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709271135关于建立县城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作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201X/X/XX关于建立县城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作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县人民政府:黄县污水处理厂位于县城开发区(科技城),处理来自整个县城城区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设计、建设。污水处理项目一期于2005年1月投入使用,处理污水规模为2万吨/日。二期工程于2008年9月投入试运行,处理污水规模为4万吨/日,总处理规模6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占地97亩,项目总投资1.53亿元,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经营与管理。为了加快县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作,现该项目清产核资特聘请曾在2011年6月对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市场化运作的评估和审计公司,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结合本项目市场化运作对项目资产评估和资产财务审计等所需相关报告。我局建议建立县污水处理项目市场化运作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协调该项目市场化运作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为了更好的对市场化运作下一阶段工作专题研究与部署,需明确以下事项:1、要组建专项工作组。为确保项目“依法、公开、稳妥”进行市场化运作,要在县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作协调小组领导下,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清产核资和招标洽谈两个专项工作组。其中,清产核资工作组由县财政(国资办)牵头,县发改局、国资公司、审计局、监察局、住建局派专人组成;招标洽谈工作组由行政服务中心(招管办)牵头,县发改局、国资公司、审计局、监察局、住建局派专人组成。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抽调人员落实责任,全程参与,确保项目市场化运作工作[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