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杆线路移位施工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电杆移位线路工程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⑴、原有电力电杆及线路移动。⑵、申请电业部门对原线路停止供电。⑶、乙方负责所有辅材、人工,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文明施工。第二条:工程期限本工程合同总工期7天(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8日)第三条:甲、乙双方责任1、电杆移动位置点由乙方自己确定,不能妨碍甲方生产和施工。2、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加强完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3、乙方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文明施工,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第四条:工程合同价款及支付1、工程价款:本工程采用合同包干制,经双方协商,本工程一次性包干价为元(含税),大写为。22、价款支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确认合格,并由乙方出具工程正规发票后,由山东电力管道工程公司7天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款。第五条:工程质量和验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第六条:安全责任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程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因违规操作给他人的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赔偿。2、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作业点应作有效封闭,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内须做好施工告示牌等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3、乙方应对于原有电力线路、通信光缆妥善保护,如发生任何问题,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第七条: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代表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结清合同价款后,合同效力自行终止。甲方(章):山东电力管道工程公司代理人:联系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3乙方(章):代理人:联系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