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建立实务示例车辆维护管理制度张现凌2016年6月JT/T1045-2016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宣贯(3)张现凌2016年6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报备审核知识1.道路运输经营者制定的车辆维护管理制度等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必须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符合要求备案后,方可实施。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2016】1号令《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16】3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国标GB/T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JT/T1045-2016《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的要求,审核道路运输企业制定报备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审核符合要求的给予备案,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给予备案。3.所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具备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建立的依据、原则、构架、项目、内容等知识,应当具备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规定等知识。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建立的依据、原则、构架、项目:依据JT/T1045-2016《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第4章机构及人员至第11章车辆技术管理考核等8个章节的要求,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门规章制度(交通运输部令【2016】第1号《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16】第34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第35号《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6】第36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6】第37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标准规范(GB/T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等),结合企业现行管理体系、现行机构设置、现行车辆技术管理制度,转版建立相应的9个系统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1车辆技术管理培训制度、2车辆采购管理制度、3车辆能源消耗管理制度、4轮胎管理制度、5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6车辆维护管理制度、7车辆检测评定管理制度、8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9车辆技术管理考核制度等系统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对道路运输企业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的建议对于规模较大的道路运输企业,应建立上述9个系统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对于规模较小的道路运输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车辆技术管理实际情况,只建立其中部分主要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对于个体道路运输经营者,可以只建立简要的车辆维护管理制度或车辆维护计划、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或车辆技术档案。重点是建立车辆维护计划并做好车辆维护记录档案、建立保存车辆技术档案,以供年度审验时查验。JT/T1045-2016《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有关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规定:4机构及人员4.1机构及人员配置4.1.1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拥有10辆(含)以上营运车辆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拥有30辆(含)以上营运车辆的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配备技术负责人和车辆技术管理人员。4.1.2拥有10辆以下营运车辆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拥有30辆以下营运车辆的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应配备车辆技术管理人员。4.1.3技术负责人由企业管理层成员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员担任,全面负责本单位车辆技术管理工作。JT/T1045-2016《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有关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规定:4.1.4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为:a)危货运输车、客车每50辆车应配1人,不足50辆的应至少配1人;b)普通货车每100辆车应配1人,不足100辆的应至少配1人;c)若企业同时经营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配备标准按照上述a)、b)分别测算。注:运输普通货物的挂车按普通货车单计,运输危险货物的挂车按危货运输车单计。JT/T1045-2016《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主要职责4.1.5-1:a)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道路运输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b)制定本单位的车辆技术管理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c)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d)建立车辆技术管理考核体系,制定各类定额标准和技术质量指标;e)制定车辆技术管理计划(包括人员培训计划、车辆维护计划等),并定期组织实施;JT/T1045-2016《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主要职责4.1.5-2:f)建立车辆技术管理档案,实时更新档案信息和数据记录;g)制作管理台帐、原始记录及统计报表,定期统计分析车辆技术管理状况;h)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以及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i)组织开展各种技术协作、技术交流、技术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j)做好运输生产和技术管理的衔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车辆技术问题。JT/T1045-2016《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人员条件4.2-1:4.2.1技术负责人应熟悉与道路运输生产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车辆技术及管理知识,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a)大专及以上学历;b)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c)3年以上道路运输行业从业经历。JT/T1045-2016《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人员条件4.2-2:4.2.2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熟悉与道路运输生产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汽车构造、使用与维修等知识,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a)中专及以上学历;b)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c)2年以上道路运输行业从业经历。JT/T1045-2016《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有关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建立的要素、内容:2.1车辆技术管理培训制度的要素、内容:2.1.1企业应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培训制度,内容包括培训部门及职责、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计划、培训形式、学时要求和培训考核。2.1.2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车辆检验、维护、使用、安全和节能驾驶的知识。2.1.3培训对象应包括车辆技术管理人员、驾驶员以及与技术管理相关的维修、检验人员等。2.1.4企业应制定人员培训年度计划,并按期组织实施,培训后应经考核合格。2.2车辆采购管理制度的要素、内容:2.2.1企业应建立车辆采购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车辆采购相关部门及职责、采购计划、采购流程、选型论证、合同管理和车辆验收。2.2.2企业应根据运输任务需求,提出车辆新增或更新的采购计划,并按照采购流程实施采购。2.2.3企业应根据车辆的用途、运量、运距和道路、气候及燃料供应等条件,对拟选车型的容载量、动力性、安全性、环保性、经济性、通过性、可靠性及维修方便性等进行技术论证。2.2.4企业宜优先选购燃气、纯电动、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以及具有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防撞预警系统、车道偏离预警系统等安全技术的汽车。2.2车辆采购管理制度的要素、内容:2.2.5车辆技术条件应符合国家车辆登记注册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a)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符合GB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要求;b)技术性能应符合GB18565的要求;c)燃用柴油或汽油且最大总质量超过3500kg的客车和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分别符合JT711、JT719的要求;d)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以及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营运线路长度在800km(公里)以上客车的技术等级应达到JT/T198规定的一级,其它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运输任务)2.2车辆采购管理制度的要素、内容:e)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km(公里)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达到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运输线路)f)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货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安装符合JT/T79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g)食品与生物制品冷藏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甩挂运输车辆技术条件除了满足上述相关要求外,还应分别符合GB29753《道路运输食品与生物制品冷藏车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JT617《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和JT/T789《道路甩挂运输车辆技术条件》的要求。2.3车辆能源消耗管理制度的要素、内容:2.3.1企业应建立车辆能源消耗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能源管理相关部门及职责、能源类别、定额指标和统计考核。2.3.2企业应根据车辆类型、使用条件、载质(客)量和能源类别等,依据相关标准制定能源消耗定额指标。2.3.3企业应建立车辆能源消耗管理台账,逐月记录车辆的行驶里程、能源消耗量和载客(货)量等基础数据,定期统计分析车辆能源消耗量盈亏情况,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2.4车辆轮胎管理制度的要素、内容:2.4.1企业应建立轮胎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轮胎管理相关部门及职责、采购、仓储、领用、维修、报废、定额指标和统计考核。2.4.2企业应建立轮胎管理台帐,准确记录轮胎的厂牌、规格、胎号、换装日期及维修、报废信息,定期登记实际行驶里程、累计行驶里程。2.4.3企业应根据车辆类型、使用条件和轮胎性能等,制定轮胎行驶里程定额指标,定期统计考核。2.4.4载重汽车和轿车的轮胎规格、负荷和速度等级应分别符合GB/T2977《载重汽车轮胎规格、尺寸、气压与负荷》、GB/T2978《轿车轮胎规格、尺寸、气压与负荷》的规定。2.4.5同一轴上的轮胎规格、花纹、厂牌及层级应相同,斜交胎与子午线胎、有内胎与无内胎的轮胎不得同轴混装。2.4车辆轮胎管理制度的要素、内容:2.4.6翻新轮胎的使用应符合GB7258的要求。2.4.7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轮胎进行检查、维护,轮胎外观、气压及花纹深度应符合有关标准和原厂技术要求。GB7258-2012的9.1.2规定: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的所有车轮及其他机动车的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其他车轮如使用翻新的轮胎,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GB7258-2012的9.1.6规定:乘用车、摩托车和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1.6mm,其他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1.6mm。(GB21861-2014规定:轮胎胎面磨损标志应可见)。2.5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的要素、内容:2.5.1按照规定需要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企业应建立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安装和使用。2.5.2企业应督促驾驶员在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检查卫星定位装置的工作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2.5.3企业应定期对卫星定位装置进行维护,确保装置完好和系统工作状态正常。2.5.4车辆转出或报废时,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车载终端予以变更或拆除。2.5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的要素、内容现实中应安装使用符合JT/T79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2.5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的要素、内容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总局2014年1月28日发布,2014年7月1日实施的2014年5号令《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车辆制造企业为道路运输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后,应当随车附带相关安装证明材料。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选购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并接入符合要求的监控平台。在“5号令”实施前已经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2.6车辆维护管理制度的要素、内容:7.1企业应建立车辆维护管理制度,内容包括维护管理部门及职责、作业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