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苏州新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购销合同合同编号:2014001签订地点:江苏苏州前言甲方(需方):苏州新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在的企业,其所在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娄葑东区东浜路8号。乙方(供方):苏州市吴中区三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在的法人,其住所为:苏州市吴中区天鹅荡路2211号。甲方向乙方拟购冷轧钢板(以下通称为合同货物)。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第一条订货1、甲方以《采购订单》形式向乙方订货,旨在确定合同货物的型号、名称、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交货时间等。2、除另有约定,乙方应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指货物抵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时间。3、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计划的变更和乙方合同货物的质量、供货计划的执行、售后服务等情况,对乙方合同货物的供货数量、时间进行调整,甚至变更或解除合同。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及售后服务所需的货物,同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采购订单》中的交货规定,向甲方供应合同货物。5、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有甲方设计及转化设计的合同货物。第二条技术标准1、乙方提供的合同货物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或样品规定的质量要求组织生产。2/82、本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生产制造合同货物。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补充技术要求等。3、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实行技术更改,则甲方必须及时将修改调换的文件发放给乙方,乙方接到修改调换的文件后,原文件自动作废,应按最新文件生产合同货物供给甲方,如有特殊情况按甲方要求执行。如上述更改对乙方所使用的工装产生影响,双方应就技术更改的进程及由此而产生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第三条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合同货物及服务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的相关条款。2、本合同规定交付的合同货物必须是已达到质量要求,并被鉴定检验合格的。3、如果甲方需要对乙方生产的合同货物进行技术鉴定,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样品,以供鉴定。4、如果因乙方的生产设施、生产工艺、生产材料或供应商发生了改变,则甲方有权对合同货物重新进行样品鉴定。5、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或样品规定的质量要求向甲方提供完全符合要求的合同货物。乙方对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限为1年(自交货之日起计算。另有规定或协议另行约定的除外)。对已经发给甲方的、经检验不符合要求及由用户投诉经检验确系乙方责任的合同货物,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甲方在以传真、快递、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回复,逾期没有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货物的质量问题及甲方书面通知的内容,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货款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损失超过货款的,乙方还应承担不足的部份。6、乙方在每批供货时,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或样品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出厂检验,并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材质证明。3/8第四条货物包装及工位器具1、为保证合同货物的运输安全,乙方应提供合同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交货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转中受损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份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应有有效的防雨、防锈、防尘及防磕碰伤等措施,必须能保证货物在存储及运输过程中的质量。2、为便于甲方仓储管理,乙方对其合同货物的包装应严格按照甲方所确认的包装标准执行。有特殊要求或采用包装代用品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和运输部门的同意。如包装与甲方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收。3、外包装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4、如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乙方更换包装,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货物在运输中因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标准而造成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以及在搬运、起吊、铲运、储存中造成人身伤害等问题,均由乙方负责。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产品或包装上使用甲方企业商标、标识、官传口号、广告语、专用图片及件号,防止用户对产品的来源产生混淆。乙方产品包装与甲方配件产品包装应保持差异化,不得相类似。第五条运输1、在正常运输条件遇意外情况影响时,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数量,采取最有效的运输方式,保证甲方生产正常进行,并负担运输费用。2、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订单要求交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变运输方式或委托第三方物流进行更快捷的运输,以满足甲方生产需要,并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3、甲乙双方对合同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4、乙方在物资运输过程中,应保证运输车辆状态完好,车辆废气排放和噪声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否则甲方将拒绝违规车辆进入厂区。5、乙方进入甲方厂区的车辆应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按规4/8定的车速和方向行驶,禁止鸣笛,按规定停车并及时熄火,以减少废气排放,节约能源。乙方进入甲方送货的车辆必须在24小时内装卸结束离开厂区。第六条交货与验收1、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均为甲方所在地。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数量、时间和地点交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乙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3、乙方应当在规定交货期限内的时间,按《采购订单》交付符合要求的货物,此交付义务为乙方的最基本义务。乙方的交货日期,指货物抵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日期;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乙方实际交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停线或甲方客户索赔等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4、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超过约定数量,甲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但对于以重量作为计量单位的合同货物而言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在合理的磅差或尾差之内的,则视为交付数量符合约定数量。5、如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少于约定数量,甲方享有要求补足数量或拒收的权利。6、乙方应提供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项目的报告即货物检验报告,以便甲方按规定对乙方交付的货物进行检验。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甲方提出的技术标准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批货物或者要求乙方更换该批货物或者进行退货处理。7、乙方所供货物按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凡经甲方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需退货的货物,以传真、快递、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七日内应派人至甲方认定处理,逾期不处理的,视为乙方放弃该批货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将退货件作废品处理,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该批货物的货款。第七条价格、结算与付款1、货物价格按每次订单为准。如无特殊说明,合同单价为含税、含运费、5/8运输保险费用和包装费价格。2、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与乙方协商调整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执行新价格。乙方不得以价格问题为由停止、减少或延期供货,如发生以上情况,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应将其开户银行、帐号、税号提供给甲方并据此开具发票,若开户银行、帐号、税号与发票不致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甲方拒绝支付货款。4、付款方式:月结。5、由于乙方逾期交货,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6、乙方填写供应商产品报价单时必须如实填写,乙方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应被视为缺乏诚信,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相关诚信条款予以追究。7、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终止后2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甲方处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第八条保证1、乙方应就甲方使用其货物的全过程提供伴随服务,并有协助甲方就其提供的货物的使用或更新进行技术改造、工艺更新的义务。2、甲方将以订货响应时间、平均缺货次数、平均缺货时间等作为衡量乙方供货保证能力的标准。并就因乙方原因形成缺货所造成的损失,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同时根据情况削减订货直至终止合同。第九条保密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甲方产品的技术信息和甲方的经营信息,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图纸、技术文件、双方签订的技术或样品规定的质量要求生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甲方产品的技术信息和甲方的经营信息披露给其他第三方,也不得将甲方授权其生产标有甲方企业商标、标识的零部件等提供给任何第三方。2、乙方需向其供应商提供甲方技术时需事先获得甲方书面许可,并要求其同样承担保密义务。6/83、乙方应要求其有关员工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并经常检查其员工履行保密义务的情况。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有关开发合同货物的技术应同样承担保密义务。5、乙方有权在合同有效期内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技术,但这种使用并不产生技术所有权的转移。6、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不再签定新的供货协议,则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返还由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复印件),同时停止使用相关技术继续生产销售合同货物(产品)。第十一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2、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告知甲方所有与合同货物有关的任何知识产权使用情况,不论这些知识产权属乙方所有,还是被许可使用,或是任何特批的知识产权。3、因乙方的责任而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由此引起任何经济纠纷,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4、甲方指定使用的商标及甲方为乙方确定的任何专用标识,只可用于为提供甲方生产或售后服务需要所有的合同货物。5、甲乙双方有义务及时互相通报可能的侵权行为,甲乙双方应相互支持各自品牌维护行为,及时交流知识产权维护信息,必要时应联合实施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在不可抗力的影响存续期间不能履行其义务,另一方应根据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对方的责任。如因迟延履行合同而遭受不可抗力,则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双方都应尽最大努力以减轻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引起的问题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允许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所承担的违约责任。7/83、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及时向对方提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事发l0天之内,邮寄由当地政府签发的证明给合同的另一方,并有义务证明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事故持续时间,以及该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第十四条变更及终止合同1、甲方可以就生产计划改变、工艺变更等原因在任何时间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甲方提供的产品图纸、规格及技术文件:(2)交货地点;(3)运输或包装方法,(4)乙方提供的服务。2、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3、乙方如有终止、变更或合同到期不愿续签合同的请求,应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待甲方寻找的新合作供方具备完全替换条件后,乙方方可停止供货。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终止、变更或不再续签本合同的,造成甲方损失超出违约金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部份。4、甲方根据市场变化尽可能提前预告乙方安排生产及供货期量。当乙方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不按时供货时,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暂时停止执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第十五条合同文字本合同用中文制作,双方签署原件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期限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于此前签订的有关购销合同即行终止。8/8第十七条其它约定事项1、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条款所享有的权利,均不应视为放弃这一权利,也不应妨碍该方以后行使这一权利。2、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合同双方商定增加的任何条款无效或失效,则本合同其余部分不应因此而受到影响。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来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