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执行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执行经理作为项目施工管理负责人,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2、按照公司(分公司)制定的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包括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4、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按建设部的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所配备的专职安全人员须持证上岗。5、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经分公司批准。认真做好自有职工和外分包队人员上岗安全教育,保证他们的健康与安全。6、组织施工现场每周一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展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组织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解决。7、不折不扣的提取和用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实现工地安全达标。8、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责任人:今天国际工业厂区(一期)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