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摘要)一、涉及南通的目标定位、要求1、科学推进沿海开发的主要目标。江苏省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到2012年),沿海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600亿元左右(2010年价,下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46000元,城市化率达到57%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000元(当年价,下同),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1000元,总体上实现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第二阶段(2013~2015年),到2015年,沿海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000亿元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63000元,城市化率达到62%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000元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16000元左右,以县为单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条件的地方在巩固全面小康成果基础上率先进入基本现代化。2、构筑现代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在港口航道上,大力推进洋口港区10万吨级以上航道及10万吨级泊位、吕四港区10万吨级以上航道、连申线(东台至长江段)航道整治、南京以下长江-12.5米深水航道等项目建设。在铁路公路机场上,重点推进沪通铁路、新长铁路复线改造等铁路项目,实施临海高等级公路、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及连接线、海启高速等公路项目,扩建南通兴东机场。在水利设施上,重点推进沿海平原水库、入海河流治理和城市防洪等工程,启动实施临海引江供水线工程,着力增强—2—淡水资源供给和防洪保障能力。到2015年,沿海地区新增淡水年供水能力15亿立方米以上,调引长江水输送到沿海主要港城港区和滩涂围垦开发区;提高沿海城镇防洪和围区导堤、海堤建设标准,城市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在能源和电网上,重点建设华能如东海上风电等风电项目,推进中石油如东LNG二期等石油天然气项目,实施南通等电厂“上大压小”火电项目。在信息基础设施上,大力推进沿海地区光纤宽带、3G网络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实施光纤入户、无线城市、广电网络双向改造、区域信息资源中心及信息共享平台等重点工程项目,到2015年,城镇楼宇光纤通达率达100%,住宅小区光纤到户率达60%,建成连、盐、通无线宽带城市群,有线电视入户率达85%。3、建设沿海新型产业基地。在现代农业上,重点实施优质粮油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沿海休闲观光农业四大工程,推进海安老坝港海洋食品产业化等项目。围绕现代农业和海洋经济,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到2012年,高效农业占比达45%,设施农业达14%,每个县(市、区)规划建设1~2个重点农业产业园区,并建设一批专业性农业产业园区,省在每个县(市、区)认定并扶持1个符合条件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到2015年,高效农业占比达50%,设施农业达20%。建设千亿元现代渔业产业带,实施万艘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海洋国家中心渔港7个,海洋一级渔港9个、二级渔港5个。在先进制造业上,实施如东赛得利差别化化学纤维一体化等冶金石—3—化项目,通州三一重工海工装备等装备制造项目,南通中化新材料等新能源、新医药和新材料项目,南通同方高亮发光二极管等电子信息项目,南通王子造纸等轻工项目建设。在现代服务业上,推进南通沪通科技城等生活服务业项目。4、加大滩涂围垦和综合开发力度。全面启动《规划纲要》中明确的沿海滩涂围垦项目,到2012年围垦60万亩,2013到2015年围垦70万亩。科学有序推进滩涂围垦重点工程,2013~2015年,启动通州湾等围垦工程。实土壤改良工程,加强已围垦区的综合开发,大力发展设施农业、观光农业、特色农业等,实施成片开发,建设商品粮、盐土农作物、生物质能作物和海淡水养殖基地。加强省级以上滩涂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着力推进洋口港、吕四-东灶港产业集中区和老坝港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开展通州湾建港条件认证工作,探索滩涂围垦开发新机制,为大规模高效益开发积累经验、创造条件。5、推进重大开发开放载体和服务平台建设。在重点园区上,按照沿海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优先支持有条件的沿海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支持符合条件的沿海省级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在沿海开发重要节点上新设立一批省级开发区。加快如皋港开发开放,在国家级船舶出口基地和省级船舶特色产业园基础上设立省级如皋港经济开发区。抓好苏州与南通、无锡与通州等南北共建园区建设,推动沿海地区主动对接上海,将中国江海产业经济园打造成为苏沪合作的示范区。在科技创新—4—平台上,推进中科院(南通)海洋研究所等公共研发平台项目,建设江苏(中远船务)海洋工程装备研究院等企业研发平台。在投融资平台上,加快组建沿海发展银行,力争在2015年完成并在沿海三市设立分支机构。推动信贷和直接债务工具融资平稳较快增长,确保到2012年沿海地区信贷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15年金融机构存贷比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直接债务融资年平均增长20%左右。6、努力建设全国重要的海洋经济示范区。编制实施“十二五”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全国重要的高技术海洋船舶和海工装备研发基地、海上风电等新能源产业集聚区、海洋交通运输和港口物流中心、海涂资源开发综合试验区,到2015年,海洋生产总值突破68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0%以上。优化海洋经济布局,依托沿海港口,坚持错位发展,形成合理的海洋产业分工,全力打造南部海洋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等板块。大力调整海洋经济结构,重点发展海洋船舶修造与海工装备制造业,加快提升高技术海洋船舶及海工装备设计建造能力;着力发展海洋交通运输和港口物流业,推进海运船舶大型化、专业化,不断壮大国际物流和第三方物流;有序开发海上风电,努力建设国家千万千瓦级沿海风电基地;积极发展海洋生物医药及海洋渔业,大力研发海洋生物新技术新品种;加快发展滨海旅游业,整体打造“江苏沿海”旅游品牌。集约高效利用滩涂资源,科学规划利用滩涂资源,科学规划产业发展,建—5—立一批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实施科技兴海工程,积极构建海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到2015年,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主要海洋产业比重提高至20%以上,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达到55%。7、加快沿海城市化进程。按照将南通建设成为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的定位,加速人口和产业集聚,推进港口、港城和临港产业协调发展,做强中心城市,提高集聚辐射带动能力。到2015年,南通市中心城市人口达到160万人。推进沿海县城东向发展,沿海14个县(市、区)城人口规模达到20~30万人。加快建设如东长沙镇等一批临海新兴城镇,形成一批具有鲜明产业、文化、资源特点的特色小城镇。适度超前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县以上城市基本全面建成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0%(8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燃气气化率达到99%。推进节约型城市建设,建成3-5个省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新建建筑全部实施节能65%设计标准。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有序推进镇村布局规划实施,进一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长效机制。8、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施重要生态功能建设工程、沿海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城乡污水垃—6—圾处理等项目。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提高能耗准入门槛,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加强节能管理,组织实施节能改造工程。大力推进工业节水,加快海水利用步伐。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全面整治沿海化工集中区环境问题。对新建和改扩建化工项目实施严格的行业准入管理。坚决关闭违规设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化工生产企业。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等专项资金向沿海地区倾斜。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严格入海排污总量控制,建设沿海地区水环境自动监控系统、防灾预警体系及观测站台。对符合条件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单位,帮助优先申报国家运营资质。二、涉及南通的项目(具体项目表附后)此次列入省《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共有200个重点项目,分为180个推进项目和20个储备项目。180个推进项目总投资达1.345万亿元,主要分为四类,重大基础设施项目70个,重大产业项目60个,滩涂围垦项目15个,载体平台项目35个。20个重大储备项目总投资2291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各10个。180个推进项目中,剔除三市共建或省、市共建比如城市防洪和海堤巩固工程、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农村公路等公共类项目后,共有推进项目149个,其中涉及南通项目54个,总投资3310亿元,项目个数占比略高于全省三分之一。项目为南通全—7—市域的,覆盖9个县(市)区,沿海前沿地区相对侧重。南通54个项目中,包括沪通铁路、海启高速、通洋高速、南通机场、南通电厂“上大压小”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19个,重大产业项目19个,滩涂围垦项目7个,重大载体项目9个。其中,滩涂围垦项目数约占全省一半。20个储备项目中,涉及南通项目4个,分别为启东海上风电、中石油洋口港石化基地、南通空港产业园、启东国家级海工产业基地等4个项目。三、涉及南通可用的政策1、产业发展。继续安排“沿海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沿海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除特殊用途的专项资金外,省级支持产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每年用于沿海地区的份额不低于30%。省财政按财政体制政策规定,对新能源发电企业缴纳的地方增值税部分和地方企业所得税增量部分全额留给地方。2011~2012年省财政继续按财政体制规定对地方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承担3.75%(原负担1.5%)。2、基础设施建设。2011~2012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支持以沿海地区为重点的铁路建设。3、开发区建设。2011~2012年继续对考核合格的沿海地区省级以上开发区,每年给予1000万元/市、500万元/县(市)平台提升专项奖励。支持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启东江海产业园升格为省级开发区。2012年前省每年对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8—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该园区符合条件的新设企业新增增值税、所得税省留成部分,连续3年全部由省返还补贴给产业园区;对该产业园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所需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集中部分中符合规定用途的优先安排给产业园区。支持如东外向型农业开发区更名为如东洋口港开发区,对洋口港太阳岛、金牛岛及临港工业区继续实行省集中收入全返奖励政策。4、滩涂围垦。省财政按照每亩2000元标准,对沿海滩涂匡围予以补助,推动并利用部省合作,支持农村土地整治重大滩涂匡围工程。对使用滩涂围垦的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可依法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0年。沿海滩涂围垦开发形成的土地,可纳入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库管理,经验收确认的新增耕地指标,优先用于沿海重点工程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需要在省内调剂使用的,按照省内易地统筹办法,实行有偿转让。5、土地利用。到2012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投入4亿元,整治土地15万亩以上。利用省级耕地开垦费投资实施一批易地补充耕地项目,完成资金投入2亿元,完成新增耕地6000亩。依法做好围垦、填海项目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做好围垦土地抵押融资工作。6、海域使用。海域审批应优先保障重点港口和省级重点匡围工程项目用海需要。对符合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并且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的建设用围填海形成的土地,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9—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予以安排,对规划期内实施围填海形成的土地,按农业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6︰2︰2的比例,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预留建设用地空间。对洋口港建设用海缴纳的海域使用金省集中部分,省给予全额返还。7、金融服务。以省级分行为单位,各银行金融机构当年投向沿海三市的新增贷款占其全部新增贷款的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且当年对沿海三市的平均贷款增长率超过全省平均增长率,省财政按其当年投向沿海三市贷款新增额的0.3‰给予奖励。支持总部性金融机构落户沿海地区,省财政按照注册资本规模(1亿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