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查找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督促各办贷营业网点加强和规范信贷管理,按照总行领导的安排,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组织机构与职责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的有效推进,总行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分别成立信贷业务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具体检查小组,领导组负责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检查组负责网点的具体检查实施,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小组内部明确责任,小组组长与检查人员对自己的检查结果负责。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检查组成员:检查分组分片情况表如下:二、检查对象及范围检查对象为我行所有办理贷款业务的营业网点。检查范围:截止2016年6月末的存量贷款,重点检查贷款发放后的贷后管理工作;对有疑问或发现重大问题的贷款,可延伸检查;需要与客户面谈确认的,进行面谈记录。检查结束后,整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领导组。三、检查时间检查时间:2015年4月20日-2015年7月20日四、检查方式及步骤此次检查由稽核审计部牵头、信贷管理部、公司客户部配合对辖内贷款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几类贷款:1、正常、关注类贷款中本金或利息逾期3个月以上的贷款;2、贷款档案资料有重大缺陷或有重大违规嫌疑的贷款;3、未按照事先约定的结息方式结息,尤其是自贷款之后从未结息的贷款;4、贷款交易对手集中在几个相关公司的贷款;5、由于贷前调查存在不真实、不规范,而造成贷款形成逾期或损失的贷款。6、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检查时不仅要从程序上检查贷款办理的合规性,还要充分利用电话回访、面签、谈话、现场查看等多种手段检查贷款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贷后检查的及时性与有效性。对档案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必须在检查段结束时,全部整改完毕。对隐患性的违规问题,要在检查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全部整改完毕。对已经形成不良的贷款,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症结所在,总行将严格进行责任认定,从严进行责任追究。五、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各类贷款发放时贷款制度、授权授信、贷款审批、贷款管理等各项信贷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贷款发放后的贷后跟踪检查,贷款资金的流向,贷后结息等进行系统性的检查。1、贷前调查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检查借款人有无借款申请,借款人申请贷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具有还本付息能力;是否开立了账户;借款人的各项财务指标是否符合有关要求;贷前调查的真实性;对借款人的借款、其他负债、对外提供担保、不良记录等情况是否了解;是否撰写了详实的贷前调查报告并在报告中明确调查意见等。2、贷中审查是否严格执行规定。检查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是否合法有效;借款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是否有效;签订的贷款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是否严格审查贷款用途,有无通过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套取资金,改变借款用途;借款人、担保人及其配偶的资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向有不良记录的借款人新增贷款;贷款的抵押担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存在无效抵押和无效担保;贷款的审批是否执行审贷分离;是否超权限或越权发放贷款;是否逆程序发放贷款;是否按照“三法一指引”规定支付资金或其他违规发放贷款,是否在审查报告中明确审查意见等。3、贷后管理是否及时落实到位。是否认真执行贷后跟踪检查制度;是否严格监控借款用途;办理展期原因是否真实且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以贷结息、以贷还贷不按借款合同约定清收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违规行为;检查逾期贷款的清收处置情况,是否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及时发出或实地送达《催收通知书》,是否撰写贷后检查分析报告及对逾期贷款的处置方案;是否及时处置抵质押物归还贷款或是追究保证人的连带责任;是否认真落实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认真执行信贷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档案中缺少的有关内容是否进行补充和完善。检查时要把握以下要点:(1)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重点检查评定是否按程序操作,调查评定表的财产状况、收入情况是否真实、合理,贷款资金是否存在转借他人或多户贷款由一人集中使用的情况,贷款证年检审核情况;(2)住房按揭贷款重点检查首付款是否符合规定比例,开发商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是否存在虚假按揭,是否执行面签、面谈制度;(3)自然人其他贷款重点检查借款人的贷款资金流向,是否存在借冒名贷款或转移贷款用途的情况,核实借款人的资产、收入情况和经营规模,是否与贷款金额相匹配;(5)企事业单位流动资金贷款重点检查准入资格的合法性,授信额度核定的合理性,财务数据的衔接性和经营情况的真实性;(6)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贷款重点检查自有资金的到位情况,相关批文的完整性,贷款资金与自有资金的配套使用情况,贷款资金受托支付情况。六、工作要求(一)统筹考虑,合理安排。这次专项检查是我行稽核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任务统筹考虑,妥善安排,合理分配时间与稽核力量,确保全面完成。(二)认真检查,保证质量。本次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所有检查人员都要认真负责,检查组内部要明确责任,小组组长与检查人员均要对自己的检查结果负责。要正确划分检查责任与信贷、会计的管理整改责任,如发现有稽核检查走过场、督促整改不力或被查单位整对故意隐瞒重大违规问题的检查人员,要视同该笔违规业务的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三)重点突出,查纠结合。各检查组要把握轻重缓急,做到有序推进,特别是贷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对形成不良的贷款,要认真分析、重点检查,找出形成不良的原因。2、区别对待、查纠结合。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规范性问题以现场纠改为主,已形成风险的贷款以清收转化为主,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要一查到底严格追责。3、过罚相当、惩教结合。对违规问题的定性以及对责任人的认定要准确,处分类型要与违规行为的情节、性质、严重程度相适应。在人员处理时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惩教结合,严禁纵容包庇,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定性轻微,以罚代处;严禁对轻微违规违纪行为上纲上线。(四)认真梳理,分类处置。检查组要对检查结果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处置。对已经形成不良的贷款,要督促移交风险管理部门,按照不良贷款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未形成不良,但存在违规问题的贷款,要移交信贷管理部门限期整改;对形成不良以及存在违规的贷款要进行责任认定,提出稽核建议,并进行严厉的责任追究。(五)归纳总结,按时报告。对此次检查将建立电子档案,作为今后信贷检查的数据信息和档案资料,同时认真汇总分析检查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或案件线索,要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八、检查依据1、《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3、《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4、《项目融资业务指引》5、《担保法》、《物权法》、《贷款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