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学院广播电台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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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学院广播电台节目制作制度1.播音实行节目组制度,编辑、制作、播出工作由各节目组独立完成。节目组对播出节目负责。2.节目组应事先完成节目编辑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制作稿件,在播音前一天完成稿件交接。播音员严格按照节目播出时间,提前十分钟以上到达直播室进行准备。3.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节目内容应健康向上,严禁在节目中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4.节目规划由各节目组在学期初制订,经分管副台长统一协调后实行。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改变节目规划。确需调整,须事先经分管副台长批准。5.节目规划以外的启事通知、宣传插画及商业广告等须经党委宣传部批准后方可播出。6.确定节目安排后,不准私自换节目或让别人代做节目,如有特殊情况须向节目部部长请示。7.采编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党的宣传制度,具备较高的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和采编业务素质。8.凡在本台播出的言论稿、新闻稿、批评性报道、专题、专栏类节目必须严格执行责任编辑一审、采编部长二审的审稿制度,持不准或不易把握时,要送本台指导老师和校党委宣传部领导审定。9.编辑人员不得随意改变栏目稿件的宗旨、方向、版块,版面要求整齐、美观;10.对于采用外来投稿,编辑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如实填写用稿通知单,并及时通知投稿人;11.记者每周至少要交两篇可播出的自采稿件,广播电台定时评出优秀记者进行表扬,三周未交稿件者,考虑劝其退出。12.实习编辑人员所采写的稿件原则上不播发。赣南师范学院广播电台学习制度1.认真抓好全台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全面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素质。在学习、讨论与总结中,达到互相监督、共同进步的目的。认真抓好全台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全面提高播音、记者、编辑的综合业务能力,提高技术、外宣、外联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2.学习内容主要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中央、省重大会议、重要文件及各级领导干部重要讲话精神;学校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新闻传播知识、法律知识、广播电视理论与业务知识、电台各项规章制度及各岗位职责;各自相关专业知识。3.学习方式主要为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由台领导组织全台开展理论学习和各部室负责人根据工作情况自行组织业务学习两种形式,节目部和采编部要组织好相关人员进行节目互评、经验交流等;自主学习,要求电台全体成员提高学习主动性,进行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自觉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4.坚持记学习笔记。学习笔记每月由各部室负责人检查一次,学期结束前将进行学习评比,评选出学习标兵。5.节目部、采编部、办公室三个部门要经常开展交互体验活动,体验须由相关部室负责人同意批准方才生效,并将记录学习评比当中。6.按时参加学习、严格学习纪律,确保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赣南师范学院广播电台评先评优制度为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进取氛围,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实现学校广播电台各项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台办台理念,围绕学校工作中心,注重实绩导向,放大激励效应,不断增强考核评比嘉奖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导向性,推动广播电台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2.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发扬民主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绩、同学公认的原则;坚持严格考核、宁缺毋滥的原则。3.考核评比对象全台全体人员4.考核评比内容考核评比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为基本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5.评比奖项主要奖项为“一个集体、八个标兵”,具体为先进集体、记者标兵、编辑标兵、播音标兵、技术标兵、宣传标兵、外联标兵、学习标兵、学干标兵。6.考核评比方法考核评比方法采取“三结合”,个人实绩考核与部门实绩考核相结合;组织评鉴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学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对当年出现考试舞弊或补考不及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制。7.考核评比程序(1)实行加减分制。制定表格,对出勤、值班、节目质量、播音事故、业务能力、专业学习等实行评比考核,进行加减分。评先评优被提名者考核成绩必须在全台前15名。(2)部室申报。先进集体和标兵由部室提交申报材料。(3)考核评比。由电台学生干部组织人员进行考核、测评和实绩综合评价,考评结果报党委宣传部审核,确定奖励对象。(4)奖励公示。公示一星期,如有异议将进行调整,有关情况需核实的及时调查核实。(5)集体表彰。召开会议颁发证书,发放奖金。赣南师范学院广播电台档案管理制度1.广播电台档案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由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2.电台成员档案、纳新资料、活动资料、部门和个人计划与总结等由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3.节目电子稿件由各节目责任编辑分类存档,节目纸质稿件及音频文件由各节目责任播音分类存档。4.每学期结束前完成档案整理工作。赣南师范学院广播电台播音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播音事故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三个级别,由学生干部会提出处理意见报党委宣传部指导老师。1.一级播音事故认定办法:在节目中发表反动、色情、暴力及其它违法言论;在节目中发表影响校园稳定、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论;故意为他人发表以上言论提供便利;故意在非播音时间播音,影响校园秩序;故意严重损坏播控设备;计划外播音,私自播放各类通知、广告。处理办法:作除名处理,撤销一切台内职务,收回在广播台获得的一切荣誉并通报相关学院、部门。必要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2.二级播音事故认定办法:未经许可私自容留台外人员播音;因过失造成计划外播音,影响校园秩序;因过失造成播控设备严重损坏;在节目中发表不负责任言论,造成较坏影响;未经许可私自取消当期节目;错误播放版头插花,背景音乐。处理办法:作台内严重警告处理,取消当年参评相关荣誉资格,停职察看两周。一年内累计造成两次二级播音事故按一级播音事故处理。3.三级播音事故认定办法:播音时因嬉闹、疏忽造成节目质量严重低下;播音时因操作失当造成节目质量严重低下;播音时因准备不足导致读错字,读串行,读错人名、地名、时间,改变文章的意义;节目时长不够或严重超时;在播音过程中咳嗽,打喷嚏,打咯等。处理办法:作台内通报批评处理,当事人作台内当众检讨。一年内累计造成两次三级播音事故按二级播音事故处理。赣南师范学院广播电台直播室与播控设备使用制度1.直播室为广播电台节目制作、播出用地,未经党委宣传部许可,不得作其它用途。2.未经许可,非广播电台人员严禁进入直播室。确因工作需要需进入的,须事先经台长批准并备案。3.除饮用水外,严禁将食物、饮料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直播室,严禁在直播室抽烟。4.直播室播控设备仅用作广播电台节目制作、播出,未经党委宣传部许可,不得作其它用途。若因责任不强、操作不当,损坏或丢失设备,应及时报告,并照价赔偿。5.爱护播控设备,遵守操作规程,出现故障及时反映,严禁野蛮操作。使用完毕后切断电源。6.文明使用电脑,及时杀毒;及时整理文稿,注明“已播”标示,有序存放归档。不得随意安装软件,不得作工作以外用途。7.当直播室正在播音时,其他人员不得在直播室外大声喧哗,严禁在直播间嬉闹、吵嚷。8.保持直播室整洁,使用后及时整理打扫。9.节目部所使用的设备及编辑使用的录音笔,都应由技术人员统一维护、管理,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外借或拆修。10.办公室技术人员负责定期检查采编播设备。每月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建立设备检查记录档案。赣南师范学院广播电台节目监听制度1.由当天中午档和下午档节目组成员之间进行互相监听,开展节目互评,在每周四节目部例会上汇总、讨论,既评议优点、成绩,又批评缺点、问题,及时反映、及时纠正。2.各档节目的编辑负责监听所在节目组节目,在节目播完后对播音所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议,并在每周四电台例会汇总。3.鼓励电台全体成员监听节目,在周四例会时,指出所监听节目的问题及建议。4.每个月选择一个周的节目,由学生干部分工进行全天候监听,例会时间进行点评。5.主要监听内容为:是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内容是否健康向上,是否及时、正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进行节目制作,节目是否有创新、有活力、有吸引力,播音业务能力和水平怎样,是否发生播音事故,等等。赣南师范学院广播电台会议值班制度1.电台实行例会制度。2.例会时间为每周四18:00,主要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周工作进行部署,实行签到制度。3.任何人不得缺席例会,无故缺席三次者,拟作劝退处理,并报党委宣传部指导老师批准。请假三次视为无故缺席一次。迟到、早退两次以上,给予公开检讨处分;有特殊原因(生病、离校、上课等)须向所在部室负责人请假说明,做到请假有原因、有假条。4.电台实行值班签到制度,值班人员须按时值班,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工作,遇事及时报告。5.值班人员主要职责:接听电话并做好记录;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整洁;整理文件,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工作;做好接待工作,接待好点歌同学,并填写点歌单;记录人员往来,阻止非本台人员在台内无故逗留;应对突发事件。同时做好以下工作:(1)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干净整洁,禁止任何人在电台穿拖鞋、穿马褂、打赤膊。(2)严禁在电台抽烟、饮酒、赌博。(3)严禁驻守人员使用煤炉、电炉等取暖、餐饮设备,更不允许在工作室内焚烧物品等。(4)必须做到人离电关、门锁,杜绝一切安全隐患。(5)严禁在电台内浏览黄色网站、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等。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佩戴值班牌,做好值班记录,待人友善、客气、有礼貌。赣南师范学院广播电台印章管理制度1.电台印章由台长负责管理使用。台长要要严格执行电台印章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变通处理。2.台长根据用印需要及电台用印规定,填写“用印审批单”,注明事由、经办人、盖印人以备查。3.与电台工作无关的材料一律不准加盖电台印章,因情况特殊必须加盖电台印章的,经电台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用印。4.用印后,对重要用印材料、领导批示等有关材料要复印后登记留存。赣南师范学院广播电台账务管理制度1.财务开支实行台长批报制,所有开支,必须经台长审批后才可报销。各部室因工作产生的经费由部室负责人把关、申报,由台长审查签字后,由办公室负责支付。2.办公室负责统一归档所有财务收支账目,做到账目完整、规范、整齐、手续清楚、无差错,并定期向全台公布。3.每月底例会时间为报账时间,每学期结算一次,并对账目进行公布。电台全体成员对财务收支状况进行监督。4.报账须凭有效发票。购买实物的报销单据,必须与实物相符,并经经办人和验收人审核、登记、签字后才可审批报销。各类发票要票面清楚、票据正规,有经手人、审核人签字,必要时要附清单说明。5.超过100元的财务支出,须经电台学生干部集体讨论决定。6.经费使用过程须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原则,坚持做好开源节流工作。赣南师范学院广播电台工作证佩戴及管理制度1.通过考核成为电台正式成员者,将发放工作证。2.外出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整齐佩带工作证,平时不得随意佩带。佩带证工作时,必须注意个人的言行,自觉维护电台的形象。3.工作人员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工作证,不得转借他人,否则收回此证,并进行批评教育。如出现工作证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办公室,申请补办。4.如发现有重大工作失误或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立即收回工作证,并给予劝退处理。5.工作人员退出电台后,工作证交回电台。赣南师范学院广播电台广告赞助管理制度1.电台鼓励各部室成员开展外联工作,并根据广告合作金额给予20%提成作为奖励。2.外联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台广告赞助管理制度,自觉维护电台形象和利益。3.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外联工作,确定广告赞助任务,签订广告赞助协议,所有广告合同均由办公室主任代表电台与赞助商签订。采编部、节目部负责录制并播出广告宣传插花。4.非在职人员不得以电台名义拉取广告赞助。5.广告费除提成外,由办公室及时办理入账手续,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挪用。6.在与赞助商洽谈合作协议时,应与采编部、节目部及时保持沟通,确保电台能切实履行协议条款。赣南师范学院广播电台办公设备、耗材使用管理制度1.电台的所有设备为公共财务,任何人不得损坏、私自带离或借与他人,如有因工作需要外带设备,必须由台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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