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二〇一〇年十二月2目录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管理制度........................................3第三章预算管理制度......................................................6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8第五章费用管理制度.....................................................12第六章往来账款管理制度.................................................16第七章存货管理制度.....................................................18第八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2第九章会计核算管理制度.................................................24第十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39第十一章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42第十二章税务及发票管理制度.............................................43第十三章附则...........................................................45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有效地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的各项具体财务核算及其管理工作制度化,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事业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之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可参照执行。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其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第二章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第二条公司的事业部及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第三条公司对所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实行财务垂直管理,分支机构、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委派和调遣,直接对公司财务部负责并报告工作。第四条公司设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第五条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和权限:(一)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工作,提出财务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分析和建议;2、负责参与公司经营计划制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企业并购、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议,协助管理层做出决策并负责财务保障工作;3、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监控机制,监督、检查4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并对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4、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配合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及其他审计鉴证工作;5、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制订相应的防患制度、流程并推动执行;6、负责对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会计人员的配备及考核提出方案。7、负责拟订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对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济情况和财务状况;8、负责拟定公司资产核销、坏帐处理和年度财务预决算;负责监督子公司建立全面预算制度,对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9、负责与金融机构、财税机关、上级管理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保持良好关系,寻求良好的专业服务支持。(二)财务负责人行使下列权限:1、财务决策参与权:参与公司对外投资、营销策略、产权转让、资产重组、工程项目建设、筹融资、抵押担保、资金调度、利润分配、预算、重大经济合同签订、业务流程再造等涉及财务收支的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从其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协助管理层做好决策分析。2、财务机构建立及人员管理权:根据会计法规及公司实际需要,落实公司会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3、财务收支审核权:审核对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商品采购等事项的资金使用;审核物料采购、货款结算、税金计缴及各种费用的报支。4、财务风险管理权:加强风险管理,审核诉讼赔偿,严禁设置账外资产,参与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与实施等。5、财务监督权:对公司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开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有权制止和纠正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经济行为,维护资金安全。审核公司各经营部门年度(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各项年度预算计划执行情况,按照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实施考核、监督、控制和奖惩。6、财务监控责任权:对拟定、参与拟定的计划、决策失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5相应责任。第六条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负责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机构,其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如实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决算;参与公司经营决策,负责资金筹集、营运资金的管理;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指导下属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第七条公司各级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按规定对本公司实行财务会计监督,主要内容是: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2、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公司主管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3、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公司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4、公司财务部门应分三个环节对本公司的款项支付实施控制:①事前控制:主要检查动用款项的依据如业务合同、用款计划和批准手续是否完备无误;检查用款额、付款方式与期限是否与合同、计划相符。②事中控制:主要检查款项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汇出并进入对方合法账户;检查用途是否被改变等。③事后控制:主要检查资金效益是否与合同目标相符;检查资金回收或回笼状况等。第八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职能分开、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负责管理财产物资等实物资产的人员不得同时兼管相应的财务会计账簿。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第九条建立财务部核算岗位定期轮换制度,至少每三年轮岗一次。第十条财务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负责人、财务经理的聘任应当经过上一级单位同意。被撤消、合并单位的财务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单,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一般财务人员的交接,由财务部经理监交;公司财务经理交接由财务总监监交;财务总监交接由总经理监交。第十一条财务人员的后续教育制度:61、财务人员的后续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68小时;2、公司每年将组织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业务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就财务人员应解决的业务和新的财务知识进行培训;3、公司下属公司财务机构应组织本公司财务人员的岗位培训。第十二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熟悉本单位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方法,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守公司秘密,按规定提供会计信息。第三章预算管理制度第一条预算编制1、预算按时间分为年度和季度,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预算季度自当季1日至季末最后一天。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2、编制预算须坚持积极可靠、稳定增长、勤俭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3、各事业部在编制预算时,要以公司下达的签约额、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指标为基础,参照历年数据,结合预算期市场情况,据实编制;4、预算编制由总经理负责,各部门按照公司和本部门的任务和计划目标,本着增收节支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财务部对部门预算进行汇总,财务部审核平衡后形成公司预算报告。经总经理签字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执行;5、预算报告包括:预算说明和预算报表;预算说明:编写预算期内的重大事项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预算报表:签约额预算表、营业收入预算表、营业成本预算表、费用预算表、采购及分包付款预算表、项目费用预算表、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表、人力资源预算表、现金流量预算表、资产负债预算表、利润预算表等;6、预算报告期为:年度预算报告,但分季度填列;7、年度预算由各事业部或职能部门根据公司总经理办下发的相关预算要求及预算7表格进行编制,于预算年度的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日前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于预算年度1月10日前将预算报告报财务部进行收支平衡并汇总,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或经公司经营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8、年度预算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后,由公司总经理办下发各事业部、子公司及职能部门遵照执行。第二条预算执行1、各事业部及职能部门对已经批复的预算报告,必须严格按照增收节支的原则认真执行;2、各事业部要对预算收入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收入指标的足额完成和资金的及时回笼;3、各事业部要对预算支出层层把关,严格控制,以保证实现和超额实现全年利润指标;4、各事业部及职能部门预算一经批准,未经预算调整程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第三条预算调整1、预算调整是指在预算执行中因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对预算执行产生重大影响时,对原预算进行部分修改。一般根据需要半年可调整一次;2、公司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原则上不作调整。如各事业部或职能部门预算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但此种调整不影响公司总体预算变动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进行调整;如果这种调整影响公司总体预算变动的,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3、预算如有调整,各部门应按经审批同意调整后的预算进行执行,依据新预算进行考核;4、实际收入超出预算部分,不视为预算调整。第四条预算的监督与检查1、公司财务部是预算监督检查的管理部门,公司财务部按季、按年对各事业部财务报表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审核汇总,与预算进行比较分析,及时发现各公司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2、公司审计部有权对各事业部预算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各事业部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检查、监督;3、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各事业部关键预算目标完成情况按季度进行考核,评定各事8业部的绩效。第五条公司预算编制流程如下:1、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公布预算编制通知和要求;2、各事业部编制预算,需涉及其它部门的,由经办部门负责协调完成。各经办部门初步完成本部门预算后,应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审核;3、各事业部及职能部门将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的预算报送至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