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923425652关于开展2018年度消防安全汛期工作的实施方案201X/X/XX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市安办发〔2018〕67号)通知要求,结合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现将大队2018年度消防安全汛期工作的开展作如下安排:一、指导目标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职”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检查、监督。要认真落实“谁审批、谁负责”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审批发证规定等,切实从源头把关。狠抓各项消防安保措施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确保2018年度消防安全汛期工作的持续稳定。二、组织机构为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到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大队成立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尤正敏大队长、常竞教导员担任,副组长由李树飞副大队长担任,成员由刘继杨参谋、涂用帮参谋、胡鸿军参谋、罗俐参谋,中队长平健清、指导员宋璟、排长季盛楠、杨冲友组成。领导小组在便民服务大厅,由胡鸿军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部署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全市消防安全现存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三、主要任务及措施(一)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1.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结合正在开展春夏消防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辖区各类高层建筑尤其是老旧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摸排检查,找准突出问题。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以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覆盖、[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