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省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点工作的情况汇报2016年,根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全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及试验任务的通知》(S委农发【2016】***号)精神,我市被确定为全省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区,具体承担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化及涉农保证保险贷款两项试点任务。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通过2017年、2018年两年扎实有序推进,目前两项试点任务均已顺利完成,并取得良好的实际成效。一、推进情况(一)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化试点项目一是明确了运行维护具体项目。将农村河道保洁、垃圾收运、绿化管护、道路养护、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村容村貌“三乱”整治、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维护、文体活动设施管护等八个方面的内容纳入一体,实行整体化运行维护。二是建立了运行维护标准体系。参照《J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系列地方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围绕八个方面运行维护项目,制定了《D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系列标准》。通过标准化探索与实践,建立健全“建设高质量、管理高效率、维护可持续、服务有依据、评价更科学”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化服务模式。三是健全了运行维护工作机制。组建了专业化管护队伍,组织岗前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管护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实现网格化管护方式,分片区落实相应的管护人员。建立常态化督查考核,采用平时抽查、季度考核与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奖优罚劣。四是完善了运行维护投入机制。采用“共同分担、统筹安排、财政奖补、社会捐助”的方式,把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同时,各试点村按照受益原则和共建共享的原则,动员和鼓励民间资本、社会力量通过捐款、捐物等方式,积极筹集资金,逐步形成上级财政、村集体、村民共同分担运行维护经费的机制。截至目前,各试点村在河道水塘保洁、道路桥梁维修、绿化养护、环境卫生整治、文体设施、污水处理等项目上共完成投资1400多万元,试点村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垃圾实现日产日清,水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村内各条道路、各项文体服务设施、场所得到长效管护,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经验。(二)涉农保证保险贷款试点项目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坚持从政策和资金层面加以规范和引导,在多次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后,制定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证保险贷款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贷款对象、贷款期限、贷款额度及利率、贷款流程、风险控制、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在政策支持上,给予保证保险贷款利息和保费补贴。对将贷款直接用于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借款人,市财政按贷款余额2%的标准给予贴息。同时,按贷款余额2%的标准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借款人保费补贴,合计补贴4%。二是严格风险防控。建立风险规避机制,坚持在贷前、贷后设置风险规避措施,通过贷前风险审核、贷后追踪管理、设置叫停机制和止损机制,降低贷款风险。银行和保险公司对相关贷款实施全过程风险管控,对每笔贷款同步实行独立的资信调查,在准入条件、尽职调查、审核承保、贷后管理、理赔追偿等方面按照行业规定要求执行。银保双方在借款人申请受理、贷前调查、分析决策、贷后跟踪管理、逾期催收、损失追偿等各个环节中,实行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实现联合风险管控。三是稳妥有序推开。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防范风险、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依法合规经营,稳妥有序开展试点,实现政、银、保、企四方合作共赢。一方面稳步扩大贷款对象,从单一的家庭农场,扩大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中小型农业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另一方面,不断丰富放贷产品,在保得银行的“惠农贷”的基础上,增加了邮储银行的“农业保险贷”和人保公司的“镇农保贷”。截止目前,累计发放保证保险贷款***笔,共***亿元,贷款数量和规模均处于全省前列。2017年,我市保证保险贷款试点工作做法在全省农村改革试验区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之后,又作为农村改革典型案例在2018年的江苏省和镇江市农村工作会议上作了介绍。二、存在问题一是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化项目。一是项目管护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管护质量仍待提升。二是农村公共服务仅靠“管”还远远不够,部分村民的环保意识有待提高。二是涉农保证保险贷款项目。一是贷款办理周期较长,不管是首次办理,还是存量续贷,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二是贷款的投放领域主要集中在稻麦种植,对于渔业养殖、苗木种植、畜牧业等还未涉及。三、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认真总结改革试点成效。围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化试点项目和涉农保证保险贷款试点项目两项改革试点任务,对照实施方案,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成果,整理归档相关资料,迎接上级对我市试点工作的评估考核。二是积极组织申报下一轮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和改革试验任务。根据《关于组织申报新一轮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和改革试验任务的通知》(苏农办政改【2019】2号)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下一轮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和改革试验任务,拟定了进一步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证保险贷款和探索构建承包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这两项试点内容,并制定试点方案,行文上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批复。一是进一步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证保险贷款试点。按照《xx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证保险贷款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贷款条件,规范贷款程序,落实支持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试点。同时,进一步拓宽贷款对象,丰富放贷品种,强化风险调查和风险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农村金融体系良性运作发展,更好地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二是探索构建承包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试点。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模式,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利益,维护村集体和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