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24784410企业安全生产提示(告知)书201X/X/XX企业安全生产提示(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告知贵单位,具体如下:1、你单位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应依法取得相应生产经营资质,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有效期内。3、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资料。4、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应完善企业“三级”教育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严禁临时雇佣未经培训人员作业。5、应完善企业安全投入制度,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6、企业在用特种设备,应当经检验、检测合格,取得使用许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经培训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复审和培训。7、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8、应改善劳动作业条件,加强职业危害监测、定期组织职工体检。9、应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并制定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办法,并严格执行。10、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生产经[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