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条文释义(20171020稿)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二○一七年十月序言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对GB7258—2012的修订,适用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但不包括有轨电车及并非为在道路上行驶和使用而设计和制造、主要用于封闭道路和场所作业施工的轮式专用机械车。GB7258—2017于2017年9月29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23号》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为使该标准的使用者能够正确地理解、执行该标准,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要求,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组织人员编写了本书。GB7258—2012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以来,在加强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提高机动车运行安全水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从近几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来看,GB7258—2012仍然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一是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的安全技术要求仍偏低,公交车的防火安全性和乘员逃生便捷性的要求不足;二是重中型载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配置偏低,半挂汽车列车的主挂车制动不匹配;三是对新能源汽车、旅居车辆等新兴车辆的安全技术要求缺失。另外,与GB7258相关的车辆外廓尺寸、客车结构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等标准正在或已经修订,需要协调,有必要对标准进行整体修订。为此,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GB7258—2012制修订项目列入了2014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GB7258—2012制修订项目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负责,参加单位包括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上海外高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标准修订起草工作组成员有:应朝阳、周炜、王学平、孙巍、何勇、孙枝鹏、裴志浩、罗跃、潘汉中、张国胜、朱彤、刘欣、黄卫东、舒强、吴云强、仝晓平、刘地、穆文浩、董金松、何云堂、王艺帆、龚标、李毅、贾国强。标准修订过程中,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王凡、王国强,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孟秋、曹磊,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陈春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监管司李巍等同志全程予以指导。本书共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标准制修订情况简介;第二部分是标准条文释义;第三部分是GB7258—2017引用的及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查验密切相关的重要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本书经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审定,适用于机动车管理、制造、维修、商检、质量监督、安全技术检验等部门和单位的技术人员。本书由应朝阳负责编写,编写过程中得到了GB7258—2012标准修订起草工作组全体成员的帮助,借此机会谨致以深切谢意。编者2017年10月目录第一部分标准制修订情况简介一、标准修订的目的、意义二、任务来源和修订过程三、修订原则和主要技术内容确定依据四、标准主要修订内容说明五、标准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员六、主要参考资料第二部分标准条文释义一、关于“1范围”二、关于“2规范性引用文件”三、关于“3术语和定义”四、关于“4整车”五、关于“5发动机和驱动电机”及“6转向系”六、关于“7制动系”七、关于“8照明、信号装置和其他电气设备”八、关于“9行驶系”和“10传动系”九、关于“11车身”十、关于“12安全防护装置”十一、关于“13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警车的附加要求”十二、关于“14残疾人专用汽车的附加要求”十三、关于“15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要求”第三部分相关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第一部分标准制修订情况简介第一部分标准制修订情况简介一、标准修订的目的、意义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是我国机动车安全管理最基本的技术标准,广泛应用于机动车制造、进口、质检、维修、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运行安全管理、事故车检验和机动车报废等相关领域,发挥了技术法规的作用。GB7258于1987年首次制定,1997年第一次修订,2004年第二次修订,2012年第三次修订。标准实施以来,在提升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从近几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来看,GB7258-2012仍然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一是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的安全技术要求仍偏低,公交车的防火安全性和乘员逃生便捷性的要求不足;二是重中型载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配置偏低,半挂汽车列车的主挂车制动不匹配;三是对新能源汽车、旅居车辆等新兴车辆的安全技术要求缺失。另外,与GB7258相关的车辆外廓尺寸(GB1589)、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13094、GB18986)、电动自行车(GB17761)等标准正在或已经修订,需要协调。为此,有必要对GB7258—2012进行修订。二、任务来源和修订过程(一)任务来源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4]89号)文件的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修订工作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交科所”)和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公路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汽中心”)负责,项目编号20141742-Q-312,完成年限为2016年,技术归口单位为公安部。(二)修订过程1.标准立项启动阶段2014年10月,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根据国标委工业标准一部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领导批示要求,交科所向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交标委”)申请修订GB7258—2012。交标委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向国标委申请GB7258—2012修订立项。2014年12月,国标委经工业标准一部组织专家评审,批复同意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2015年1月,根据国标委通知要求,交科所作为牵头起草单位,成立了由潘汉中副所长等7人组成的GB7258标准修订工作小组,确定由应朝阳、孙巍负责标准修订技术方面的内容。同时,交科所分别与公路院、中汽中心有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商讨起草组组成、修订内容、工作计划等事项,于2015年3月上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15年4月2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就标准修订工作方案中主要修订内容、修订工作计划、起草工作组等事项书面征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工信部装备工业司、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意见;三司局书面回复了意见,同意标准修订工作计划、起草工作组组成等事项。2015年4月23日,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修订负责起草单位第一次工作会在江苏无锡召开,交科所、公路院、中汽中心等3家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商议了标准修订原则、主要修订内容及修订工作计划和起草工作组组成。2015年6月12日,交标委在北京组织召开GB7258-2012修订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标准修订工作启动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工信部装备工业司、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和国标委工业标准一部,以及标准修订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的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确定了标准修订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组成员、标准修订的原则、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2.形成征求意见稿阶段2015年6月至11月,标准修订起草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启动会要求,各自征求行业对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修订意见,并反馈交科所。2015年11月底,交科所根据反馈意见编写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第1稿)。2015年12月14-15日,GB7258标准修订负责起草单位第二次工作会在天津召开,交科所、公路院、中汽中心等三家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第1稿),2015年12月底,交科所根据会议意见编写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第2稿)。2016年1月13-14日,交标委在江苏无锡召开GB7258修订工作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工信部装备工业司、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国标委工业标准一部的代表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技术委员会的相关技术人员,以及标准修订起草工作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标准征求意见稿(第2稿)逐条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讨论,就修改内容基本达成了共识,同时确定了需补充完善的内容。会议还邀请了中国轮胎循环利用协会相关人员到会介绍翻新胎国内外标准及国内行业管理现状,并针对GB7258中翻新胎限制使用范围的相关条款进行了深入研讨。与会人员在听取了相关情况的介绍后,建议中国轮胎循环利用协会进一步调研整理主要轮胎翻新企业的产量、实际使用情况,提出保障翻新胎质量的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为标准修订起草工作组合理界定翻新胎使用范围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1月28日,交科所根据会议意见编写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第3稿)上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16年2月,交科所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意见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正式稿)。2016年3-4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向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安监总局、认监委等9个部委的14个司局行文征求意见;交标委通过国标委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准起草工作组向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汽车摩托车制造、出入境检验检疫、缺陷产品管理等行业广泛征求意见,共收到485条反馈意见。3.形成标准送审稿阶段2016年5月25-26日,GB7258标准修订负责起草单位第三次工作会在北京召开,交科所、公路院、中汽中心等三家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了对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确定了需提交标准起草工作组全体成员讨论的事项。6月3日,交科所根据初步处理意见编写了标准送审稿(第1稿)。2016年6月23-24日,交标委在湖北武汉召开GB7258修订工作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工信部装备工业司、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公安部消防局、国标委工业标准一部的代表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技术委员会、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驮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技术人员,以及标准修订起草工作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了GB7258标准送审稿(第1稿),提出了处理意见和需进一步调研验证的事项,以及需提交标准修订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的事项。7月11日,交科所根据会议讨论结果编写了标准送审稿(第2稿)。2016年8-9月,公路院、中汽中心等单位根据武汉会议的要求,开展了制动管路气压对制动效能的影响、汽车列车制动协调性、电池箱自动灭火装置适用性等事项的补充验证、调研;公路院会同北京驮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同一辆挂车分别采用盘式制动器和鼓式制动器的制动效能进行了对比试验。2016年9月5-7日,交标委在北京组织召开修订工作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工信部装备工业司、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公安部消防局、国标委工业标准一部的代表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技术委员会、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北京驮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技术人员,以及标准修订起草工作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针对补充验证、调研的结果进行了讨论、分析,对相关技术条款进行了修改,对标准技术要求基本达成了共识。9月14日,交科所根据初步处理意见编写了标准送审稿(第3稿)。2016年9月下旬,交科所、公路院、中汽中心分别向各自主管部门汇报标准送审稿(第3稿)的情况,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提出应深刻总结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经验教训,进一步提升客车安全技术要求,建议限制客车行李舱高度、提高客车应急逃生能力和地板材料阻燃性能,并研究客车强制安装使用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的可行性。工信部装备工业司针对标准送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