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管理办法一、设计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公司设计管理主要包括:公司承担建设项目工可研管理、初步设计管理、施工图设计管理以及为支持设计而开展的各种技术工作管理。本办法适用于核心港区项目和省内区域化项目,对于港外项目和省外区域化项目另行规定。二、设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公司分管技术副总(公司总经理授权主管技术副总经理):全面负责管理公司承建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总工办:负责指导、服务、监督、考核项目部的设计管理工作;负责组建、维护、管理公司专家库(专业技术委员会);在项目部开展各阶段设计过程中负责组织相关专家为项目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在项目部配合下组织审核工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负责受理项目部向公司提交的重大技术课题或项目部权限以上的重大设计变更审核等技术支持要求,并协助公司分管技术副总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解决。外协部:参与设计审核及办理手续相关的各种专项评价审核;造价部:参与各阶段设计工作审查,负责造价审核。负责审核各阶段设计的估算、概算、预算、设计变更导致的费用及工程量的变化。项目部:按照公司规定编制技术委托任务书及技术委托招标文件,经公司审核后委托工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编制重要设备技术规格书、各种专项评价等技术工作)。在工可研及初设阶段,项目部组织对成果进行项目部内部初审,按公司规定模板填写项目部初审意见提交总工办,协助总工办组织公司内审:内审完成后负责修改完善形成报审稿协助总工办报业主审查;根据业主审查结果组织修改完善,形成审定稿或外审稿;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或协助外协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外审审查会,报送相关部门资料。在施工准备阶段,按公司规定组织施工图纸审查;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交底;负责办理或协助外协部办理工可研、初步设计阶段各相关手续;负责办理或协助外协部办理施工图外审相关手续;负责办理消防设计建审手续;在施工阶段,项目部受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申请并进行初审,对于授权范围内的设计变更予以确定并组织实施;对于授权范围以外的变更,经初审后按规定报总工办审核。项目部负责根据最终审定的结果组织变更实施;负责组织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负责将各阶段要求备案的技术材料按公司统一规定及时报总工办备案,报备资料包括电子板和书面资料,电子版应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司工程信息化系统备案,书面资料应于5个工作日内备案。总工办将报备材料整理汇总,作为公司有关部门考核项目部设计管理的依据。项目部对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应大力支持配合,尽可能按公司需要及时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委员会各项工作。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成员,除承担本项目部、本部门工作外,应接受公司(总工办)指派承担技术审核或其他技术工作,这也是其本职工作的一部分,应认真完成。管理公司其它部门:按照各自部门职责负责业务范围内对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支持。三、设计管理工作基本规定(一)技术委托工作规定1、对于非公开招标的技术委托工作,项目部推荐邀请招标候选人或直接委托单位,并按规定填报采购计划审批表,总工办可应项目部要求参与资格审查;2、项目部根据批准的采购方式组织完成编制技术委托招标文件或技术委托任务书(公司制定统一模板);3、项目部组织监理、业主、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审核后实施(如项目部提出要求,总工办可按项目部要求委派相关专家参与审核),同时整理相关修改后的技术委托文件、审核记录并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公司总工办备案(电子版通过信息化平台备案),其中设计委托任务书及各种专项评价委托书须经总工办确认后实施。注:技术委托工作是指工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为以上各设计阶段需要进行的勘查、测量、测试、监测、实验、试验、专题研究、重要甲供设备技术规格书、各种专项评价等技术工作的直接委托或招标。其中设计(工可、初设、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委托任务书及各种专项评价委托书须经总工办确认后实施,其他技术委托工作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审查后实施,相关材料按要求报备即可。(二)技术成果审查规定1、工可研、初设审查规定(1)项目部负责对完成的工可研、初设(方案设计)以及为设计需要进行的各种专项评价技术成果组织填写技术成果初审表(公司制定统一模板)报备总工办,总工办整理汇总后组织公司内部审查。(2)由项目部协助总工办组织公司内部审查会并由公司分管技术副总主持。总工办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相关专家参与审查,负责起草公司内部审查纪要,组织会签。(3)项目部按照内审意见组织修改完善,形成报审稿,上报业主并配合总工办协助业主组织业主审查会。如是集团(股份)投资项目,总工办指导项目部填写集团(股份)要求的方案、设计审核表报集团(股份)技术工程部,同时存档备案。(4)项目部参加业主组织的审查会,配合总工办及业主组织审查。如项目部提出要求,总工办协调相关专家参加会议。(5)项目部按照业主审查会议纪要要求,组织修改完善,形成审定稿或外审稿,同时将审定稿或外审稿文字版及电子版报备总工办。注:技术成果是指工可研、初步设计以及为以上各设计阶段需要进行的勘查、测量、测试、监测、实验、试验、专题研究、重要甲供设备技术规格书、各种专项评价等技术工作的委托完成后的中间成果或正式成果。2、施工图纸审查规定(1)项目部完成施工图后,应形成完整项目或完整招标包段或者至少完整关联因素的单位工程施工图蓝图及与蓝图一致电子版提交总工办,总工办分发给专业技术委员会相关专家,项目部要向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并沟通说明现场情况、设计意图、设计依据等情况,使审核专家充分理解、消化设计内容。在此基础上,项目部负责组织监理、业主、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对施工图进行审查,总工办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审查。(2)审查完成后,项目部组织填写施工图纸审查表(公司制定统一模板)并经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备总工办。只有报备施工图纸审查表并对蓝图修改完善后方可进行招标、委托等工作。(3)项目部对施工图质量负主要责任,审核专家对审核意见负连带责任,同时接受考核。(4)蓝图完善后,凡招标的项目由项目部组织形成招标文件并组织项目部内部审核,项目部组织填写招标技术规格书审核表(公司制定统一模板)并将修改后的招标技术规格书及审核表经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备总工办。完成审核技术规格书报备后方可将招标文件提交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查,进入下一阶段招标或采购、图纸交底、开工准备工作。(5)如工程特别紧急,无法完全按程序审查后再实施,须由项目部报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后,按总经理办公会意见特事特办。(三)施工过程设计变更规定1、施工图纸审查后招标委托前阶段变更管理施工图纸审查后招标委托前,项目部应及时根据审定意见组织设计院完成修改版蓝图或出具设计变更单。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单须附于原蓝图图纸和施工图纸审查表后,三联一体方可生效。2、工程已经招标或已经签订直接委托合同后阶段变更管理(1)工程已经招标或已经签订直接委托合同后,项目部专业人员、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其他相关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的一律填写统一模板的设计变更申请单报项目部,业主提出变更亦应提出书面变更说明提交到项目部。设计变更申请单、业主提出变更说明均应写明变更的内容、理由以及变更导致工程量及费用变化情况。(2)工程已经招标或已经签订直接委托合同后,设计院不得再直接出具设计变更单,如设计院提出变更,亦应先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单报项目部,经审批后实施。凡未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单或未经过批准直接出具的设计变更单原则上不生效,不得实施。(3)项目部受理设计变更申请单后组织对其进行初审,审查变更合理性及费用变化情况。如果变更与初步设计审定的功能、规模、主体结构、主要工艺方案、总平面布局相符且单笔变更费用增加未超过合同额的10%或不超过100万元的,项目部可直接审定变更,由项目部上报业主审批,业主同意后实施,将变更情况(书面版及电子版)报总工办备案。由业主提出的变更,由其自行上报其上级审批部门审批后将审定的变更意见书面提交项目部,项目部亦须报备公司。3、不论何种阶段以下情形变更必须上报公司:(1)变更内容与初步设计审定的建设意图、建设依据、主要依托条件、主要功能、建设规模、主体结构、主要工艺方案、总平面布局不符的;(2)单笔变更费用增加超过合同额的10%且变更增加费用超过100万元的;(3)单笔变更费用虽未超过合同额的10%亦未超过100万元,但该合同累计变更次数超过4次的,从第5次开始必须上报;(4)该笔变更费用增加值将导致整个项目投资突破项目概算预警线的(项目批准概算扣除预备费后下浮5%),必须上报。项目部整理变更申请表、变更初审意见及要求审核时间(上报时间距要求审核完成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一并报总工办。4、总工办将项目部上报须审批的变更资料转发专业技术委员会及造价部门,项目部要及时配合向专业技术委员会及造价部门提供变更设计背景、现场情况、项目意图等资料并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专业技术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向总工办提交审核意见,总工办汇总意见报公司分管技术副总,公司分管技术副总根据汇总意见情况确定是否召开变更审查会审定。5、公司审定后由公司分管技术副总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业主审批。6、项目部按照最终批准后的变更意见组织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文件,该设计变更文件须附于设计变更申请单及审批意见三联一体方可生效,无完整三联单的变更,造价部门不予审核价款,计划部门不得办理支付。设计单位出具的,具有完整三联单的设计变更文件与正式设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报备总工办。7、除设计单位外,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出具设计变更文件,任何口头变更指令一概无效。(四)总工办及专业技术委员会对项目技术支持规定1、项目部开展技术委托及各阶段技术审查过程中,如遇有重大技术问题需要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支持,可向总工办提出要求,填写技术支持请求表(公司制定统一模板),说明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具体内容、难点重点、解决该项技术问题的专家需求等技术支持要求等;2、总工办负责从公司专家库中搜集、了解信息,及时提供可行的支持方式供项目部选择;3、总工办按照项目部要求的方式提供具体支持如搜集信息、组织邀请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会、协助项目部组织课题攻关等;四、设计管理工作质量要求(一)工可、初步设计管理质量要求工可:满足经批复的立项报告中确定的建设意图、主要设计原则和方案;项目的选址、总平、主要竖向、综合管网作了多方案比选,进行了明确的说明;项目的建设意图主要建设方案、工艺流程、主要配套设计均作出了详细论证说明;对于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节能等内容均按国家规定用专门章节进行说明;总估算不超过立项批复项目匡算值的20%;可以作为初步设计依据;初设:满足经核准的可研报告中确定的主要设计原则和方案;项目的单项工程齐全,有详尽的工程量清单和计算书,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工程量误差在5%以内;各专业有主要设备、材料明细表,符合订货要求,能作为招标订货依据;总概算不超过可研审定估算的10%;满足施工图设计的准备工作;满足征地、征海、施工准备手续、初步生产准备的要求;(二)施工图设计管理质量要求图签、标注齐全规范;除各专业图纸外,必须提供详尽可用的综合性图纸,即总平面图、大比例尺综合管网图以及业主要求的主要竖向图;必须在综合性图纸中反映出项目在平面和空间上的主要交叉并进行标注;各专业图纸必须清晰反映流程、结构及位置坐标,尺寸精确到毫米;施工图纸必须满足现场放线、施工、安装、材料采购的要求;每个专业(或单项工程)必须提供汇总材料表,材料表应详细列明数量、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误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一;施工图中的材料应尽可能采用标准产品,并标注标准号,如必须采用非标产品,应详细标注技术参数、尺寸、材质等技术要求,使采购不产生歧义;(三)勘探、测量、测试、监测、实验、试验、评价、论证工作管理质量要求本项目所作的勘探、测量、测试、监测、实验、试验、评价、论证等技术工作是为满足设计、施工要求进行的重要技术工作,必须确保质量;以上技术工作必须有书面成果报告及电子版成果报告,必须按规定进行签注,成果内容满足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满足项目实施各阶段设计、招标、施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