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规范精准慎推动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落靠XXX授课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辅导报告重前言导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近日,党中央印发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6年7月颁布施行的《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修订后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对党的问责工作原则、程序、方式等作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着力提高党的问责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今天,我们就从《条例》修订的背景及意义、主要内容及亮点和如何抓好新修订《条例》的贯彻落实三个方面来对《条例》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录目01启动修订《条例》的背景及意义02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及亮点03如何贯彻落实好新《条例》2016年7月制定的《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成为管党治党的利器,形成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良好氛围。第一部分启动修订《条例》的背景及意义一、启动修订《条例》的背景及意义修订背景距2016年7月《条例》实施刚满3年,为何要启动修订?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制定的《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成为管党治党的利器,形成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良好氛围。一方面,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新形势新任务对各项工作做得更细更好提出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问责条例实施后,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新经验,也存在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严字当头”的主基调必须坚持。问责工作必须持续从严,同时也需要精准有效问责。一、启动修订《条例》的背景及意义修订背景一是规范问责流程二是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明确问责标准四是强化问责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要求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维护了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当前,国际形势复杂敏感,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更加要求全党上下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勇于担当作为。一、启动修订《条例》的背景及意义第一,修订《条例》是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着眼新时代新使命,就推进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脚踏实地把既定的行动纲领、战略目标、工作蓝图变为现实。修订《条例》,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作为重中之重,有利于督促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一、启动修订《条例》的背景及意义第二,修订《条例》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但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启动修订《条例》的背景及意义第三,修订《条例》是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迫切要求。目前有的地方在问责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为问责不到位、程序不规范、问责泛化简单化,影响了问责工作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修订《条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问责原则、程序和方式,强化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有利于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让领导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充分发挥问责工作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积极性的作用。一、启动修订《条例》的背景及意义第四,修订《条例》是总结问责工作实践,实现问责制度与时俱进的需要。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公布,这也是时隔3年后,中共对党内问责条例的一次大修。第二部分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及亮点强化上级党组织对问责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三是丰富了问责情形123进一步明确问责主体职责新增情形二、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及亮点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增加了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在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责情形。对原有的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责情形,也根据形势任务和实践发展进行了修改完善。123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将2016年《条例》中党的建设缺失情形进行拓展重点和亮点二、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及亮点(一)问责情形扩围——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都要问责新修订的《条例》首先对问责的对象进行了明确。《条例》规定,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同时,《条例》还进一步丰富细化问责情形,提出更严的标准,将原有的6大类问责情形修改为11大类,包括党的领导弱化、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党的思想建设缺失、党的组织建设薄弱、党的作风建设松懈等。二、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及亮点(二)实行终身问责制——不论提拔退休都要问责《条例》规定,对党组织的问责,可以采取检查、通报、改组3种方式。其中,对失职失责,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在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面,《条例》指出,可以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4种方式。对失职失责、危害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措施;对失职失责、危害严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二、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及亮点(三)问责尺度的把控——从轻或加重,要符合这些条件相比于此前的《条例》,此次修订的版本还对不予免予问责、从轻减轻问责、从重加重问责等情况进行明确。其中,可以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的情况,就包括了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在集体决策中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在决策实施中已经履职尽责,但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损失的。二、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及亮点(四)问责的“操作流程”——不能问责不力,也不能问责泛化为了保障问责的严肃、规范、精准、慎重,今次修订的《条例》还大幅增加了问责程序的部分。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报道,这也是此次修订条数和内容增加最多的部分。《条例》从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对问责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其中,在启动问责调查方面,《条例》规定,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有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应当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及时启动问责调查程序。其中,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对同级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调查,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二、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及亮点广大党员干部如何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第三部分如何贯彻落实好新《条例》抓好学习要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对照检视,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进一步加深对《问责条例》的领会和理解,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1抓好带头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领导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领”就是率先垂范、引领示范,“导”就是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三、如何贯彻落实好新《条例》抓好执行问责是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手段,不能感情用事。3感谢您的聆听永远跟党走192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