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控烟工作制度为了全面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进而推进我市创卫、创文工作的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1、学校成立以校长马广建为组长的控烟领导小组,制定控制吸烟的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2、学校公众场所及办公室内明显张贴禁止吸烟的标识,接待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场所不摆放烟具。3、学校严禁教师职工在工作环境中吸烟,并签定禁止吸烟承诺书。4、加强控烟禁烟宣传。每学期不少于两次禁烟宣传活动,利用板报、宣传栏、内部网站等载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戒烟知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知识,增强广大师生远离烟草的决心与信心。5、加强控烟禁烟监督。建立监督制度,由各科室教研组长兼职监察员担任所在部门的控烟禁烟监督员,负责本部门责任区的吸烟劝阻和控烟禁烟检查,按月向学校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学校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小组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巡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监督管理。6、学校内部的小卖部、商店严禁出售香烟。7、学校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让学生力所能及地规劝自己家长戒烟、禁烟,积极参与社区的控烟活动。8、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办公室(含专业组办公室)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禁烟工作,政教科长、各班主任和学生寝室楼层管理员负责学生的控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和教师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