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设备部技术人员加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设施、设备部技术人员的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设施部、设备部所有技术人员(包括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第三条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职位名称基本要求知识与技能技术员1、高中、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2、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无须工作经验。3、认可企业文化,强烈的事业性和执行力,乐于奉献1、具备专业操作能力,2、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助理工程师1、高中、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2、大专、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2年、1年;3、熟练电脑办公软件;4、具备一定的英文基础5、认可企业文化,强烈的事业性和执行力。乐于奉献和积极帮助他人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2、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可以指导技术员技术工作。3、能指导技术员工作工程师1、高中、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2、大专、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6年、4年;3、熟练电脑办公软件及CAD制图软件;4、良好的英语基础;5、认可企业文化,强烈的事业性和执行力。乐于奉献和积极帮助他人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具有独立承担工程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2、能编制设备系统操作保养规范和维护保养计划,制定检修方案;能独立负责本专业设备系统的造型、布局设计,安装调试,功能验收;对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状态、适用性、可靠性进行数据分析,为设备改进、更新提供依据等3、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第四条技术人员定岗定编及薪资等级1、设施、设备部岗位编制比例部门岗位编制比例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设施部40%30%30%设备部10%60%30%2、设施、设备岗位薪资等级岗位设施部设备部技术员薪等2等,封顶线为“1733”薪等3等,封顶线为“1789”助理工程师薪等3等,封顶线为“2872”薪等4等,封顶线为“2907”工程师薪等4等,封顶线为“3801”薪等5等,封顶线为“4025”第五条技术人员加班时间限定1)技术员:实行早晚两班制(早班加班3小时/天,晚班加班3﹒5小时),每周末加班一天。每月累计加班时间不超过123小时。2)助理工程师:实行早晚两班制,具体加班时间可由主管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但每月累计加班时间不超过60小时。(平时50小时,周末加班32小时)3)工程师:5天8小时工作制,每月固定四个周末加班(8小时/天)。第六条技术人员加班管理规定:1、新入职工程技术员必须参加制造系统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独立上岗并申请加班(详见《制造系统试用期员工加班管理办法》)。2、国家强制规定须持证(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上岗的工程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并保证资格证的有效性。3、工程技术人员申请加班须填写《加班申请书》并签字同意,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加班。4)因工作需要,加班时间超出加班限定,超出部分不计加班费,但可申请调休。5)未经主管同意,员工禁止私自加班。6)部门经理应根据工厂实际生产需要及人工成本控制,在月加班总数限定内自主调节加班时间。第七条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解释及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