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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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5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各企业:《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为确保推进质量振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意见》(甘政发〔2010〕2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省推进质量振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一、主要任务(一)全面开展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将推进质量振兴列入重点工作内容,在认真总结质量兴市州、质量兴县市区活动经验、巩固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充实扩展并制定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方法、步骤、职责,强化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全面组织实施。2011年底前,全省市、县两级政府要全面开展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牵头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二)设立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制定《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意见》及评审细则,对推进质量振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励企业努力创新,追求卓越质量绩效。省政府质量奖每年颁发一次,每次获奖单位和个人的数量均不超过4个,2011年底前启动奖励评审。各地政府、各企业也要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牵头单位: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积极推进品牌战略。以我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和现代农业中的主导产品、优势产品、特色产品以及市场占有率高、发展空间大的产品为重点,调整、补充和完善全省名牌产品发展规划,对列入规划的产品重点培育,由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逐年、逐项督促落实。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要进一步完善以市场评价和消费者认可为基础、中介组织的社会调查数据为依据、质量效益为核心的名牌创建机制和评价体系,持续有效地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实现名牌产品的滚动发展。到2015年,争创5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新增80—100个甘肃名牌产品,新增13个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达到50个以上、获得甘肃省著名商标的产品达到700个以上。名牌产品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四)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以全面提升全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水平为目标,加快标准制定、修订和升级,构建科学、完整、先进的标准化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对提升经济发展整体质量水平的先导作用。1.加快升级工业产品技术标准。各工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要组织力量,瞄准市场前卫,对照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对本企业的主导产品、优势产品、重点产品的现行技术标准水平进行一次全面评审,寻找差距,准确定位技术标准的提升方向和层次。以此为基础,省科技厅积极配合质量主管部门做好全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及其生产工艺的标准评审工作。以定位水平为基准,组织力量全面制定、修订技术标准,实施高新技术产品研发、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以技术标准水平的全面升级带动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和新建重点工业项目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全面实现《意见》设定的各工业产业的质量指标。鼓励外向型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增强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省工信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质监局)2.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以大宗主导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努力构建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到2015年,主要农产品的标准覆盖率达到70%以上,优势特色农产品基本形成系列标准化体系。以标准化为先导,带动主要农产品质量的整体提升和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和经营。全面实现《意见》设定的农业质量指标。(牵头单位:省农牧厅;配合单位:省林业厅、省质监局)3.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以规范服务行为、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诚信度为重点,抓紧制定覆盖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贸旅游、医疗卫生、交通运输、邮政通信等服务业的地方标准,加大服务业标准推行力度,有效提升服务业规范度和标准领域覆盖率。鼓励服务单位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深入推进服务企业标准化工作。到2015年,争取发布和实施30项主体性服务地方标准,重点设置和培育50个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引导全省服务业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水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信委、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厅、省旅游局、省邮政局、省通信管理局、甘肃银监局、甘肃保监局)4.强力实施节能减排标准化。对全省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际状况和水平进行全面评审。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对能耗和排放控制标准进行全面修订和提升,督促和推动企业实施有力度的节能减排更新改造。抓紧循环经济标准规划的完善与组织实施,布局10个不同类型的省级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单位,以典型经验引导我省循环经济示范区整体建设的科学推进。根据我省地理、气候特征,组织制定生态功能区保护、城市空气质量以及城市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并强力实施,稳步改善和提升全省环境质量水平。(牵头单位:省工信委;配合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质监局、省环保厅、各市州人民政府)(五)切实加强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工业企业要大力增强技术创新能力,设立研发机构,配备高层次研发人员,增加研发投入,以延长我省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链、完善循环经济链条环节为重点,以提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为目标,加强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要面向企业,面向生产,加强产品新结构、新原理的研究。尽快建立技术专利向技术标准、科研成果向生产能力的转化机制,迅速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变为现实生产力。要按照市场引导、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探索互相参股、合同约定、项目委托、利润分成等多样性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加强对重点新产品开发的技术攻关。对提升全省经济实力和新一轮经济增长有重大影响的科技创新项目及产品开发项目,要以掌握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为目的,组织力量开展重大专项攻关突破。到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完成2项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完成4项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全省完成300个以上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并形成规模生产能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集群。全省大中型以上企业的主导产品、重点产品、优势产品全部实现换代、升级、提档,质量水平整体提升,经济效益普遍提高。(牵头单位:省工信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六)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保障体系。1.着力构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农牧、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和工作领域,尽快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评估论证、许可认证、监督抽查、过程监督、风险监测、安全预警、事故处置、事件应急等监管机制。各监管机制应紧密衔接,共同构成严密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到2015年,食品生产企业全部纳入生产许可,明确食品小作坊监管责任,细化监管措施。药品、保健品生产经营要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认证或行政审批的规定和要求。生猪全部实现定点屠宰检疫。有效预防重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牵头单位: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农牧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2.建立和完善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为核心,产品质量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准入、市场退出、责任追究相配套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根据产品质量的动态变化,适时调整监督检查的范围、频次和种类。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的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和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数据库,定期分析质量状况,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加快建设全省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产品质量状况和安全预警。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通过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有效实施,形成对全省产品质量整体状况的有力监管和控制。到2015年,全省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建档率达到100%,产品质量可比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关系健康安全的产品全部纳入生产许可或国家强制性认证,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牵头单位: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安监局)3.建立健全进出口环节疫情疫病监控体系。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提升进出口产品质量;建立完善预警机制,防止各种疫情疫病、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国境,保障全省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法打击进出口商品逃检行为,加快电子口岸建设。(牵头单位: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单位:省卫生厅、省工商局)4.严格执行重要工业产品的行政许可制度。对纳入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重要工业产品,要依据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严格审查和批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运用生产许可的手段,有计划、分步骤地淘汰产品质量差、工艺技术落后、资源和能源消耗高、对环境有破坏作用的产业和产品。到2015年,基本淘汰国家规定淘汰或明令禁止生产的产品和落后产能,推动全省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牵头单位:省质监局、省环保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政府国资委)(七)大力提升优势主导产业整体质量水平和竞争力。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重点产业调整振兴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石化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等5个重点产业规划的通知》(甘政发〔2010〕1号)和新型工业化的理念,通过标准提升、技术创新、新品研发、结构调整、更新改造、优化升级、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综合措施,着力推动我省支柱产业及其优势主导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向高端攀升,全面增强我省优势主导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开拓力,带动全省经济的发展。1.农业。积极争取我省草食畜牧业及中药材、马铃薯、蔬菜、苹果、酿酒葡萄、制种玉米等特色优势农产品通过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认证。以此为基础,加强深加工能力建设,延长产业链条,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积极打造“陇药精品”,振兴葡萄酒产业,构建马铃薯产业大省,积极发展特色食品加工业,努力成为我国重要的中药材生产和加工基地、葡萄酒产业基地、西菜东调基地和西部冬春淡季蔬菜供应中心、优质苹果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牵头单位:省农牧厅;配合单位:省林业厅、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环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石油化工业。到2015年,全省石化产业主要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中精细化工、生物化工等化工新材料及煤化工、氟化工、氯碱化工、异氰酸酯等新型产业链的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甲醇、化肥、合成橡胶、合成树脂等大宗产品质量优等率达到9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12%以上,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牵头单位:省工信委;配合单位:省环保厅、省政府国资委)3.钢铁有色业。到2015年,全省钢铁有色产业的主要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产品结构优化升级,钢铁冷轧板材带材、新型材、专用材、合金钢、有色管棒材、板带箔、合金、粉体等新型有色材料产能大幅度上升,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镍、铝、铜、铅、锌、钒、稀土等精炼产品质量优等率达到95%以上。落后产能全部淘汰,吨钢综合能耗低于620千克标准煤,吨铝直流电耗降至12500千瓦时以下,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牵头单位:省工信委;配合单位:省环保厅、省政府国资委)4.装备制造业。到2015年,全省形成200万千瓦风电设备和30万千瓦太阳能光伏电池及组件生产能力,培育2户年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4户超50亿元、10户超10亿元的装备制造企业集团,建设2—3个国家级新能源装备制造聚集区,在风电、光伏、镀膜设备及材料、高纯硅材料、镍氢及锂电动力电池、太阳能薄膜电池、核乏燃料后处理等重点领域建成5—10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能源装备等高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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