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基础知识及中外专利文献检索工学分馆学科服务部江海涛Tel:68776193E-mail:htjiang@lib.whu.edu.cn专利的由来专利制度专利的定义专利的申请与审批相关知识专利文献检索专利的由来汉语“专利”一词在我国最早见于《国语》。西周大夫芮良夫提出:“匹夫专利,犹为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这里所说的“专利”指的是通过垄断而牟取暴利的一种行为。现代所说的“专利”一词来自英文patent之意译,而patent又来自于拉丁文patens,它的意思是“敞开”。专利的由来在14世纪,英国国王常向引进新技术的外国技工授予垄断权利,给予保护,使他们能在英国经营,并将技术传授给英国工人。垄断权利一般为14年,以便使权利人能建立起企业,并培训英国的工人使用该技术。这种垄断权利是以颁发一种称为patent的证书形式授予的,后来,patent的含义就发展为现代意义上的“专利”。专利制度专利制度,就是依据专利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方式来保护、鼓励发明创造,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一种法律制度。专利法是专利制度的核心,是其赖以生存的基础,是调整发明创造者、发明所有人和发明创造使用者之间对发明创造的所有和使用行为关系的法律规范。专利制度从世界范围来看,专利制度的产生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甚至更远的古代。世界上最早建立专利制度的国家是当时的威尼斯共和国。1474年威尼斯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虽说这部专利法已经具有了现代专利法的某些特点和因素,但其内容比较简单,且具有浓厚的封建特权色彩。真正具有现代特点的专利法是1623年英国制订的“垄断法规”(TheStatuteofMonopolies),它规定,把专利权授予最早的发明者,专利期限为14年。这部专利法被人们称其为“现代专利法之始”。我国的专利制度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有关专利的法规出现在清朝--1898年5月,光绪帝颁布了《振兴工艺给奖章程》1944年5月,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正式颁布了《中华民国专利法》,其实施细则公布于1947年9月,经修改目前在台湾仍沿用新中国的专利制度起源于1950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但第一部专利法的制定还是在1984年3月12日,实施于次年的4月1日,1992年9月4日和2000年8月25日两次修订AbrahamLincoln“ThePatentsystemhasaddedthefuelofinteresttothefireofgenius”专利制度为智慧之火加添利益之油专利制度的国际化发展专利制度的国际化发展主要是指世界各国专利制度在实质内容和申请审批程序上逐步简化一致和统一,它具有以下几个标志:专利申请国际化专利法国际化协调与统一专利保护标准趋向国际一体化专利申请国际化1883年由法国等11个国家发起签订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ParisConventionfortheProtectionofIndustrialProperty),成立了第一个专利制度的国际性组织—保护工业产权国际联盟(我国也于1980年6月3日加入了该联盟)。巴黎公约标志着专利申请的国际化。专利法国际化协调与统一1973年,西欧14国在德国慕尼黑签订了《欧洲专利条约》(EuropeanPatentConvention,简称EPC),并于1977年成立了欧洲专利局(EPO);1975年,欧洲共同体9个成员国在卢森堡签订了《欧洲共同体专利条约》(CommunityPatentConvention,简称CPC),制订了一个共同的专利法;1976年,非洲12个法语国家成立了非洲知识产权组织,该组织的成员国实行统一的专利法;1954年12月,英、法、德等16个国家签订了《发明专利国际分类法欧洲协定》,1971年,72个国家又签署了《关于国际专利分类法的斯特拉斯堡协定》。这一系列地区性专利公约和专利专业技术性协定的签订标志着专利法国际化协调与统一。专利保护标准趋向国际一体化1970年,39个国家在华盛顿签订了《专利合作条约》(PatentCooperationTreaty,简称PCT),我国也于1994年1月1日成为PCT的成员国;1991年12月18日10个工业发达国家与包括我国在内的10个发展中国家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协定》,WTO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和“国民待遇”条款对加入WTO组织的成员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保护同样有效。这些都标志着专利保护标准趋向国际一体化。专利的定义专利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授与发明人或其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也可以说,专利是指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这句话包括两方面的意思:即首先必须是一项发明,其次这项发明是按照专利法规定的手续申请,并经专利机关审查批准而受到法律保护的发明。专利权(patentright)专利的核心是专利权,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也称为垄断权、独占权。专利权的特点专有性时间性地域(区)性无形性程序性专利的申请与审批我国专利的种类申请前的准备工作申请文件的准备受理专利申请的部门专利申请的审批三大专利审查体系我国专利的种类发明专利(Patentforaninvention)实用新型专利(Utilitymodels)外观设计专利(Designs)申请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专利性检索(新颖性等)考虑经济效益确定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申请文件的准备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各一式两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受理专利申请的部门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应当将申请文件直接提交或寄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提交或寄交到设在地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以下简称专利局代办处),目前在北京、沈阳、济南、长沙、成都、南京、上海、广州、西安、武汉、郑州、天津、石家庄、哈尔滨、长春、昆明、贵阳、杭州、重庆、深圳、福州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国防专利分局专门受理国防专利申请专利申请的审批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5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3个阶段。专利实质性审查内容新颖性(novelty)创造性(inventivestep)实用性(practicality)三大专利审查体系登记制(又称形式审查制)审查制(又称实质性审查制)延迟审查制(又称早期公开延期审查制)我国专利法在分析了三大审查体系的特点后,进行了综合处理:对发明专利实行早期公开延期审查制;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实行登记制,而又以异议补充其质量保证。相关知识中国专利(申请)号国际专利分类号专利国家代码PCT与EPO优先权同族专利中国专利(申请)号为了使一件专利申请在受理、审查及其他与专利有关的法定程序中能够明确地区别于任何其他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号编号规则体现了惟一性原则由于专利制度的法律保护和技术信息作用均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长久的时间性,要求专利申请号既具有惟一性和有利于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特性,又具有容易理解和记忆,方便使用的特点,因此,在专利申请号中包含了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公元年号、表示专利申请种类的种类号和表示专利申请相对顺序的流水号专利(申请)号的组成结构专利(申请)号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包括申请年号、申请种类号和申请流水号三个部分。按照由左向右的次序,专利申请号中的第1—4位数字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年号,第5位数字表示专利申请的种类,第6—12位数字(共7位)为申请流水号,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相对顺序。专利申请号中的申请种类号用1位数字表示,所使用数字的含义规定如下:1表示发明专利申请;2表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3表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8表示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发明专利申请;9表示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国专利(申请)号CNXXXXXXXXXXXX.x申请年号申请种类号申请流水号国家代码校验位校验位校验位是指以专利申请号中使用的数字组合作为源数据经过计算得出的1位阿拉伯数字(0至9)或大写英文字母X国际专利分类法国际专利分类法(InternationalPatentClassification,简称IPC)是一种国际统一化、标准化的管理和使用专利文献的分类方法。它是国际间长期合作的结果,也是当今世界上起主导作用的、科学适用的专利分类法。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国际专利分类法,没有直接采用的国家也都在其专利文献中给出了相应的国际专利分类号。我国实施专利法以来,就直接采用国际专利分类法管理和使用我国的各种专利文献国际专利分类表的构成国际专利分类表中的内容包括了与发明专利有关的全部技术领域,它的编排和用法较为复杂,但也较有系统性,随着不断的修订,也变得更加完善和系统。国际专利分类法采用等级分类体系,它将全部内容分为五级,即部、大类、小类、大组、小组。部(Section):整个分类表分成8个部,每个部用A到H中的一个大写字母标明,而每个部中又包含若干个分部,8个部共包含20个分部,但分部只有部名而没有分部号。A部人类生活需要B部作业、运输C部化学、冶金D部纺织、造纸E部固定建筑物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G部物理H部电学大类(Class):每个大类都有类名和类号。大类号由部类号加上两位数字组成。例如:H01基本电气元件H02电力的发电、变电或配电H03基本电子电路H04电通信技术小类(Sub-Class):每个大类包括一个或多个小类。小类的类号由大类类号加上一个大写的字母组成,字母A,E,I,O,U除外。小类的类名尽可能确切地表明小类的内容。如:H02电力的发电、变电或配电(大类)H02B电力供电或配电用的配电盘、变电站或开关装置(小类)H02G电缆或电线的或光缆和电缆或电线组合的安装(小类)某些小类后有一个索引,它是该小类内容的一种情报性概要。大组(Group):又称主组,其类号是由小类号后加上一个一至三位数字,然后划一斜线“/”,再加上两个零组成。例如:H02电力的发电、变电或配电(大类)H02B电力供电或配电用的配电盘、变电站或开关装置(小类)1/00框架、盘、板、台、机壳;变电站或开关装置的零部件(大组)3/00制造、装配或维修盘或开关装置的专用设备(大组)5/00非封闭变电站;有封闭和非封闭设备的变电站(大组)小组(Sub-Group):又称分组,每个小组的类号是由小类类号后加上一个一至三位数字,然后划一斜线“/”,再加上至少有两位数字(两个零除外)组成。任何一个在“/”后面的第三位或后继位数字,应理解成领先于它的十进位细分数字,如3/426,能从3/42下面,3/43上面找到;5/1185能从5/118下面,5/119上面找到。小组的类名前加上一个或几个小圆点,表示该小组的等级位置,即表示每一个小组是它上面离它最近的,又是比它少一圆点的那个小组的细分类。也就是说,一个圆点的小组是它所在的大组的细分,两个圆点的小组是它上面离它最近的一个圆点的小组的再细分,其它均可依此类推。示例:H02电力的发电、变电或配电(大类)H02B电力供电或配电用的配电盘、变电站或开关装置(小类)1/00框架、盘、板、台、机壳;变电站或开关装置的零部件(大组)1/01·框架1/015·盘、板、台;它们的部件或相应的配件1/03··用于功率表的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