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一支,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共用车。公司总经理等高级职员专用车辆(自驾)不适用或参考本办法。二.车辆使用范围(一).使用范围。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联差迎送;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离退休中高层人员健康用车或员工因私用车;定期开车;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二).车辆使用程序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须填写用车记录单,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或行政部长批准后,由派车调度统一安排方可使用。驾驶员按派车记录上报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毕,加强员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在影响公务情况下,酌情满足员工因私用车要求,但因私且车应严格审批。对近似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三.车辆管理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档案,须填写车辆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经行政和财务部门联审后方可报销。公司所有车辆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之故障,应及时报告其主管,不得带病出车。公司车辆既有按部门使用,又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计划使用时,各部门和驾驶员应顾全大局,愉快听从指挥、调度。公司实行用车收费制度。各部门用车按月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列入部门成本效益考核范围;因私用车的费用则在其工资中列支扣除。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认呆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和行政部领导共同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如公司实行班车接送制度,因临时性工长久性改变行车时间、路线、均应由当事人事先报告行政部门,行政部门通告驾驶员和全体乘车人员。四.驾驶员管理驾驶员遵守公司之驾驶员岗位职责。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禁止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发生交能事故,驾驶员乘车人员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及进向交警、主管和公司有关领导报告,做好善后工作。交通事故、违章责任在我方之罚款和修理费用,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如遇特殊情况,经各级领导特批,可报销费用的----%。驾驶员行车补助费按派车记录单之时程和工作时间计算。五.附则本办法由行政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颁布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