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各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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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调度室标准化“十化”管理标准1、调度工作程序化2、工作作风严谨化3、调度指挥规范化4、基础管理制度化5、调度管理标准化6、深入现场经常化7、调度装备现代化8、事故汇报程序化9、工作语言文明化10、工作环境优美化调度室值班制度1、为了密切配合矿领导搞好值班,调度室实行内部值班制度。2、调度室内部值班由主任、副主任及管理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3、调度室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除坚持日常工作外,要严格履行值班职责,并协助矿值班领导搞好各项工作。4、调度室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密切注视全矿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积极协助领导组织抢救。5、调度室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深入井下现场,了解生产情况,处理生产问题。6、调度室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调度。7、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8、调度室值班人员,凡因公外出、请假等,要自觉按顺序依次替班,不得空岗。调度员交接班制度为了加强调度管理,避免交接班出现漏洞,造成接班人员接班后对生产状态和上个班遗留问题不知道或不清楚,对工作造成影响。为避免此类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1、接班人员要提前30分钟到位。接班后,先询问和听取交班调度员口述当班发生过的问题和遗留问题,并认真查看交接班记录和事故记录。2、交班人员要把当班发生过的问题记录清,把遗留问题写到交接班本上,并把记录的问题和交接班本上的问题认真给接班人员交代清楚。3、交接班人员要在交接班本上签名。4、接班后要全盘了解各环节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上个班遗留问题要跟踪落实,作好记录。若出现交班人员遗漏本班问题没有交代给下个班,或接班人员没有查看交接班记录,以及没有领会交班人员所交代的问题造成失误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罚责任人50元至100元。调度逐级汇报制度为了充分发挥监测监控系统的作用,尽快掌握事故原因,寻求快速解决方法,减少事故影响时间和范围,值班人员接到煤矿发生人员、设备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按制度逐级汇报。1、值班人员接到事故电话后,应立即调查清事故发生时间、原因、地点,且做好纪录。2、值班人员白天要向调度主任说明事故情况,夜间值班报告给夜间值班主任,根据情况程度做出初步处理。3、事故较为严重的报告给分管领导,根据事故情况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必须立即到场亲自指挥、掌握情况及时向矿长汇报事故处理进展状况。4、出现一般性事故无人员、设备损失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由分管领导裁决。5、突发事故矿长和分管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处理。安全事故汇报制度一、事故报告(一)井上、下一旦发生各类事故,现场带班领导、班(组)长和安全检查工以及其他人员,要迅速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灾害直接波及区域工作的人员。汇报必须及时、准确,事故一时不清楚的必须先汇报概况,然后再做补充汇报。汇报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主要原因、伤及部位、伤情、姓名、年龄、伤者的当前状况等。调度室接到现场事故汇报后,要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矿长、分管领导、公司调度室、救护队及医院,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救和勘察现场。(二)发生伤及头部、腰部、颈椎、腰椎、胸椎以及大出血、神志不清、血压异常、脉搏异常、较严重的骨折等伤势较重的事故,调度室必须立即通知值班领导、矿长、分管领导、医院。(三)发生较大非人身事故,如冒顶堵人、局部垮面、性质严重的冒顶、矿井停电等重特大机电运输事故,水量超过5立方/小时的突水事故、老空透水、井下明火、瓦斯超限、火灾等,调度室必须立即通知值班领导、矿长、分管领导及有关单位和部门。(四)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保护好现场,因抢救需变动事故现场时,应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示意图,有条件的应拍照、录像。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不得隐瞒不报、谎报和故意迟延报告,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五)凡在本矿范围原煤生产系统内发生3人以上的死亡或非伤亡重大事故,必须立即逐级汇报,并积极组织抢救;对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及重大灾害事故应及时向山阴县安全监察局和地方煤矿监管部门报告。(六)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二、现场自救与互救(一)发生工伤后,现场带班领导、班(组)长、安全检查工及现场的其他人员都要积极做好抢救和自救工作,防止事故扩大。(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进行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三)安全撤离。当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安全,员工应按救援预案要求的撤离路线,迅速安全撤离灾区,防止事故扩大。(四)妥善避难。如在有效时间内,无法安全撤退,遇险人员应在灾区内进行自救和互救,尽力维护和改善自身生存条件,等待救护人员救援。(五)在现场进行必要的自救和互救时,对工伤按“三先”、“三后”(对窒息或心脏骤停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对出血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人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的原则进行抢救,然后采取妥善的措施迅速护送上井。三、事故抢救与工伤救治(一)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矿、救护队、医院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事故抢救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迅速开展抢救工作。(二)对伤及头部、内脏、腰、颈椎和严重骨折及其他伤势较重的工伤,采取急救措施后,必须迅速由矿、有关人员和医护人员护送到定点医院救治。(三)对发生的冒顶事故,现场施工人员,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对发生的其它侥幸事故,现场施工人员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四)对发生的火灾、人员中毒及其它侥幸事故,应及时向上级调度通报,性质严重的请求上级调度协调进行支援。四、事故分析与调查(一)各类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找不出事故责任者不放过、本人和职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二)安全事故(各类人身事故及侥幸事故等),由安全副矿长和值班领导组织分析,带班领导、当日调度值班及相关科室有关人员、当班安全检查工、当班班长和现场有关人员参加组织分析,并作好记录。(三)生产事故,由生产副矿长和值班领导组织分析,带班领导、当日调度值班及相关科室有关人员、当班班长及现场有关人员参加组织分析,并作好记录。(四)一次重伤1至2人的事故,由安全副矿长组织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详细经过、责任者的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六)事故调查结束后,及时对事故责任者拿出处理意见。五、事故统计(一)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在认真分析调查事故经过、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由参加分析人员根据事故的性质、责任大小和有关处理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研究决定。(二)由事故单位分析处理的事故,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矿,由矿报公司研究决定,并通报全公司。(三)重伤、重大及较大侥幸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必须在事故后一周内报公司备案。死亡和重特大非伤亡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在事故分析处理终了后十日内报公司和山阴县安全监察局。(四)对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和非人身事故要分类设立档案,进行微机化管理;并保存好事故分析的原始资料。对公司和上级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也要归档管理。六、安全责任追究(一)对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处罚严格按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执行。(二)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汇报不及时、延误抢救时间的,对现场带班领导、班组长、安全检查工及其他责任者,罚款100~500元,并对隐瞒不报的责任人罚款8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四)发生事故,值班领导要立即下井,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0~200元。(五)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矿分管领导、矿长、安全副矿长、各科室负责人,并迅速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0~200元。(六)应参加事故分析的有关人员,无故不参加,对其罚款100元。七、组织领导成立事故分析处理和工伤抢救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生产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一)生产事故汇报及领导到现场规定:1、井下工作地点及各生产环节发生事故后,当班班组长或跟班队干,要在5分钟内把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等情况详细逐级汇报。队部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要在5分钟内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汇报后要在5分钟内向相关业务部门、相关矿领导及矿值班人员汇报。严禁谎报、隐瞒不报。(当班班组长或跟班队干也可直接向调度室汇报)2、接到有关单位生产事故汇报后,各级领导要按照自己的分管业务范围,亲临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监督处理。事故影响时间超过30分钟,生产队组队长或队干、技术员必须到现场;事故影响时间超过1小时,业务部门的分管副主管、技术员必须到现场;事故影响时间超过2小时,业务部门的主管必须到现场;事故影响时间超过4小时,分管矿领导必须到现场。(二)生产事故汇报程序(调度室)安全生产事故汇报及抢救程序图事故现场人员汇报矿调度室通知值班矿长总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各专业组组长及成员到矿调度室集中制定抢险方案下达作战指令听取事故汇报成立抢救总指挥部指挥抢救通知向总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总指挥部根据现场信息补充修正抢险方案并下达矿山救护队、医院进行抢险矿山救护队及专业组人员进入现场救护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情况,请求支援,接受上级指示并及时传达,随时接受现场指挥部的汇报摸清事故现场情况建立现场救护基地矿山救护队及各专业组人员协调分工(三)考核办法1、井上下作业地点发生事故后,现场作业或当日值班员人员谎报或隐瞒不报,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集体处罚1000元,队长、班组长挂钩处罚200元,并在次日早上调度会上进行通报。2、发生生产事故后,各级相关领导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现场组织处理,对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对根本就没有到现场的,处以500元罚款。(以调度室记录时间为主)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调度员接到突发事件汇报后,要详细落实清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性质、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并做好事故记录。两名调度员按以下程序进行通知相关领导。矿长调度主任总工副矿长值班领导相关副总相关部门各副矿长、业务副总、主管在接到事故通知后,迅速到调度室集合,根据事故性质、范围、地点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突发事件处理。(二)对相关领导到调度台的时间要求1、当日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在3分钟内到达调度台,协作调度员通知相关人员及做好其它事情。2、当日矿值班人员(下井人员除外)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调度台待命。3、矿长、总工、副矿长、相关副总、相关部门领导,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调度室。(三)突发事件的响应处理根据突发事故事件性质启动相对应的《事故、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发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启动不同级别:1、一级:预计发生的紧急事故、事件或灾情不大,只要启动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按照“预警”要求,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态势,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一级是指一般突发事故事件,主责部门报请矿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启动应急预案,突发事故事件主责部门负责人任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2、二级:预计发生的紧急事故、事件或灾情不能被事故单位应急响应的所处理或所控制,需要立即按照“现场应急”要求,报请集团公司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现场抢救。二级是指较大突发事故事件,主责部门报请矿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启动应急预案,主任应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其担任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突发事故事件主责部门负责人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3、三级:预计发生的紧急事故、事件或灾情太大,需要立即按照“全体应急”要求,报请集团公司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全民动员抢险救灾,并立即向地方政府或上级机关汇报请求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救预案。二级是指重大突发事故事件,需启动集团公司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全民动员抢险救灾,并立即向地方政府或上级机关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