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46593887XX县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201X/X/XXXX县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二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为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第三章考核办法第三条实行月检查、季度督查计分、年度考核。(一)月检查。各乡镇(街道)、各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年度监管检查计划,对所监管的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区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月检查。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抽查,实时召开调度会,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二)季度督查计分。2017年县安委办对各乡镇(街道)及安全生产专业办公室实行季度督查计分,每季度督查总分100分,季度督查细则由县安委办制定,并报县安委会审核、县人民政府审定,其中道路交通部分由县道安办制定细则(30分);(道路交通事故由县安委办考核);消防安全工作5分(细则由县消防大队制定),按照由结果考核向注重过程考核转变的要求,每季度考核不再下发考核细则,只列出考核重点,每季度督查情况由县安委办行文通报。《办法》第四条“扣分项目”和“加分项目”,均在全年四个季[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