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林小学德育队伍培训计划为贯彻和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提高我校德育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市教育局中小学德育队伍建设意见》、《市教育局中小学德育队伍培训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我校将在全体班主任中全面实行德育队伍培训工作,以此提高我校班主任队伍的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计划。一、宗旨和意义小学班主任是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骨干,是沟通家长和社区的桥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加强班主任培训是新时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实施本计划旨在将班主任培训纳入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全面提高班主任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二、培训对象及目标(一)对今后即将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按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接受上级部门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考核合格并且在班主任岗位见习一年后,方可持证上岗。(二)在3—5年内对全校现任班主任教师分期分批进行培训,接受培训考核完成15学时校本专题培训,成绩合格后,方可继续留在班主任岗位上。三、培训原则1.针对性原则针对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根据不同学段班级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研究设计培训内容。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培训与教师自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实效性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班主任实际工作和班主任的实际需要出发,面向班级管理和学生管理的实践,针对现实问题设计与安排培训内容,重视经验交流,突出案例教学。3.创新性原则积极创新班主任培训内容、方式、方法、手段和机制,不断提高班主任培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四、培训内容根据学校德育队伍现状和培训对象及岗位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培训主要内容有: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学科德育渗透与道德实践能力培养研究、预防和应对学生突发事件能力培养与德育案例研究、相关教育政策法规、班主任工作网络交流(班主任论坛、博客)的应用等主题。五、培训形式1、采取集中培训与教师自学培训、分散自学与合作交流相结合等培训形式。2、采取以会代训、参观、学习、经验交流等形式对德育队伍进行培训。六、培训学分及管理1、采取个别教师参加全区统一培训、学校分级培训和持有资格证教师的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共计30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建立校本培训学分登记档案,培训共计15学时(含教师自学5学时)。凡教师参加进修学校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班主任工作专题培训,且培训成绩合格,均承认学分并记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档案。七、组织领导、管理和保障(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实行德育队伍培训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青塘小学德育队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二)培训管理1、学校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制定《青塘小学德育队伍培训计划》(2)负责对《班主任任职资格证》进行核实、验印、复查。(3)负责具体的培训工作及考核。(4)会同市教师进修学校做好德育队伍培训工作。2、学校将按照市教育局、进修学校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本校班主任任免、培训、考核、奖惩等各项管理工作和班主任后备人选的选拔、培养工作,要将参加培训情况作为任用班主任的重要条件和对其考核的重要内容。(三)培训保障1、学校建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校的培训工作,明确培训工作的责任制。2、学校须保证班主任培训经费的定时划拨、使用。八、实行班主任持证上岗制度的有关规定(一)凡担任学校的班主任工作,必须参加班主任岗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根据进修校和学校考核意见,获得《班主任资格证书》后上岗。(二)已获得《班主任资格证书》的班主任,工作岗位变动后,其资格证书继续有效。(三)已获得《班主任资格证书》的班主任,每五年应继续参加校本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任用。(四)凡不按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的班主任教师,将取消参加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