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执法公平公正为了更好的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按照局党组的安排,我们对全市系统行政执法廉政风险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报告如下。一、当前部门行政执法廉政风险形成的环境(一)外部执法环境国家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方针后,对部门行政执法有着高标准、高要求,同时工商行政执法受社会、舆论、司法机关及上级部门等诸多监督,更进一步督促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现今,各部门基本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行为,从以前的不合法、不规范,转变成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法办案。但是,行政执法本身具有范围广、数量大、任务重、执法依据的层次和种类多等特点,特别是基层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中,面对和接触的有部分法律知识缺乏、对于工作职能不了解的当事人,执法人员时常会面临言语污辱和打击报复的言论威协,甚至暴力抗法的情况。而舆论环境中也有部分不明真相、跟随起哄的群众以及某些不负责任,为吸引大众眼球,报道偏颇的媒体。这些因素构成了目前压力大的、条件艰苦的执法环境。(二)内部执法现状1.指导力度不统一。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划分了各个部门,有市管科、经检科、商广科、消保科等,而各部门的业务范围侧重不同,但又有交汇之处,对于交汇之处,经常由于所站角度不同,考虑的问题也有不同,从而意见不统一,要求基层部门执行的也各不相同,这让基层较难得心应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率。2.队伍素质不高,风险意识淡薄。部分干部不注重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努力提高自身修养,思想自由散漫,容易受不良思想和文化的侵蚀,辨别是非能力低,易随波逐流。个别干部高高在上,以管理者自居,对基层或管理服务对象指手画脚,只挑毛病,不指导服务。执法、办事不公,办人情案和人情事,粗暴对待相对人。理想信念不坚定,人生观价值观不端正,崇尚腐朽的生活方式,缺乏廉政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3.个人心理失衡。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客观上带来了社会价值观念的深刻变化和生活方式的多元化,各种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的相互碰撞,难免使得有的干部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发生变形和扭曲,成为拜金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殉道士。当前一些干部出问题,主要是存在不切实际的攀比心理、见钱眼开的贪婪心理、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有捞就捞的投机心理、追求刺激的享乐心理、盲目追随的从众心理、老实人吃亏心理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等。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部门在行使公共权力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行政审批中的廉政风险市场主体准入是行政审批中的高风险环节,集中在登记、变更、注销等业务。个别干部以权谋私,将手中的权力当做了个人牟利工具,部分中介机构从中推波助澜。主要表现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办照申请不予办理、消极办理,借机吃拿卡要;对不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擅自注册登记;擅自违反法定程序,法定条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凭借行政审批职权为亲友经商或从事其他活动谋取便利;对细节审查不严谨,虽然法律法规对部门的要求是形式审查,但是,如果是很明显就能看出存在问题的,部门的审查责任将无法回避。同时,对涉及有关当事人切身利益或有关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申请材料虽然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未启动实质审查进一步核实,进而引发风险;对法定前置审批手续不齐全或前置审批条件失效(过期)等,在核发营业执照、办理变更、注销过程中,因为不作为、慢作为当事人,引起当事人的投诉举报。(二)市场监管中的廉政风险主要表现在市场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市场主体违法经营行为视而不见,或查而不报,查而不处;对无利可图或纠管有风险的违法行为互相推诿“礼让”,对无照经营查处不力,收受不当利益,庇护当事人违法行为;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与群众发生语言争执和肢体冲突;对群众举报投诉不去处理,对消费者举报投诉不重视,不受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对娱乐经营场所、网吧、化学危险品、烟花爆竹、农资经营等高危行业,社会关注的重点和热点行业,不及时抽查监管,造成安全生产监管事故,负责监管的相关责任人被纪检、监察甚至检察机关认定要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三)行政执法中的廉政风险多集中在中层干部,存在于立案、调查、决定、执行各个环节,且普遍存在一案多人现象。主要表现在越权使用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不按法定程序;滥用自由裁量权,利用自由裁量谋取私利;自由裁量权使用失当,造成应当严处的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应当从轻处罚的又量罚过重;违法滥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伪造证据、文书办假案,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接受管理对象、处罚相对人的吃请、娱乐服务、收受贿赂;办“人情”案,以罚代刑,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故意隐瞒事实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大案小办,有案不办;擅自减免处罚或无正当理由不积极执行处罚,以权谋私;随意处置扣押财物,由单位或办案人员私自处理;执法人员在处罚违法当事人时,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给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当事人起诉部门,而法院又判令机关赔付的行政执法行为。(四)在干部管理上的廉政风险主要表现是违反党纪法规,参与“带彩”娱乐、赌博、吸毒等不法行为;工作纪律松弛,擅自离岗、无故空岗缺岗、脱岗串岗,不遵守作息纪律、迟到早退;在岗不在位,精神不振、浑浑噩噩,出工不出力,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手机、玩游戏、逛淘宝,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乡镇所干部职工“走读”式上班。三、造成部门行政执法廉政风险的原因分析(一)周围环境的影响市场经济带来了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分配方式、利益格局的变化,同时也带来了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多元化。受传统特权文化中贪腐元素的影响,干部也存在将手中的权利商品化、经济化,进而换取利益回报的心理。各种矛盾和观念相互交织,各种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相互碰撞,使有的干部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发生变形和扭曲,有的崇尚拜金主义、利己主义和腐朽的生活方式,成为拜金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牺牲品。(二)教育深度广度不够对干部的教育较为欠缺,开展的教育也存在很多不足,有的仍停留在从书本到书本、从理论到理论、从文件到文件等形式化、表面化的做法,造成理论与实际脱节、学习积极性不高、主动性差等问题。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廉政知识和观念,不能清楚的认识廉政风险的危害性。教育内容结合实际不够紧密,正面典型教育影响力不够。反面警示教育中,虽然揭露的问题触目惊心,但剖析深层次的原因不够,存在“空对空”现象,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利用现代化传媒不够充分,缺少形象生动、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致使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不强。(三)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干部作为国家的执法人员,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领导有领导的权力、执法人员有执法人员的权力,虽然采取了各种监督防范措施,但在权利的运行中还是存在着漏洞和薄弱环节。监督制度不管用或不健全,只是把制度写在文件上、张贴在墙壁上,在具体工作中仍然执行不严,甚至置制度于不顾。有的制度规定不完善,越是重要事项往往越是较为宏观,可操作性欠缺,缺少相应的配套措施或实施细则,监督检查也最终流于空谈。监督主体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上级监督太远,内部监督太弱,群众监督太难。(四)惩处力度不够个别干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自由度和随意性大,法制观念淡薄,执法观念不强,作风纪律松懈,甚至作风霸道。但单位惩处力度不够,有些只愿意使用组织处理,提醒一下,批评一下,最多来个诫勉谈话,甚至还存在“家丑不外扬”的错误思想。有的单位在不得不给予严肃处理和党政纪处分的时候也依然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该给予党政纪处分仅仅给予组织处理,该记过处分降为警告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用党政纪处分代替,而且在执行纪律处分时雷声大雨点小,对处分决定不予执行,严重影响了法纪的严肃性,使惩戒丧失了威慑力。四、部门公共权力廉政风险的防控对策对于以上廉政风险,我们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加以防范,才能够建立一支廉政勤政、依法行政的队伍。(一)加强廉洁教育教育学习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当前,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强化廉洁教育,通过组织集中学习、请专家讲课、执法人员心理咨询、开展主题实践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等方式,使干部充分认识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性,提高廉政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既要利用发生在系统内的榜样和先进事迹加以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自觉规范行为,努力做到廉洁清正。也要精心挑选在近期内曝光的、有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件,特别是在系统内暴露出的体现工作职责和特点的问题,引导广大干部审视自身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表现,强化自律意识。要创新学习方式,带领干部多走出去,实地调研、亲眼查看、用心感受,以启发为指引,使大家自己思考问题,反省自身,真正入脑入心,在思想和灵魂上受到教育和涤荡。(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制度是根本之基,狠抓落实是关键环节。要跳出本部门的条条框框,积极推进和吸收新的管理方式和经验,及时充实完善各项制度,使之更加完整,更可操作,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氛围。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机制、惩处腐败机制、廉政和监管风险防控机制、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并以加强监督问责体系建设为抓手,促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深入发展。要把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分解量化到年度规范化综合管理考核中去,坚持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使廉政建设始终达到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效果。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在抓好健全完善制度工作的同时,更要针对工作落实督导检查,做好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考评,坚决惩治不按程序办事、违反制度规定的错误做法,让法规制度真正实现刚性运行,成为不能碰、不愿碰、不敢碰的警戒线。(三)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干部业务学习,及时更新知识,定期开展行政执法办案业务知识培训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法律法规,邀请办案专家授课,开展执法探讨和典型案例分析活动,提高办案人员的法律水平和办案能力。严格按照部门的法定职责,干该干的事,管该管的事,不折不扣地履行职能到位。注册登记工作岗位人员要认真细致地审查每一份申请材料,该进行实质审查的一定要进行实质审查。执法办案人员要认真办理每一宗案件,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市场监管人员要加强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发现生产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告知、依法处理,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特别是针对农资产品、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高危行业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规范地下达有关文书,保存文字记录、照片等,实行痕迹管理。(四)加大惩处力度强化信访举报工作,畅通和规范举报渠道,广泛采用多种方式,譬如廉政风险举报箱、举报电话、开设网上专栏等,发现行政执法办案中的各种问题和不良苗头,及时对相关办案人员进行纠错和提醒,清除各种廉政风险。严格落实党组(委)主体责任,严惩行政执法腐败行为,对一些群众反映的严重问题,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违纪违规的行为,严厉查处涉及行使行政审批权、许可权、执法权和处罚权的案件,切实纠正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对受处理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联系谈心机制,做到治病救人。要建立完善违纪违规案件报告制度,认真分析归纳行政管理机关违纪案件的共性表现和一般规律,重视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及时剖析通报典型案例,分析发案原因,查找工作漏洞,制定防范措施。(五)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保障行政权力正确行使的关键。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突出对立案销案、监督检查、自由裁量权行使、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层级监督和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依法规范干部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防止利益输送。完善案件评查、执法检查、法治建设评价等常态化执法监督方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