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配置视角下的北朝佛教经济及其制度分析摘要:北朝时期寺院经济迅速扩张。无论是对于土地、劳动力人口以及各种浮财等资源的获取,抑或是各种生产经营活动,都体现出北朝寺院经济发展的多样性。尽管受制于种种制度规则的约束,北朝佛教寺院在经济资源配置方面还是显示了其积极自主的特点。而王权国家对寺院经济有着强大的干预能力,两次废佛对北朝寺院经济资源的配置状况造成了一定破坏和打击,影响了寺院经济的发展路径。关键词:资源配置;北朝;佛教经济;制度分析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获得了较大发展,寺院经济也随之呈现出扩张的局面。关于这一时期佛教寺院经济的发展情况,学界多有考论,此不赘述。对于社会经济发展而言,经济资源在其过程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寺院经济亦不例外。本文主要立足于经济资源配置的角度,就北朝寺院经济及其与国家的关系予以讨论,以期能对北朝社会经济尤其佛教寺院经济的发展有更深的认识。南北朝时期佛教发展势头强劲,北朝的寺院经济也随之兴盛起来。早在十六国时期,佛教就已受到统治者的重视,百姓“多奉佛,皆营造寺庙,相竟出家”。而在凉州,自张轨之后,“世信佛教”,“村坞相属,多有塔寺。”北朝之时,佛教经济继续发展,寺院对于经济资源的占有亦是不断膨胀。土地是农业社会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传统经济形态依赖的基本物质条件。寺院除去建寺造庙寺院本身空间需要土地外,重要的是超出寺院存在空间而占有的大量土地,并以此作为寺院经济田产的基本载体。北朝社会的佞佛之风,使得寺院很容易获得大量田地。《唐文续拾》所录石刻碑文专门记载了北魏一座寺院庄园的四至,充分说明了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寺院私有田产。在国家赏赐之外,各阶层的捐施数量也颇为庞大。据西魏大统三年(537)《造中兴寺石像》碑文记载,中兴寺仅从布施一项就得到多达两百八十四亩土地。在所占土地上,寺院进行各种生产,并形成规模庞大的寺庄,园、林、山、池,尽在其中。加之多种经营方式,使得寺院获利丰厚,经济实力渐趋膨胀,这就更加刺激了寺院对于土地的占有。劳动力人口是传统社会中另一重要经济资源,这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则显得尤为突出。由于长期的战乱,造成人口的大量迁徙流散,辗转死亡,加之疾疫流行,使得北方人口锐减。因此,劳动力成为制约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进而也成为国家、豪族及官僚等统治集团竞相争夺的对象。在佛教推崇的北朝,寺院作为特殊的经济实体,凭借其在意识形态领域宗教信仰的背景,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孝文帝太和元年(447)时,京师平城寺庙“新旧且百所,僧尼二千余人,四方诸寺六千四百七十八,僧尼七万七千二百五十八人”。迁都之后,佛法更盛。这只是国家正式法令的记述,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其实际的度僧人数肯定远远超出这一数目。此外,佛寺还有大量下层僧侣以及依附与寺院从事各种劳作的各种“寺户”。作为劳动力资源,“僧祗户”、“佛图户”已经是当时寺院经济重要的财富来源之一,其对寺院经济发展的意义不言而喻。因此,从劳动人口资源的视角来看,在南北朝人力资源相对稀却的状况下,寺院经济却占有如此数量庞大的人力资本,并由道人统、都维那等机构管理寺院僧尼,足以说明其经济实力的雄厚和对整个国家经济的重要影响。除去土地和人力资源,寺院所获各种浮财,数量也相当庞大。在国家赏赐外,社会各阶层捐施的数量也很巨大,王侯贵臣,庶士豪家,倾其府藏,皆舎资财,小至金属财货,棉绢丝絮,大至山川林泽,风景名胜。可以说,寺院通过多种方式的经营和多渠道的来源,在物质资财方面也积累丰厚,加之对于劳动力人口和土地的大量占有,寺院经济的势力在北朝一直很强大,其在国家经济资源配置的板块上居于特殊的位置。北朝佛教寺院经济之所以有如此庞大的实力,在于其多渠道、多途径地占有经济资源并进行多种方式的生产经营,积极参与各种经济活动。北朝国家对佛教的推崇,使寺院获得大量赏赐。西魏文帝在京师立大兴寺,“又于昆池之南,置中兴寺庄,池之内外,稻田百顷,并以给之,梨枣杂果,望若云合”。国家的恩赐,有时是很随意的,其数目也不等。但正是这种不确定性,给了寺院扩张其势力的空间,使其在享受国家惠泽的同时,又将触角延伸至法外之域。对于寺院各种财物的赏赐则就无所不有,此不赘述。社会各阶层的捐布施舍。佛教的广布流播,在社会的影响逐渐深远,使得社会各阶层在信仰佛教寄托心灵慰籍的的同时,也愿意为寺院贡献自己的财富,他们或立庙造像,或舎宅施田,成为寺院经济又一主要来源。国家官僚阶层中很多人都向寺院布施,洛阳正始寺,“百官等所立也”,百官施钱“各有差,少者不减五千已下”。宣武帝时,城阳王长寿之子鸾为定州刺史,“爱乐佛道,缮起佛寺,劝率百姓,大为土木之劳”。据《河北石征》卷一《北齐标异乡义慈惠石柱颂题名》所载,北齐幽州范阳郡范阳县严氏家族曾向寺院大施土地,且“悉是严氏世业课田”。而下层的贫苦民众为了逃避国家的租调徭役,不但假称入道,身进佛门,而且纷纷把自己的土地投献于寺院,以期获得“规免租役”的特权。这一时期的各种施舍,使寺院聚敛巨额的财富,各寺院建筑富丽堂皇。佛教寺院的购买以及强夺侵占。一方面,寺院通过多种经营方式,利用积累的大量财富来购买田产。据发现的《石窟寺本末》记载,今巩县石窟寺所在地,在北魏孝文帝重修三寺时“买寺田二十顷”。另一方面,寺院借助其合法的身份和在社会生活中的强势地位,对处于弱势位置的民众进行强夺,将民田占为寺有财产。此外,对于前代寺产的继承也是寺院经济资源获取的重要途径之一。如《安阳县志·金石录》卷7《宝山寺地界记》记载:“大魏武定四年:敕赐宝山寺常住白药石山等地土,东至石门,西至林虑县界分水岭,南至西善应林河,北至水峪口河道;大齐天宝元年:敕赐本寺白药石山壹座,四至依前……”。虽然宝山寺其土地四至前后并无太大变化,但能够一直保证其基本的田产,并得到朝廷的认可,亦是相当不易。这也反映出寺院有相当田产是来自于前代的地产继承,从而保证了寺院经济的持续性发展,也为其经济实力的进一步扩张奠定了基础。从上所述我们可知,在北朝时期国家经济资源配置中,寺院经济占据着特殊的位置,其庞大的经济实力对于北朝社会有着重要的影响。首先,就佛教寺院经济资源的配置与北朝国家的关系而论,北朝时期,佛教得到统治集团的推崇,借此寺院无论从国家方面,抑或是社会各阶层手里,都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就此而言,可以说寺院经济是在国家统治者的管理下发展起来。“非制度化”的各种赏赐、捐施,使得北朝国家不可能以制度化的手段方式对寺院经济的扩张予以有效的管理。因此,就国家制度的监督和管理角度而言,北朝寺院经济的发展所受到的规束相对较弱,而这也正好促进了北朝时期寺院经济实力的迅速膨胀。其次,就与北朝国家经济制度的关系而言,佛教寺院经济处于均田制的制度管理之外。南北朝时期是人力相对于土地更加稀却的资源。北魏前期,国家以“计口授田”的方式将土地授给民众进行生产,发展农业,保证国家经济的需要。迁都之后,魏孝文帝改革,推行了均田制。可以说这一制度是在考虑了当时社会经济条件的情况下,为保证人力资源与土地资源的充分结合和利用而推行的。但是在北魏均田制度建构过程中,还未能顾及到寺院经济的因素,其后东魏、北齐的均田制也都未能涉及寺院经济及关于僧尼授田的事务,这使得北朝寺院经济在资源配置方面,尤其是土地资源不像唐代均田制对于僧尼授田进行数目的限定,较少受制于国家经济制度的约束和干预。因此,北朝时期均田制这种国家经济制度的创立,对寺院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至少在经济环境方面为其提供了广阔的活动空间。加之国家对于寺院经济的发展缺乏制度方面的约束,使得佛教寺院在经济资源的配置方式和途径上更具多样化。再次,虽然佛教在北朝获得了巨大发展,且得到统治者的推崇,但在意识形态领域佛教并不占主导地位。对于北朝国家而言,其也有自身的利益,并会使用强制力来实现自身利益。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看法,国家“可视为在暴力潜能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组织”。借助于国家政权的权威和强大组织力,北朝政权运用其暴力潜能对佛教势力进行了干预,这即是北朝两次佛教法难。北魏太武帝废佛,“长安僧徒,一时歼灭。自余征镇,预闻诏书,亡匿得免者十一二”;北周武帝废佛,“关陇佛法,诛除略尽”,寺院财产分散荡尽,大量人口复归编户。这两次对佛教的打击行为,虽然各有不同缘由,但都与寺院经济势力的扩张有着密切联系。北魏太武帝废佛,是处在均田制制度创新的历史端口上。这种背景之下的太武废佛,虽然并未直观地表明其废佛的经济目的,但其在行为实践上开创了废佛的先河,体现出国家强制干预经济资源配置的能力。而周武帝宇文邕求兵于僧众、取土于寺院的废佛之举,是均田制“土不旷功,民罔游力”经济思想主导下的一次实践。两次废佛行为,充分体现出国家强大的干预能力,破坏了寺院既有的资源配置状况,影响了寺院经济的发展路径。总之,北朝佛教寺院无论是对土地、劳动人口以及各种浮财等资源的获取,抑或是多种生产经营活动,都体现出北朝寺院经济发展的多样性。尽管受制于种种制度规则的规束,北朝佛教寺院在经济资源配置方面还是显示了其积极自主的特点。北朝两次废佛,对寺院经济资源的配置状况造成了一定破坏和打击,影响了寺院经济的发展路径。参考文献:1、晋书[m].中华书局,1974.2、魏书[m].中华书局,1974.3、全唐文(第5册)[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4、任继愈.中国佛教史(第三卷)[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5、续高僧传(大正新修大藏经第50册)[m].台北佛陀教育基金会出版部,1990.6、杨衒之,周祖谟.洛阳伽蓝记校释[m].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7、北史[m].中华书局,1974.8、高敏.清《石窟寺本末》手写本的史料价值试探[j].中原文物,1988(1).9、赵向群,刘小平.经济环境与均田制的变化[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10、(美)道格拉斯·c·诺思著;陈郁,罗华平等译.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11、隋书[m].中华书局,1973.12、广弘明集(大正新修大藏经第52册)[m].台北佛陀教育基金会出版部,1990.*本文系甘肃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导师科研项目成果之一,项目编号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