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研档案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凡是在科学研究管理和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及声像载体的材料,均属科研档案。2、科研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二)管理内容1、项目档案(1)历年承担的国家、省、市、校级课题(2)正在进行的各级课题(3)国家级课题专项档案(4)已完成项目的项目总结及实物2、科研学术活动档案(1)教研人员参加调查研究情况(2)教研人员参加各级学术会情况(3)报刊报道我园学术活动情况(4)我园及与其它单位联合召开的学术会议情况3、成果档案(1)历年科研成果(2)当年科研成果(3)科研成果分类4、奖励档案(1)历年科研成果获奖情况(2)国家级获奖情况(3)省级获奖情况(4)各级学会获奖情况(5)其他情况5、文件档案(1)上级党政机关下达的有关科研工作文件(2)我园制定的有关科研工作文件(3)有关领导的讲话、文章(三)归档流程1、科研处和各课题组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别形成积累和整理科研工作各阶段的有关材料。2、课题组长在制定和讨论工作计划安排时,向课题组成员布置平时积累科研材料的任务和方法,并指定专人作兼职档案员。3、课题组在项目鉴定或结题前,按要求将完整系统的材料整理交科研处。4、科研鉴定、报奖、推广等后续材料由科研处负责收集,定期移交档案室,由档案室人员补充到相应档案卷。