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891742597县区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实施意见201X/X/XXxx区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实施意见按照《xx县安全生产责任网格化管理暂行规定》和《保定市xx区安全生产精细化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区安委办组织各乡镇政府、城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全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重新核实登记。经区安委会研究决定,将全区所有高危行业企业,30张(含30)床位以上的医院,所有学校和幼儿园,养老院、网吧、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所有旅游景区以及其它行业领域10人以上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重新予以明确,确定监管单位、分包负责人和具体监管人员,形成了2019年保定市xx区企事业单位安全监管明细表。明细表中确定的区政府有关部门对所监管的各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公安、住建、交通、应急管理、文广新、供电、市场监管等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全区所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履行行业专项监管职责;各乡镇政府、城区办事处对辖区内的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各乡镇政府、城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并随时纳入各自监管范围。凡因统计未报、虚报、错报、漏报,导致安全生产监管出现盲区死角产生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乡镇城区和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各乡镇政府、城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及《xx县安全生产责任网格化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