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三分公司管理制度(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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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路桥第三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编制单位:华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路三分公司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2华通路桥集团路三分公司简介华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路桥三分公司是以公路、桥梁施工为主的分公司,现有职工200余人,项目经理4人,项目副经理6人,一级建造师1人,二级建造师3人,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师18人,会计3人,计量工程师3人,测量工程师3人,试验工程师3人,试验员12人,专业技术人员98人。分公司自2004年组建以来,先后在盂县东纵公路干线第七合同段路面工程,宁波市绕城高速公路西段第十合同段路基桥梁工程,阳泉市桃河综合治理,平定县城西外环(北段)建设工程,阳泉市新北大街第四合同段新建工程,山西太佳高速公路第十五合同段建设工程,阳泉市泉东路市政工程,河北省保阜高速公路第十七合同段建设工程,昔阳县下城街道路与市政管线工程,开封连霍高速第十三合同段改扩建工程,滑县创业大道道路工程及郑州市G107辅道南延线西南绕城高速公路互通立交新建工程建设中均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受到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的一致好评。其中,盂县东纵公路干线第七合同段建设工程被评为“优质工程”,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工程第十合同段建设中被评为“工程质量施工进度一等奖”三次、“工程质量施工进度二等奖”两次、“工程质量施工进度三等奖”三次,被业主评为优质工程,阳泉市桃河治理工程中项目经理被评为“铁人”称号,阳泉市新北大街第四合同段建设工程被评为“优质工程”,山西太佳高速公路第十五合同段建设工程被评为“劳动竞赛二等奖”。华通路桥第三分公司愿与社会各界同仁携手并进,共同书写交通行业美好篇章。总说明《分公司管理办法》是根据集团公司的管理办法,结合分公司的发展、管理的需要,为了提高管理水平、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和提高项目管理,编制了分公司的3管理办法。本办法包括:(一)分公司机构组成与职能管理、(二)分公司经营管理制度、(三)分公司党政与廉政建设、(四)项目部日常管理办法、(五)项目部职能部门岗位职责等五部分内容。在本管理办法编制的过程中,得到了分公司领导及各项目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经分公司领导同意,将作为分公司的管理办法试行。本管理办法将随着公司的发展,不断的完善、修正、增减、以指导分公司路桥、市政项目的管理工作第一章分公司机构组成与职能管理一、分公司机构组成路三分公司本着“精简机构,职责明确,功能多样,办事高效”的原则,秉承“统一思想、团结拼搏、追求卓越、为企增光”的工作方针,根据路三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总公司下发的管理办法,分公司进行了机构重组,使项目运营和管理在工作中更具有实用性;重点做到“统一规定,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统一落实,统一总结”的“五步”工作思路,真正意义上使分公司制度管理做到政令统一、高效实用。分公司领导班子组成:分公司经理、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分公司副经理、分公司总工、分公司材料主管、分公司财务主管。具体工作职责如下:(一)、分公司经理:负责分公司全面工作;(二)、分公司党支部书记:负责公司党、政及廉政建设工作;(三)、分公司副经理:负责分公司各项目工程进度、人事调整、安全质量、材料供应;4(四)、分公司总工:负责分公司工程技术、计划、变更、结算;(五)、分公司材料主管:负责分公司各项目材料供应及调配;(六)、分公司财务主管:负责分公司各项目财务及总公司报表。二、分公司的职能管理项目经理部组建由分公司报请总公司任命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设置与管理,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管理团队,对施工计划、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本、计量、技术、材料、设备等工作处于核心管理地位,具有组织、控制、指挥、协调、监督的权利和职能,对路三分公司、总公司负责。分公司是项目的主管、领导单位,受总公司委托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管理负有领导和指导的责任,配合总公司对在建项目的检查工作,是施工项目的监督者与管理者。第二章:分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管理体制的具体体现,是强化管理的制度依据,只有用制度管人、管工程,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根据项目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主要管理制度有:计划和进度管理制度、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文明施工和现场管理制度、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材料采购与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人事工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在实施这些制度的过程中,分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补充。第一节:计划和进度管理制度第一条:进度和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计划和进度管理是项目管理的第一环,具有制度性、科学性。一切施工是根据计划来安排。分公司制定项目施工计划分:总进度计划(网络计划)、年度进度计划5(网络进度计划或横道图计划)、月度进度计划(横道图计划)、周进度计划(横道图计划)四种。(一)总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是施工项目总的计划大纲,根据合同总工期的要求编制,宏观控制进度,以网络形式编制,其中关键线路上的工程都是控制性工程,抓关键线路,兼顾非关键线路是项目部组织、指挥生产的总方针。总进度计划由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配合项目总工编制,根据工程进度适时进行调整。(二)年度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是对总进度计划按年度进行分解,是保证合同工期完成的年度指导性计划文件,也是年度施工、成本考核的基础。年度计划同样要抓住关键路线路上的关键工程,以确保总进度计划的实现。年度进度计划由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配合项目总工编制,提供时间为每年的12月1日前提交下一年的计划,根据实际工程进展,年度进度计划应适时作调整。(三)月度进度计划月度进度计划是对年度进度计划按季度、月网络再进行分解,是保证年度计划完成的基础,也是月成本控制的基础。月进度计划控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年度进度计划的实施。月度进度计划应分解落实到各队、组。月度进度计划由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编制,并提交总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批准签发下达实施。(四)周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是实现月进度计划的单元计划,由周计划确保月计划,周计划应在每周生产会上按分项工序的工程量、时间、形象进度等分解下达。周计划由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共同编制,由总工程师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在每周生产会上6安排执行。项目部和各队、组必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施工指挥系统,围绕进度计划来组织安排施工,确立“以周计划保月计划,月计划保年计划,年计划保总进度计划”的指导思想。第二条:进度与计划的落实与调整(一)、针对计划与进度,由生产部、工程技术部负责执行,计划合同部主要负责对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资料上报。(二)、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成本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组织施工,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进度目标。要求计划合同部每天监督实际进度,统计并填写项目进度表,并将其与计划进度相比较,做形象进度对比,并用图表表示,具体奖罚措施由各项目部制定,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一旦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形象进度,由计划合同部通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召集项目总工、主抓生产副经理针对计划落实情况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来保证进度计划的实施。第二节: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质量管理“质量就是生命”,以质量取得信誉是我们在路桥市场的立足之本,结合分公司情况制定以下几点:一、执行总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1、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合同要求。2、坚持“顾客满意,质量第一”的管理方针,加强全体员工质量意识教育。3、按照集团公司“3+1”制定的:工程合格率100%、顾客满意率95%、合同履约率100%的质量目标。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使之持续有效运行。7二、建立质量保障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整个项目质量第一责任人,各组(队)长是所承担施工任务质量第一责任人,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对造成不同类型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个人),项目部将给与相应的经济处罚,数额由项目部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三、对原材料、半成品把好质量检验关对原材料、半成品把好质量、数量检验关这是保证本工程质量和成本的重要一环,特别是水泥、沥青、碎石、钢筋,这些构成成品或半成品的原材料必须由专人负责,做好检验查收记录,及时反馈信息,确保合格的原材料进入施工项目。四、质量控制办法1、按照计划、实施、检查、处理的工作方法进行质量控制,并持续改进,保证工程质量满足业主在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2、加强员工质量意识教育,把质量工作贯穿到施工的全过程中,深入到每一个人的思想深处,形成每道工序齐抓共管,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3、施工过程中要坚持自检、互检和交接检的“三检”制度,未经检验或已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4、项目部的每个部门及个人根据工作性质制定质量责任考评制度,项目部每月进行考核评比,。5、项目经理部就项目质量和质量保修评比结果与责任人工资挂钩,工作应向公司负责;项目经理应对整个项目质量控制负责;过程质量控制应由每一道工序和岗位责任人负责。6、针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事故,根据事故的大小、影响及经济损失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项目经理就项目的工程质量及工程保修负全责,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五、质量过程控制8(一)、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1、项目开工、项目部进场后,项目工程技术部要及时熟悉审核设计图纸、收集技术规范资料和相关工程技术标准。项目总工程师要组织项目工程技术部对图纸进行审核;测量人员对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发现有问题或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提出书面材料,及时通知监理、勘察设计和建设单位,并形成纪要。2、工程开工之前,项目经理部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岗前教育,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加强质量意识,确保工程质量。4、工程技术部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5、试验室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取样进行检测,有关配合比及标准试验应在开工前完成。(二)、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程师应对项目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要对劳务队伍、施工班组有关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有关技术交底应及时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2、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总工程师对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提出有关工程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等施工要求,应在实施前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3、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控制点及测量点线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并妥善保存测量记录;对于重要部位的测量要复核,否则不允许施工。4、材料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原材料采购时,项目部应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试验室要对进场的材料进行跟踪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严禁进场;(2)对于半成品或现场制作的混合料,要按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3)对发包单位提供的材料(甲供材料)、半成品、构件品、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未检测或不合格的严禁使用。5、项目的现场计量器具必须确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以免造成人为的损坏。计量器具要定期进行校对、鉴定,严禁使用未经校对的量具。96、工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经教育培训后持证上岗;(2)项目施工人员及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3)项目安全质量部、试验室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并在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参加各分项工程的隐蔽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做好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的交工资料,填写好施工日记,影像资料照片归档。(4)施工管理人员应记录工序施工情况。(三)、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单位工程竣工后,总工程师要组织有关部门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检;对查出施工质量缺陷,要及时修复或返工处理,满足设计要求。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按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收集、整理质量记录和质量保证等资料并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六、坚持质量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对任何质量事故、重大缺陷,必须及时分析,采取补救措施。在处理质量事故和重大缺陷过程中,事故原因、责任不清楚不放过,事故不采取整改措施不放过,当事责任者及工人未受教育不放过。第二条:安全管理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一)、项目部设安全领导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