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735448853xx区生态环境保护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1X/X/XXxx区生态环境保护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一)监管事项。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对全区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对乡镇、开发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2.组织实施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收费、污染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区域限批、挂牌督办、企业环境行为监管以及行政约谈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3.负责编制区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编制区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及应急预案;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环境管理。4.负责本行政区域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负责包括水、大气、土壤、核与辐射在内的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5.组织、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自觉行为;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信息公开,指导并监督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6.全面整治燃煤锅炉,按要求督促淘汰改造燃煤锅炉。7.负责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推动落实。8.加强工业污水治理,推进农村污水治理。9.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10.加强纳污坑塘排查整治。11.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二)法律依据。《环境保护法》《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突[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