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为了更好地落实省、市计生委指示精神,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圆满地完成省、市、区下达的各项指标,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使我院广大育龄职工更好地、更全面地学习和掌握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自觉执行各项规定。现根据《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和《唐山市计划生育有关文件汇编》,以及联大具体执行情况,结合我院的实际,将相关的政策规定及我院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等内容摘抄汇编,请广大育龄职工认真学习,照此执行。河北联合大学附属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2011年11月22日目录一、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3(一)、计划生育综合基础知识(二)、法律责任二、婚假的规定三、节育假的相关规定四、产假的相关规定五、准生证的办理程序13六、生育保险的办理程序14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程序15八、双独条件申请二胎审批流程16九、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办理程序17一、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一)、计划生育综合基础知识1、什么是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是指人们根据国家确定的生育政策,有计划地安排生育子女繁衍后代。这样才能控制人口增长,符合国家和家庭的根本利益。2、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目的是什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3、为什么说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基本国策是一个国家为整个社会和经济发展而作出的长期的、事关全局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决策。计划生育是事关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和中华民族兴衰的大事,因此,党的十二大把“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4、实行计划生育对家庭和个人有哪些好处?实行计划生育对家庭和个人的主要有以下一些好处:一是可以集中财力、精力、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达到劳动致富,提高生活水平;二是有利于学文化、学政治、学生产技能,提高人的素质;三是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提高妇女家庭和社会地位;四是有利于建设幸福文明家庭,提高生活质量。5、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晚生晚育,少生优生。6、我国的人口政策是什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7、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什么?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国家干部和职工、城镇居民除有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可以生第二个孩子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农村也要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经过批准可以间隔几年以后生育第二个孩子。为了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水平和民族素质,在少数民族地区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要求和做法由各自治区或所在省决定。8、《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如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在法定结婚年龄基础上男女分别推迟三年以上(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的为晚婚。9、公民生育第二个子女应符合什么条件?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第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2)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4)夫妻双方均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或相当此标准的其他非遗传性残疾者,只有一个子女的;(5)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只有一个子女的;(6)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在本省定居的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只有一个子女的;(7)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8)山区、坝上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9)农村中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10)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且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矿工,只有一个女孩的;(11)平原、丘陵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12)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13)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属于其他特殊情况的。妇女再生育时的年龄(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除外)应当在二十六周岁以上,生育间隔应当在四年以上;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上的,可以缩短生育间隔。注: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再生育条件的,经批准生育后应当停止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符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其他再生育条件的,经批准生育后应当停止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并返还已经享受的奖金。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的;(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年满35周岁。11、什么是早婚早育?凡是男早于22周岁,女早于20周岁结婚的为早婚;早婚而生育子女的为早育。12、什么是晚婚晚育?在法定结婚年龄基础上男女分别推迟三年以上(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13、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享受那些优待?(1)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八周岁止,由单位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金。(2)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产妇增加奖励产假30天。(3)独生子女职工可享受子女幼儿园保育费报销:根据学校规定,职工的独生子女保育费报销标准:按每月25元报销(双职工报全年,单职工报半年)。(4)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1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子女年满18周岁前,由夫妻双方或者离婚、丧偶夫妻单方申报,经女方或者单方户籍所在地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1)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的;(2)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只有一个子女存活并不再生育的;(3)只有一个依法收养子女并不再生育的;(4)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者丧偶后尚未再婚的。(5)再婚夫妻一方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并不再生育的,双方都可以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二)、婚假规定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我院规定在职职工(含合同制)结婚,给予婚假3天;男年满25周岁并且女年满23岁,另奖励晚婚假15天。(三)、节育假的相关规定1.施行节育措施的手术者,按下列规定享受节育假: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日起休息不少于2天,至少在术后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不少于3天;实施输精管结扎的,休息不少于7天;实施输卵管结扎的,休息不少于21天。2.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后的节育假,按接受手术时怀孕的月份确定:①怀孕不满2个月的,休息不少于20天;②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的,休息不少于30天;③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的,休息不少于42天;④怀孕6个月以上的,休息不少于90天。3.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同时采取下列节育措施的受术者,除享受上述相应规定假期外,再增加以下假期:①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②实施输卵管结扎的休息10天。有其他需要延长节育假的特殊情况,应当由两名以上医师及本部门计划生育小组长共同签字。4.我院职工实行计划生育节育和终止妊娠手术指定在河北联合大学附属医院、妇幼医院、工人医院、协和医院,特殊急诊可在就近的属于唐山市医疗保险医疗定点机构经卫生部门批准设置妇产科的医院就诊,并在2日内与院计生办取得联系,凡需到市内医院门诊检查、治疗和住院者,必须完备转诊手续,特殊急诊应有医院的急诊证明。在外地出差、探亲或学习,因分娩、流产等急诊住院者,需在3日内与本科室、院计生办及医保科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对采取节育的、以及采取节育意外妊娠的计划生育治疗费由我院承担(采取其他避孕措施失败、做人流术者只享受休假待遇),计划生育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报销时应由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和本部门计划生育组长审核双签字后的,到院财务报销。对未按规定采取节育措施而造成计划外怀孕的,实行补救手术的费用由个人负担,只享受休假待遇。(四)、产假的相关规定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我校规定分娩女职工可享受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产妇,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45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凡享受寒暑假的女职工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顺延;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产妇增加奖励产假30天。哺婴者在婴儿一周岁以内,每日哺婴时间为两次,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产假和其他计划生育假由所在科会同院计划生育办公室共同批准。(五)、法律责任凡不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对生育双方按以下标准各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第十九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的,按不低于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民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劳动者的,按不低于本人上年度纯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城镇无业居民的,按不低于本市、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农村居民的,按不低于本乡、民族乡、镇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征收金额各加百分之百征收;生育第四个以上子女的,征收金额以此递进累加。其他政策规定参照《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执行。二、河北联合大学附属医院初孕职工准生证办理流程1、初孕女职工去县级以上医院做是否妊娠和优生四项检查,开具诊断证明;2、持结婚证和诊断证明到本部门计划生育小组长处开具生育证明信;3、持结婚证、诊断证明、部门生育证明信到院计生办办理婚育证明;4、携带医院开具的优生四项检查、诊断证明,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婚育证明、近期小二寸夫妻合影一张,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理准生证;5、再婚职工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一方还要携带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三、生育保险的办理程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因生育、计划生育发生医疗费需要到医保中心报销,出院时及时向医院索要下列资料:1、有效报销单据2、诊断证明3、医疗费汇总明细单4、手术记录复印件5、引产者提供B超检查单(以上资料均需盖医院章)6、节育、复通术者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开的相关证明。将上述相关资料及医保卡(IC卡)、身份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案表回执联,一并交到医保科。异地生产的女职工应在怀孕24周----32周之间到医保科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法报销医疗费。因早产等特殊情况急诊在非选定医院住院的,要及时通知医保科。以下情况发生的费用,生育保险不予报销: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2.在非选定医院住院,或未按规定到医保中心登记备案。3.报销时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4.开具虚假证明,冒领生育保险医疗费补贴的。四、双独条件申请二胎应准备的材料1、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领取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工人一份),申请理由:我夫妻双方均为初婚,为独生子女,原有一个女儿(儿子),现申请第二个子女。持结婚证、本部门生育证明信到院计生办办理婚育证明、审批表双签字,日期不填;2、女方户口在路南的到路南区妇幼保健院,女方户口在路北的到路北计生局技术服务站做孕检,出具未怀孕的诊断证明:3、双独证明4份:(男女双方父母单位)内容:我单位职工xxx同志x年x月x日出生,爱人xxx,x年x月x日出生,于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并于x年x月x日生育第一个子女xxx,已于x年x月x日申报独生子女光荣证,并享受独生子女待遇,未生育、收养、抱养、过继其他子女,特此证明。(经办人双签字,日期不填);4、夫妻双方证明2份:内容:我单位职工xxx同志x年x月x日出生,爱人xxx,x年x月x日出生,于x年x月x日登记结婚,系独生子女,无其他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