化学能、原子能、辐射能(包括离子辐射和非离子辐射)、声能和生物能等。能量引起的两类伤害第一类伤害:由于施加了超过局部或全身性的损伤阈值的能量而产生的。第二类伤害:由于影响局部或全身性能量交换引起的。能量造成伤害的因素人所接触的能量的大小接触的时间长短和频率力的集中程度受伤的部位屏障设置的早晚变化--失误理论主要观点:运行系统中与能量和失误相对应的变化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没有变化就没有事故。失误事故任务工具环境人人的行为变化变化分析寻找原因寻找结果观察到变化采取行动观察到变化时的变化分析过程变化分析寻找原因寻找变化观察到结果采取行动观察到后果时的变化分析过程事故调查的目的(1)满足法律要求(2)描述事故发生过程和有关情况(3)鉴别事故原因(4)提出整改措施(5)积累事故资料(6)了解被调查设备的性能(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