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677247905XX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201X/X/XX张家川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执法队员的工作管理,增强执法队员的组织纪律性,保证良好的工作秩序,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考勤登记及管理1、考勤以局机关和各中队、大队为单位,由督查股负责人和各中队长、大队长负责考勤登记,督查股随机抽查加强监督。2、考勤实行签到制。采取签到与点名、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每天上、下班前后10分钟作为考勤签到时间。由执法队员本人到签到处(办公室)签到,不得补签或更改,一律不准他人代签。特殊情况,由中队长、大队长或办公室负责人注明。如有公务活动不能签到的,报主管局长审核。3、考勤登记表由专人妥善保管。并在月底日将考勤出勤情况如实统计,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督查股应当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向全局公布。4、上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由局务会议研究随时调整确定,局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一般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执法中队可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轮休。5、执法队员必须坚持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上下班时间或有特殊活动规定的时间上班后10分钟未到岗到位者视为迟到,下班前10分钟擅自离岗离位者视为早退)。二、请销假制度1、执法队员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要请病、事假。2、因工作需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考试的,经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按出勤对待。3、请假期满到岗的,请假人要及时向其所股(室、中队)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处报到销假。4、请假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电话或他人代请,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三、[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