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寿险产品的发展现状与前景研究〔摘要〕新型寿险产品在国外已经发展了很多年,而在中国新型寿险产品从1999年才开始在市场上出现。与国外相比,我国保险业,尤其是中资保险公司创新型保险产品的发展相对滞后,而且发展也很不成熟。新型寿险产品除了保障功能外,还有一定的收益功能,与传统保险产品相比具有一定优势,在其开始的几年里发展很快。但是也存在着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保险资金运用效率低下、保险营销制度不甚合理等问题,使得近两年的发展较慢。要想解决其面临的问题应从改善保险资金运用的政策、准确定位目标市场、培育理性的保险消费者、创新营销制度,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和培训、规范保险信息披露机制、出台具体和细致的规范措施等方面着手,同时也应该对未来的发展方向有所思考。〔关键词〕新型寿险产品万能保险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保险营销制度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最近几年,在中国的保险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新的寿险产品,这些新型寿险产品的出现,在寿险市场上引起了不小的振动,也掀起了一轮销售狂潮,为中国寿险业带来了一股新的活力。但是还是有一些人对这些新的险种不太了解,下面我就对这些新型寿险产品作一些介绍。1新型寿险产品概述新型寿险产品又称非传统型寿险产品,是保险公司为适应新的需求,增加产品竞争力而开发的不同于传统寿险产品的一些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可以灵活变化,或是由投保人承担部分或全部投资风险,随利息变化的具有分红或投资功能的一系列新型的寿险产品。在我国,新型寿险产品主要有万能寿险、分红保险、投资连保险等。1.1万能寿险,是一种缴费灵活、保额可调整、非约束性保险。具体来说它是一种弹性保费保险,在条款规定的最低保费上,投保人可以任意额度地缴纳保费,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交费时间和交费数额,还可以改变保险金额。1.2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险种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1.3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中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它是一种将投资与风险保障相结合的保险,保险公司将客户所交保费分为“保障”和“投资”两个账户,被保险人在获得风险保障的同时将保费的一部分用来购买保险公司设立的基金,由保险公司进行投资运作。2新型寿险产品的发展现状2.1新型寿险产品在国外的发展情况。20世纪70年代新型产品出现后许多人对此心存疑虑,仍倾向于购买传统的保证利率产品,直到1981年,美国个人寿险保费中,所有非传统寿险加在一起只占到3%。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资本市场的好转,利率降低、股票价格回升和消费者对新型寿险产品的逐渐熟悉,新型产品既有保障又有投资功能的优势开始显现,市场占有率不断上升,很快成为保险市场主流产品。1988年新型寿险占美国个人寿险市场的份额从1981年的3%突增到32%,99年上升到40%。1987~1997年间,英国新型寿险产品市场份额由39%提升到50%;在澳大利亚,1978年与投资挂钩的寿险只占总寿险保费的4.5%,1986年已上升到30.6%,1992~1996四年间新加坡新型寿险产品保费年均增长也突破了90%,近几年新型寿险产品的销售情况也一直保持着良好势头,目前新型寿险产品占人寿保险市场比重在北美地区和德国都达80%以上[1]。2.2新型寿险产品在国内的发展情况。新型寿险产品在我国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2.2.11999~2000年的初入时期。1999年10月,平安首先推出了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其后,各保险公司纷纷推出自己的新型寿险产品。如中国人寿的国寿分红,千禧理财分红,太平洋寿险的太平盛世两全万能,新华人寿的创世之约投资连结,泰康人寿的世纪长乐终身分红等等。2.2.22001~2003年的快速发展期。在2000年之后的两三年时间内,各寿险公司推出的分红险、投资连结险和万能寿险等产品在市场上纷纷热销。2000年,我国新型寿险产品保费收入约30亿元,寿险市场份额仅为3%左右;2001年突增到500亿元,是2000年的16.7倍;2002年更是上升到1600亿元,达到上年的3.2倍。新型产品所占比重也由2000年的3%,突增到2001年的35%,2002年更是飙升到70%。2003年新型产品保费收入稳中有升达到1764.2亿元,占寿险保费收入的66.1%。2.2.32003年以后的谨慎时期。自从新型寿险产品推出后,各保险公司一时间向市场上猛推各种类型的新型产品,一些保险公司开发了带有分红保险功能的重大疾病保险,统称为分红健康险。这种产品突破了健康险的保障功能,具备了一定的增值功能。但后来在销售过程中其增值功能被夸大,后而掩盖了其保障功能。由于保险产品尤其是健康险,最根本的功能是保障功能,而分红健康险却削弱了这种功能。2003年5月16日保监会发布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要求分红保险只能采用终身寿险、两全保险或年金保险的形式,保险公司不能将其他产品形式设计成分红保险。这在事实上叫停了分红健康保险。《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还确定了万能寿险、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保险的产品定价、现金价值、负债评估及盈余分配等。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新型寿险产品走上了规范发展的道路,标志着新型产品科学核算机制的建立,标志着防范风险、谨慎经营的观念在寿险业的初步建立。对分红健康险的叫停也代表了中国寿险业对于产品的认识走向成熟,不再盲目求新图变。3新型寿险产品的优势及其积极作用新型寿险产品与传统寿险产品相比具有一定优势,而且对我国的寿险业也有一些积极作用,这些优势和积极作用包括:3.1新业务的利差损风险得到了有效防范。一般说来,保险产品的定价利率越高,越容易产生利差损,定价利率越低,就越不容易产生利差损。投资连结险的投资风险完全由客户承担,分红、万能保险的投资风险由保险公司与客户分担,而保险公司保证的回报率较低,基本上不会产生新的利差损风险。3.2新型人身保险产品还标志着保险职能的拓展。以分红、投资连结为代表的新型产品,不光能够提供保障,还包含一些投资功能,而且提供风险管理咨询、防灾防损指导等社会管理服务。从而将寿险公司能够提供的服务从单纯的保险保障领域,拓展到向客户提供保险和投资理财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领域,这是对保险保障职能的延伸和扩展。3.3投资连结保险、万能寿险的透明度比传统寿险产品有了极大提高,客户能够清晰地看到保险公司收取了多少费用,自己的账户价值如何增长,从而有利于提高社会对保险业的信心。3.4新型寿险产品与资本市场的联系较为密切。随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寿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金额逐步增加,保险业务日趋与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业务相互渗透转型和融合,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金融业各支柱之间的融合有其内在和外在的必然性,这突出表现在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子市场之间的融合与对接。保险资金对资本市场的影响逐步扩大,提高了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3.5产品结构调整带动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很多法人职能,包括产品开发、资金运用、业务和账务数据等,都集中到了总公司,分支机构的职能越来越简单。为满足新型产品的大量、集中的数据处理要求,保险公司的电脑系统也有了很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