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实现质量控制目标,使工程质量始终都在受控制状态下进行,现依据国家基本建设有关规定,经业主和监理共同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应于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甲醇项目的工程建设,望各参战单位认真执行。二、质量控制原则1、依据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相关的规定、规程等进行施工作业,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为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2、质量控制为全过程控制,重视事前控制、严格事中控制、完善事后控制,以事前控制为主。3、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因素进行全面监督,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必须落实到位。4、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材料检验制度。5、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6、严格工序质量控制,上道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三、工程质量控制方法1、以事前控制为主(预控)。2、依据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对施工过程进行巡检、平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整改结果。3、采用必要的检查、测量和试验手段,以验证施工质量。4、关键工序和部位要进行旁站。5、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6、业主有权建议撤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监理有权建议撤换承包单位不称职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和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四、各单位责任、权利1、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1)、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2)、建设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3)、建设单位对施工验收后的工程负责向质量监督站申请质量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工程原则上不得投入使用。(4)、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建筑材料、设备配件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设计要求,必须证件齐全,并对其实际质量负责。建设单位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上使用不合格产品,不得要求监理单位签订不合格或质量状况不清的产品。2、监理单位的责任、权利⑴、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和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内容履行监理责任和义务,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全过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责任。⑵、监理单位应按照三级控制点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严把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关,以确保单位工程质量达到质量目标。⑶、出现工程事故时,监理单位应积极组织事故分析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处理意见应在一个月内拿出,视质量事故等级,监理单位要负连带责任。⑷、监理单位应按国家赋予的权利进行监理,发现质量问题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解决。如施工单位不解决、不接受或不处理,监理单位可对施工单位进行停工或罚款处理,但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业主汇报,情节严重的,监理单位有权建议业主更换施工单位。⑸、监理单位必须有专业齐全的质量检查机构,满足工程质量检查的要求。⑹、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业主组织有关的质量检查和抽查,并组织各单位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比活动。⑺、监理人员要持证上岗,不准无证上岗。3、施工单位的责任、权利(1)、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投标承诺和工程合同对本单位承建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等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2)、施工单位应按照本企业的质量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各项目部设专职的质量检查机构,层层落实质量责任,对施工过程严格进行质量控制。(3)、施工单位应对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等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测和复试,认为合格后按规定进行报验,严禁在工程上使用不合格的产品。(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工程认真做好“三检一评”工作,接受检查和监督,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发现质量事故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5)、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应按规定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对不合格的工程应当按要求无条件返工。(6)、施工单位有权拒绝使用任何一方提供的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对因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构配件质量问题给施工单位造成停工、窝工或返修等施工单位有权提出索赔。(7)、施工单位应积极参加质量评优活动,争取质量上等级。五、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各参建单位必须成立专职质量检查机构,其配备人员必须满足有关规定和现场需要。2、各级质检机构应严把施工工序关,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检和质量评定(按需要),认为合格后,按规定的时间和范围,通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代表到现场会同检查,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工程报验原则是提前24小时(最少4小时)报验,工程一次报验合格率应按100%控制。4、完善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各单位在每周调度会要汇报质量检查情况,每月统一组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重在落实。5、各单位要按规定做好施工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严防工程质量出现失控现象。6、工程所用标准、规范等必须为现行有效文件,建筑安装工程采用建设部标准JGJ和国标GBJ,工业安装工程设计图纸中无要求的可采用化工部标准HGJ,部颁标准不全的,采用国标,国标没有的,参照其它行业标准,缺乏部分,经监理、业主研究后确定标准。工程监理采用国标监理规范GB50319—2000和其它有关规定。7、工程所用计量工具,必须经过检验,并在有效使用期内。8、工程所用材料(主、辅材料)、设备、构配件必须证件齐全,质量可靠,并及时办理有关检验手续,否则不允许进入现场和投入使用。9、工程材料借代用,必须有合法的代用手续。10、工程施工的软件必须和硬件同步。11、各方人员要加强现场巡视、巡检工作,做到“有事要说到,说到要做到,做到要有记录”。12、需要设计、质检部门认定的工序质量等,必须经过设计、质检单位代表认定,严防造假和补办。13、参与工程的有关管理人员要及时服务于现场,对不负责任和失职、过失行为,将参照有关规定处理。14、对工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隐患、质量缺陷等要按规定进行处理和上报。15、外供设备等未经允许不准随意开孔、拆卸。16、主体、结构砼工程按要求使用开盘令。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甲醇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工筹建处2008年7月1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提高煤电60万吨甲醇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规范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改善现场施工作业条件,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60万吨甲醇工程所有参建单位。1.3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可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考核的主要内容。2.目标2.1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目标:实行施工总平面模块化管理,做到“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力创安全文明施工一流现场。3.职责3.1建设单位负责组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以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组织领导、总体策划和监督管理。3.2监理单位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3.3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并按有关办法的要求,负责落实辖区内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和管理。3.4设计单位应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布局提供技术与设计方面的支持。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4.1施工现场应通过施工总平面规划以及规范建筑物、机械设备、装置设施、标志牌、旗帜等式样、标准和色标,以达到视觉形象统一、美观的整体效果。4.2施工现场一律实行区域封闭、定区化管理。4.3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实行分区堆放,定区化管理。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地面无积水,必要时场地表面应做处理。做到各种物资排放有序,标识清楚,设备材料码放整齐成形,安全可靠。4.4保温材料在施工现场临时存放不得超过24小时,其它施工材料与安装设备在施工现场临时存放不得超过48小时,并存放于指定区域和适应存放的环境中。5.安全文明施工设施5.1高处作业5.1.1水平安全绳:高处作业人员水平移动或高处临边作业应设扶手或拴挂安全带。5.1.2活动支架:水平梁吊装作业,与水平安全绳及装设的临时防护栏杆配套使用。5.1.3临时防护栏杆:孔洞及高处临空面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5.1.4安全网与滑线安全网:高处作业防坠落须敷设安全网,装置在顶棚吊装以及穿吊杆、安装作业时须敷滑线安全网及外挑式安全网,并确保敷设距离有效。5.1.5施工电梯:炉架吊装的同时必须确保施工电梯投入使用。5.2用电作业5.2.1漏电保护器:在二、三、四级盘内均应装设,定期校验,并做好记录。5.2.2电焊机集装箱与二次线:现场和厂房内电焊机采用集装箱布置,并配套二次线通道和快速插头,电焊机二次线必须使用软橡套电缆。5.3平面及其它防护设施5.3.1安全围栏:施工区域、贵重设备、危险区域采用安全围栏隔离。5.3.2安全通道:安全通道根据施工需要可分为斜型走道、斜梯通道、水平通道。5.3.3氧气、乙炔箱及卷扬机罩棚:氧气、乙炔瓶及卷扬机罩棚采用统一形式钢制箱棚,涂刷油漆,统一色标。5.3.4危险品库:承包商必须设置专用危险品库房,并醒目标识。对危险品及危险废品,集中存放,专人管理,并按相关性规定做好危险品处理工作。5.4环境卫生5.4.1废料、垃圾分类存放场:施工与办公活动产生的废料与垃圾要分类存放,由承包商规划分类存放场所和统一存放设施样式,并悬挂统一制作的标识牌。报建设单位审批。5.4.2垃圾堆放:施工废料和垃圾由承包商运至建设单位设置的垃圾定点堆放点。5.4.3现场厕所及高压水冲式厕所:施工现场应根据作业区域及人群的集中情况,由建设单位统一规划,在现场设置足够数量的,具有较高标准的水冲式厕所。5.5个体安全防护装备以及进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纪律5.5.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注意各种安全标示牌的提示,自觉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5.5.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帽带。5.5.3进行施工现场人员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及裙装。严禁在现场内赤膊露背。5.5.4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穿符合要求的工作服,承包商工作人员着装要求整齐划一,佩卡上岗。5.5.5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打领带、不宜戴戒指、手链等饰物。5.5.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得长发披肩,长发、长辨应塞在安全帽内。5.5.7使用砂轮机、电焊机、气焊机、高速切割机等必须戴防护镜。5.5.8严禁酒后上岗。5.5.9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5.5.10严禁擅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内。5.5.11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乱扔杂物及随意堆放物品。5.5.12临时进入现场的载货车辆实行登记准入制度,驾驶人员交押“驾驶证”,并借安全帽佩戴。5.5.13进场车辆必须清洁卫生,盛装散落物要有防散措施,不得影响道路清洁。5.5.14现场机动车辆应保证车况完好,按标识牌限速行驶,防止飞扬尘土和碎石伤人。5.5.15进场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必须按标示路线行走和指定区域停放。5.5.16砼运输应采用罐车或封闭运输车,禁止敞车运输,避免砼运输带来的环境污染。5.6承包商在工程项目开工时必须具备的条件5.6.1建设单位已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承发包合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安全责任书”。5.6.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并经监理审核批准。5.6.3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规划已编制完成并经监理审查批准。5.6.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程序表已编制完成。5.6.5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已经到位,已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5.6.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全部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5.6.7施工单位全体员工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过身体健康检查,并建立了体检档案备查。5.6.8现场“五通一平”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厂区围墙已全部建成;厂区主要施工道路已达标,并设有安全通道。5.6.9现场保卫人员上岗执勤,人员、车辆按规则出入,并有通行检查管理制度。6.施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主要控制措施6.1文明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6.1.1文明施工措施应与安全施工措施同时编制、同时审批、同时交底执行。6.1.2项目开工前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