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管理制度1、食堂原料采购由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认真检查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3、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4、严防采购腐烂、变质、掺杂、掺假的伪劣食品,不得采购“四无”食品和未经检验的食品。5、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6、采购食品要进行登记入库。7、食堂由管理员负责记录每日进货情况,并设立入货台账。8、记录明细包括日期、品种名称、数量、金额、供应商/商家、送货单编号及送货人、收货人。食品留样制度1、学生食堂用的饭菜,在就餐前30分钟须由食堂管理员或加工人员进行试尝,并按要求进行逐项登记。2、向学生供应的每类食品都需进行试尝,试尝人员要试饭菜的质量、味道等,要注意摄入量不能过大,确保试尝人员生命安全,发现所供应食品有问题,应立即停止向学生供应,并报告学校领导,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3、食品留样包括原材料和熟食,每样食品不少于150g样品留样。4、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消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必须在冷藏条件下保证48小时以上。5、食品样品留存须存放在规定的冰箱(柜)内。6、食品样品留存不得与其它生、熟食品混放,以防交叉污染。7、食品样品留存48小时后应及时销毁,留存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8、食品留样留存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3、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5、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管理员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详细记录。6、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7、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洗手消毒。8、从业人员不得操作加工场所吸烟。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安全保卫制度一、安全保卫领导小组食堂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保障食堂的日常安全运行,防止杜绝不安全引患。组长:校长副组长:总务主任组员:全体班主任及教师二、具体措施1、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管理教育,工作时间严禁外来人员或非管理人员进入工作场地,食堂门锁平时随时关闭,上、下班须认真检查工作场地电源开头、水笼头、煤火、燃汽开关及电器开关和门窗是否关闭,并对易燃物品进行有效隔离。2、加强食堂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成员的管理教育自觉遵守食堂有关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进入食堂工作场地,非工作需要不准进入,食堂工作人员有权制止。3、食堂配备消防灭火器。4、食堂配备防绳、防鼠、防盗等设施。5、储藏室、水井、水塔”常闭上锁,工作需要进入时,须两人以上在场方可打开,事后须登记。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2、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3、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4、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5、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6、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7、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经营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督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以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食堂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办法一、分类,学生个人就餐完毕后,把餐具拿到残物台将剩饭倒入残物回收桶中,从业人员将餐具分类码放在回收盆中并用周转车将餐具运送到洗消处。二、去残,用钢丝球刮掉餐具表面上的大部分残渣、污垢,放入浸泡池(盆)中。三、浸泡,将餐具内的杂物刮掉后,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四、刷洗,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用钢丝球将餐具刷净。五、冲洗,餐具清洗干净后,用流动水将餐具内外冲净残留的洗涤剂,放入控水池把水控干。六、消毒,餐具沥干水汁后,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消毒柜内或用热水煮沸进行消毒,温度保持100℃,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七、入柜,消毒后的餐具统一放在专用碗柜内,摆放要整齐,避免与其他杂物混放,防止用具重复污染,并对碗柜定期清洗和消毒。八、保洁,餐具消毒、入柜结束后,锁好柜门和洗消间门,避免人员流动引起污染。粗加工管理制度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施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3、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6、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集中用餐陪餐制度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监督管理,根据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1、陪餐人员由班主任、学校领导轮流陪同学生就餐。2、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3、陪餐人员对食堂违反本规定第四章三十六条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应当制止。4、陪餐人员按周轮流每天对饭菜试尝并要签名进行登记,如发现陪餐人员末进行饭菜试尝,若出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5、食堂管理人员应当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6、校长每学期应至少陪餐四次(每月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储藏间操作间餐饮具消毒餐饮具清洗学生餐饮具、手部清洗男厕所女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