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911254591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X/X/XX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泸纳府办函〔2017〕73号)要求,结合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将就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着力解决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各股室、部门有效履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纳溪区“3343”发展战略提供有效法治保障。二、任务措施2017年底前,局属各部门依据职责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完成上级要求的规定任务,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及时向纳溪区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